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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進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增加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企業的營業執照經常會涉及到變更,而這些與行政機關部門打交道的業務,雖然沒有太大的技術含量,但是,相關的手續比較繁瑣並且有一點不合格就需要重複跑很多次。下面就介紹一下如何進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怎麼進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材料/工具

企業經營執照原件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那麼關於營業執照

方法

首先攜帶所需檔案——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蓋好公章);企業公章;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房屋租賃協議;股東會決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

1、變更登記內容、資料: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檔案、證件:(1)經營者

怎麼進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第2張

其中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只需要填寫“基本資訊欄”、“變更欄”、“申請人宣告欄”、“法定代表人資訊欄”、“董事、監事、經理資訊欄”就可以了。

關於分公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具體操作如下:一、專案概述1、專案名稱:分公司變更登記2、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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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一定要用工商局的模板。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那麼關於營業執照

怎麼進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第4張

“股東會決議”也用工商局的模板,通過事項中描述“同意變更公司的經營範圍。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範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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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申請人一欄填企業法人或者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託代理人“是經辦人。注意申請人和下面的”(申請人簽字或蓋章)“是一致的。

當然可以,下照當天就可以申請變更。沒有時間的。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經營範圍需要的資料:1、《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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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主要是針對公司章程的,把章程裡面的經營範圍修改一下就可以啦!

增加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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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進行企業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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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發布者:劉拉拉昇職記呀

 增加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影印件。  4.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該檔案;其中股東變更登記無須提交該檔案,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的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檔案。  5.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檔案。◆變更經營範圍的,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e68a847a686964616f31333433623764,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件的影印件。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專案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專案的批准檔案、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範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範圍後標註“(限分支機構經營)”字樣。◆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範提交相應的材料。7.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企業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如何變?變更需要多長時間?

首先攜帶所需檔案——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蓋好公章);企業公章;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房屋租賃協議;股東會決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去當地工商局辦理就行。

如果經營範圍不需要前置審批,當下即可受理,如果需要審批的,出具審批檔案證明方可變更。時間一般在3個工作日左右。

拓展資料

企業營業執照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證件。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營業執照由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核發。

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營業執照》。對具備法人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對外商投資的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分正本與副本,兩者法律效力相同。企業營業執照正本為懸掛e69da5e887aa7a6431333365663538式,每個企業頒發一張,必須懸掛於企業住所的辦公室內,或店堂中的明顯位置。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為摺疊式,可攜帶外出,以為進行生產經營等活動的憑證,可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數量,申請登記主管機關頒發。企業營業執照的正本與副本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和擅自影印。

企業營業執照除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押、毀壞。企業遺失營業執照或其副本,必須登報聲明後,方可申請補領。

參考資料:企業營業執照_百度百科  

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那麼關於營業執照的辦理流程與補辦方法是什麼您都瞭解過嗎,今天就和企盈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企盈小編整理:營業執照的辦理流程與補辦方法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企盈小編整理:營業執照的辦理流程與補辦方法

二、如何補辦營業執照

1、要是營業執照遺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報說明。

2、工商局辦理以下程式:⑴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加蓋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⑵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431376566(定),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或者董事會決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加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書面決定,由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⑷是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的,應當提交加蓋企業集團母公司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影印件;是參股公司的,還應當提交企業集團管理機構同意的證明。

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名稱變更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個體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

1、變更登記內容、資料:申請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檔案、證件: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申請書》;

(2)個體工商戶《zd營業執照》正、副本;

(3)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檔案。

除上述材料外,變更經營範圍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版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2、辦理變更程式:

(1)辦事程式:領表諮詢→申報登記→領照(通知書)

(2)登記程式:受理審查→核准→發照(通知書)

3、變更登記收費:

登記費,每戶每次收十元。 在5個工作日就可以辦理完畢。

擴充套件資料

1.營業執照申請變更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權準的專案,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檔案影印件。

2.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以及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件。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司變更

分公司營業執照 怎麼做經營範圍變更(在總公司的範圍之內)?

關於分公司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具體操作如下:

一、專案概述

1、專案名稱:分公司變更登記

2、辦理視窗: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視窗

3、承諾時限:

①變更名稱、住所1個工作日;

②變更經營範圍、負責人5個工作日

(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可當場辦結)

4、收費標準及依據:100元/次.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999)1707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工商局價費字(1992)414號

二、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3、《企業登記程式規定》

4、《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5、《企業經營範圍登記管理規定》

三、辦理程式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視窗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第二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在承諾期限屆滿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視窗換髮《營業執照》。

四、申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影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4、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公司《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影印件、變更後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5、分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分公司變更後經營範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6、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後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影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

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影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用途使用住宅,不得擅自改變其使用性質。

確需改變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並依法經規劃、國土、衛生、環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7、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檔案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填寫《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資訊》;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9、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變更登記適用本規範。

2、《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變更登記附表-負責人資訊》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影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影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擴充套件資料:

一、把全資子公司變為分公司,一般可採用吸收合併的方式處理。如果是非全資子公司,應當先收購少數股權變為全資子公司後,再進行吸收合併。母公司對全資子公司的吸收合併,就是相當於把全資子公司登出後,其所有資產、負債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58685e5aeb931333366306563、業務和人員都轉入母公司。

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項資產、負債均轉入母公司(其中負債的轉移需依法經過通知、公告債權人的程式),然後再把已經成為空殼的子公司登出。會計上是作為收回投資進行處理。

這種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連續性,而不受到一般企業“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全資子公司因為還存在其他股東,所以先要收購少數股權變為單一股東持股的全資子公司後才能進行吸收合併操作。

也可以約定由子公司少數股東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數股權換取母公司增發的股權,但在具體操作中也是分為兩步:第一步是換股,子公司變為全資子公司,少數股東變為母公司的股東;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併已成為全資子公司的子公司。

二、公司吸收合併基本程式如下:

1、 擬合併的公司股東分別作出合併決議;

2、 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 各方簽署《合併協議》,合併協議應包括如下內容;

合併協議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 合併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有限公司合併時,註冊資本為雙方註冊資本之和。存在投資關係的,應當對投資形成的出資額進行核減。 

合併形式; 合併協議各方債權、債務的繼承方案; 違約責任; 解決爭議的方式; 簽約日期、地點; 合併協議各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4、 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

5、 自作出決議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6、 調賬、報表合併等會計處理。

7、 合併報表後實收資本的驗證。

8、 自作出決議之日起45日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子公司申請登出登記,集團公司申請變更登記。

三、主要特徵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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