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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會獎懲制度範文大全

晨會獎懲制度範文,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晨會獎懲制度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制度適用的範圍,第三個可以描寫具體有哪些制度。

獎懲制度1

考勤獎罰1.遲到:上班遲於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並扣當日薪資;月遲到達3次以上者(含3次),給於通報批評1次;月遲到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2.早退:下班早於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早退。早退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並扣當日薪資。月早退達三次以上者(含3次),給予通報批評一次;月早退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

3.曠工:未經部門主管批准,無故不上班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事後無正當理由或是謊報、偽造證明以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於假期滿後未到崗的且未作說明的,均視為曠工。曠工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曠工期間不計薪資,並扣罰曠工同等時間的兩倍薪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予以解僱處理,一律不予發放補償費。

相關假期

1.事假

員工因有私人事務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事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8天。事假期間不計薪酬。

2.病假

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病假超過1日者在銷假時需市級醫院(含市級以上醫院)以上證明及醫藥費用單據,無證明者以事假論處。病假一個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一年內累計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者,公司視其身體狀況,可考慮換崗,換崗後仍不能從事工作的,予以辭退處理。病假期間固定薪資一律折半發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傷假

工傷假期間薪資按勞動保險有關規定計發幾本底資;如屬違章操作,責責任自負。工傷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有責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處理,否則將有可能損失將來應得之福利。

4.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需報總經理批准;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間基本底資照發,以結婚證為準。轉正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喪假

員工本人的(祖)父母親、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親過世,可享受帶薪(基本底資)喪假。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區內員工假期最多5天(3天喪假,2天路程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須報總經理批准;且不得斷續請假。6.產假/護理假產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假期為90天,難產者(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女性員工達到公司有關規定,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請。

晨會獎懲制度範文大全

獎懲制度2

第一條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檔案、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獎懲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物件:

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為,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為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為公司楷模者;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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