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學習教育

> 許衡簡介

許衡簡介

許衡簡介

(1209—1281)懷孟河內人,字仲平,號魯齋。性嗜學。從姚樞得宋二程及朱熹著作,居蘇門,與樞及竇默相講習,以行道為己任。憲宗四年,忽必烈召為京兆提學,及即位,授國子祭酒。至元二年,命議事中書省,乃上疏言事。謂“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漢法乃能長久”,並指出欲使“累朝勳舊改從亡國之俗”,阻力必大。多奏陳,然其言多祕,世罕得聞。又定朝儀、官制。拜中書左丞,劾阿合馬專權罔上,蠹政害民。改授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選蒙古子弟教之。又領太史院事,與郭守敬修《授時歷》成。以疾歸。卒諡文正。有《讀易私言》、《魯齋遺書》。

好學不倦

許衡於金衛紹王大安元年(宋寧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九年級(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鄭縣城西陽緩裡,祖籍懷慶路河內縣沁北村人,後為避戰亂,許衡父母才遷居到新鄭。

據《元史》、《許文正公遺書》、《許文正公世家譜》、《元朝名臣事略》、《元文類》、《蒙兀兒史記》等史料記載,許衡家族世代務農,但他自幼勤讀好學,天資聰穎,七歲時入學,曾問老師為何要讀書,老師答曰:“為了考科舉。”許衡又問:“僅僅是這樣?”老師大為驚異。以後每次講書,許衡都要問個究竟,以致老師對其父母說:“令郎聰敏過人,我不能勝任,請別求名師。”辭館而去。像這樣連換了三位老師。長大後更加好學,因家貧無錢購書,常涉百里借書抄書。他曾在一個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釋《書經》的書,便去手抄回來細讀,後來逃難到徂徠山才得到一部王弼註釋的《易經》。當時雖兵荒馬亂,許衡仍堅持日讀夜思,且身體力行。

天興二年(1233年),蒙古兵臨新鄭縣,許衡同眾人從洛陽渡河經河陽(今孟縣)返鄉。

此後,許衡相繼至魯、魏之地,在魏三年後又回到懷慶路,後又常來往於河、洛之間,在柳城從姚樞處得到程頤、程顥及朱熹的著作,從中獲益甚大。後移居輝縣附近之蘇門山時,常與姚樞及竇默討論學問,內容涉及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等眾多話題。許衡曾說:“綱常倫理國家一日不可廢,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們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實際生活也正是這樣做的。許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講學,由於恭謹執教,求學的人很多,並匾其齋為“魯齋”,從此號稱“魯齋先生”。

屢起屢歸

元憲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於秦中,召許衡為京兆提學,許衡在京兆的郡縣廣建學校。忽必烈南征時,許衡返歸懷慶,京兆學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臨潼而歸。

中統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許衡、姚樞至京師。當時王文統為平章政事,在討論治國安邦之道時,文統重利,而許衡等人認為必須以義為本,招致王文統忌恨,再加上竇默在忽必烈面前說王文統學術不正,王文統懷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請委任許衡為太子太保、姚樞為太子太師、竇默為太子太傅,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們,實際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後又改命許衡為國子祭酒、姚樞為大司農,竇默為翰林侍講學士。不久,許衡因病辭官返鄉。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為右丞相,打算讓許衡輔助安童,便召許衡至京師,命他參預中書省政務。許衡上疏治國綱要五項建議,忽必烈大為稱讚,並一一採納。許衡平時奏議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傳下來的僅此一件。

至元四年(1267年),許衡因病歸懷慶休養,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祕而不傳。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許衡與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禮儀制度,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立定官制。許衡參考歷代官制體系,減去一些臨時增設機構和旁設機構,於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權貴的利益,有人勸他不要變更舊制。許衡說:“我所論的是國家的體制,與個人無關。”他的建議得到忽必烈贊同。不久,阿合馬任中書平章政事,統領尚書省及六部,權勢很大,一些大臣阿諛奉承,但許衡與阿合馬爭論時,堅持原則,從不讓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馬的兒子為樞密僉院官,眾人都附合,唯獨許衡不同意,對忽必烈說:“國家大權在於兵、民、財三個方面,如今阿合馬掌管民、財,其子又掌管兵權,這不行。”此後許衡隨忽必烈到上京時,又列舉阿合馬專權欺上,損國害民的眾多事項,但未得上報給忽必烈。許衡因此稱病,請求不參與國家機務大事。

傳播儒學

忽必烈早有立太學的打算,於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許衡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並親自挑選蒙古子弟交於許衡教育,許衡請求徵調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鬱、姚火敦、孫安、劉安中等十二人為伴讀。這些蒙古子弟年幼,許衡關愛他們如同對自己的兒子一樣,但對於師徒等級關係的嚴格,就像君臣關係一樣。除熟讀詩書外,他還演習各種禮儀。這些學生尊師敬業,均知三綱五常為人之道。

至元十年(1273年),因權臣屢次破壞漢法,致使學生缺糧,許衡便請求辭職返回懷慶故里,翰林學士王磐對忽必烈說:“許衡教人有方,諸生學後可以從政,這是國家大體,不要讓他辭去。”但由於竇默為許衡懇求,忽必烈還是讓許衡還鄉,以贊善王恂代管太學事務。劉秉忠等奏請以耶律有尚、蘇鬱、白棟等為助教,保持原許衡所制定的教學規矩,忽必烈同意。

制定新曆

元朝自取得中原後,採行金朝的《大明曆》,但該曆法不精確,世祖於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曆。王恂認為一般歷家只知歷數不知歷理,奏請許衡回京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來主持太史院事。許衡與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製新觀象儀,經細密觀測,參照舊有曆法,剔除其中錯誤,於至元十七年(1280年),製成新曆,忽必烈賜名為《授時歷》,頒行天下。

生榮死哀

至元十七年(1280年)六月,許衡因病請歸懷慶休養。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九年級(公元1281年3月23日),許衡辭世,時年七十三歲。於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許衡作古後,懷慶人無論貴賤長幼皆為之慟哭。四方學者聞訊相聚哀哭,更有不遠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鐵穆耳追贈許衡為榮祿大夫、司徒,諡號“文正”。

至大二年(1309年),加贈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魏國公。

皇慶二年(1313年),朝廷下詔以許衡從祭孔廟。延祐初年,又詔立書院於京兆,以祭祀許衡,並賜田做祭祀的經費,書院名“魯齋書院”,魯為許衡居魏時的書齋名。

許衡的品德言行大為人們推崇,被後人譽為“元朝一人”。

許衡墓

許衡墓位於中站區李封村南,焦克路北側。始建於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據《塋域之圖》碑記記載:墓地“東西橫直三百九十步,南北縱直二百八十步,內心除塋域地縱橫各一百二十步,植木為林,以壯神靈棲息之所,外餘贍墳地三百畝”。

許衡墓自修建至今已有730年,歷經元、明、清、民國,多次修葺,墓地規模巨集大,但主要建築及碑碣毀於“文革”。

許衡墓始建時,許師可立“大元故資善大夫中書左丞許公墳”碑一通,碑陰為“塋域之圖”及說明。同年,元世祖敕賜墓田一百三十畝,建享堂三間,牌坊一座。元順帝至元元年(1335年),敕制神道碑,名儒歐陽玄奉敕撰神道碑,許師敬勒石以記,豎立於許衡墓地神道上。

清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聖祖康熙讚許衡“大儒之生,與君相等。應運乘時,月輝日炳。出處皦然,頑廉懦警。致君澤民,非竇非徑。”並撥銀兩維修。清代乾隆十五年(1750年),遣禮部尚書、戶部右侍郎伍齡安致祭許衡墓,立御祭碑一通,並對墓地加以維護修葺。

1982年,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公佈許衡墓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983年至1986年許衡後裔集資20餘萬元修復許衡墓。200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佈許衡墓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標籤: 許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xuexijiaoyu/2095p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