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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網域名長度不能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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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網域名長度不能超過

域名(英語:Domain Name),簡稱域名、網域,是由一串用點分隔的名字組成的Internet上某一臺計算機或計算機組的名稱,用於在資料傳輸時標識計算機的電子方位(有時也指地理位置)。網域名稱系統(DNS,Domain Name System,有時也簡稱為域名)是因特網的一項核心服務,它作為可以將域名和IP地址相互對映的一個分散式資料庫,能夠使人更方便的訪問網際網路,而不用去記住能夠被機器直接讀取的IP地址數串。

因特網一般是指“網際網路(國際網路)”。網際網路(Internet)是指21世紀之初網路與網路之間所串連成的龐大網路。這些網路以一些標準的網路協議相連,連線全世界幾十億個裝置,形成邏輯上的單一巨大國際網路。與全球資訊網(WWW)不同,網際網路帶有範圍廣泛的資訊資源和服務,點對點網路,檔案共享,以及IP電話服務等。

標籤: 因特網 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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