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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大法律調查報告範文

法律調查報告怎麼寫呢?一起來看看小編今天的分享吧。

法律調查報告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描寫,首先可以描寫調查報告的目的,第二個就是描寫調查的具體過程和資料,第三個要描寫調查報告的結果和分析。

法律調查報告範文篇一:

調查目的:關注酒後駕駛對自身家庭以及社會的危害,對酒後駕駛提出防範措施。 調查時間:__年10月18日—__年11月18日

調查地點:律師事務所、交警隊等。

調查物件:法律工作者、幹警等。

調查方式:本調查報告採取網上收集資料、電話、面談等方法進行調查。

為了完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與開放教育試點”法學專業專科教學計劃;加強對國情、民情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 尤其是對我國司法實踐的瞭解;培養和訓練認識、觀察社會的能力以及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我於__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在馬鞍山某律師事務所和某交警隊進行了關於酒後駕駛的社會調查,現就調查情況做如下報告:

一、酒後駕駛的基本情況

首先,我們先來分析酒後駕車的原因,在交警部門的幫助下,我在網上從個人角度和社會監管角度分別做了調查,得出的結論顯示酒後駕車的主要原因從駕駛人個人角度來看,依次是朋友的慫恿,佔44.65%;僥倖心理,佔24.73%;以為自己酒量大和技術高,佔30.62%。從社會監管角度看,依次是:現有法律法規處罰力度不大、佔29.87%;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佔27.00%。從客觀因素來看,依次是擔心車輛停放在外不安全、佔24.65%;擔心次日早上需要用車、佔19.53%。此次調查共有194名網友提交了調查意見,其中,絕大多數為男性,共134人,佔94.69%;中青年網友居多,31到40歲的佔44.51%;學歷層次豐富,大專以上學歷佔到70.79%,高中及以下的佔29.21%。

根據來自網上的調查顯示,有93.45%的被調查者同意酒後駕駛屬於違法行為,但被問及是否有過酒後駕駛行為時,僅有24.68%的被調查者從未有過酒後駕駛行為。在被問及酒後駕駛人員存在何種心理時,有38.64%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人員過高的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46.75%的被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人員的安全意識不強,另外,有的14.61%被調查者認為酒後駕駛人員存在僥倖心理。

這裡我們來區分兩個概念:酒後駕車與醉酒駕車,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車;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其實,酒量的好壞和血液酒精濃度沒有必然關係,有的人雖然自己覺得很清醒,根本沒醉,但血液酒精濃度卻已經達到0.8mg/ml以上了。一般來講,如果喝得極少,血液酒精濃度不到0.2mg/ml,但啤酒喝三瓶左右,紅酒喝半瓶左右,或者白酒喝3兩左右,人的血液酒精濃度就可能已經超過0.8mg/ml了。

二、酒後駕駛的危害

清華大學汽車碰撞實驗室曾進行了“遠離酒後駕駛”的活動,在實驗室證明了酒後駕駛的危險性。未飲酒前,他們的剎車反應時間分別為0.75秒、0.56秒和0.56 秒。在飲一聽350毫升啤酒30分鐘後,酒精開始在體內發揮作用,同樣的機器測試結果顯示,三人的反應時間分別提高到1.22秒、1.38秒和1.05秒。實驗證明交通事故的危險度隨著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增加而增加。 酒精對駕駛的影響包括:

1.視覺能力變差。一般人在平常狀態下的視覺角度為180度,酒後的視覺角度將會縮減,喝越多,就越無法看清旁邊的景物;此外,亦可能抓不準目標,看不清楚車道線,對光的適應也變差了。

2.運動反射神經遲鈍:駕駛人以為腳提起來要踩煞車,其實已慢了一兩秒。車速如果是60公里,一秒鐘車子就已經跑了16.67公尺,若是時速100公里,一秒行駛距離則為27.78公尺,這種相差其後果是相當危險的。根據研究指出:呼氣酒精濃度達0.25mg/L 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50mg/dL)以上,將產生複雜技巧的障礙、駕駛能力變壞,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二倍。而在呼氣酒精濃度達 0.55mg/L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即110mg/dL以上時,其平衡感與判斷力障礙度升高,肇事率比未飲酒時高十倍;其實身體中酒精濃度在這樣的標準以上,大多數人會感覺很不舒服,頭暈、心跳急促、嘔吐等。

3.觸覺能力降低。由於酒會對人的中樞神經起麻醉抑制作用,酒後人的手、腳觸覺反應較平時降低,踩制動踏板時軟弱無力,方向盤掌握不穩,車輛容易失控,駕駛人腳提起來要踩剎車,其實已慢了一兩秒。而一輛車時速60公里,一秒鐘跑出16.67米;若時速100公里,一秒則為27.78米,這種相差其後果是相當危險的。

4.判斷能力降低:飲酒後,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操作錯誤增加,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實驗證明,飲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0毫克時,反應能力即有所下降。達到100毫克時,下降約35%,達到150毫克時,下降50%,並使人動作失調,手腳失控。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的駕駛人,越不能正確思考和判斷車寬與路寬的關係,行為帶有很大的盲目性。

三、酒後駕駛的防治對策

我國對酒後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根據網上調查,大家認為有效的防治酒後駕車對策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增強駕駛人的自我安全防範意識,具體辦法依次是引導駕駛人珍重生命(44.05%的網民建議),用各類交通事故來警醒(29.49%的網民建議)。二是加大安全監管力度,具體辦法依次是加大查禁和處罰力度,宣傳酒後駕駛的不良社會後果。三是為駕駛人酒後禁駕提供便利,具體辦法依次是提供代駕服務(21.21%的網民建議)、駕駛夜間停車安全看護(18%的網民建議)。

建議預防措施:

1.安裝車載防酒後駕駛系統:在車上安裝能自動識別喝酒高峰時間段,能防止駕駛人檢測作弊的防酒後駕駛系統,若超過國家標準汽車則無法啟動。

2.國家法律提供支援:國家提供酒後駕車相關限制管理法律條文,交通管理部門應借鑑國外方式對有酒駕記錄人員實施強制安裝防酒後駕駛系統。

3.提供“酒後代駕”服務:餐飲娛樂場所為客人開設“酒後代駕”服務,或由政府開通“酒後代駕”服務專線。

4.免收酒後過夜停車費:餐飲娛樂場所免收酒後客人的車輛過夜停車費,支援客人在酒後主動放棄駕駛。

5.在酒標酒單上印製警示令:將“酒後不駕車”的宣傳語、漫畫等印在酒瓶的商標上及餐飲娛樂場所的酒水單上。

6.避免僥倖心理:消除人們“少喝酒不影響開車”的認識誤區,剖析酒精對駕車者的影響和危害,警示人們放棄僥倖心理。

7.為醉酒者友情叫車:為醉酒者(不論是朋友還是陌生人)叫輛計程車。 通過本次的社會調查,使我的理論知識能力有所加強,社會實踐能力進一步提高,為司法實踐提供了借鑑材料。酒後駕車猶如猛虎,事故的發生,吞噬著鮮活的生命,不僅讓肇事駕駛人要面對鉅額的經濟賠償和嚴厲的法律制裁,而且給雙方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面對一幕幕人間悲劇我們是否為之震撼?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維護社會和諧,堅決杜絕僥倖心理。讓我們共同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電大法律調查報告範文

法律調查報告範文篇二:

一、調查目的

科教興邦,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是我們實現法制現代化的重要任務和可靠保證,所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對於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更有著特殊的意義。本調查旨在通過對瀋陽市內中國小生的法律意識情況的瞭解,探究我國城鎮居住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現狀,及時發現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上的漏洞和缺陷,進而提出可行性方案,為未成年人維權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提供一些參考。

二、調查物件、方法與內容

調查時間:__年3月16日

調查地點:瀋陽市白塔國小

調查物件:國小五年級2個班的同學(年齡9-12歲)

調查方法:問卷調查法、普遍調查法;

調查內容:共發放問卷81份,剔除不合格問卷3份,故78份問卷參與統計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1.您覺得法律重要嗎?

70.5%認為非常重要,28.2%認為一般重要,0%認為不太重要,1.2%認為不重要

2.下列哪些法律是您所知曉的?(多選)

憲法10.3%,刑法46.2%,民法通則11.1%,婚姻法37.2%,未成年人保護法73.1%,勞動法25.6%,環境保護法39.7%,公司法0.04%,合同法23.1%,著作權法0.04%

3.您覺得“違法”和“犯罪”有區別嗎?

21.8%沒有區別,是一樣的概念 78.2%有區別,二者不一樣

以上資料可以看出,大多數在城鎮居住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還是比較強的,這跟學校的法制教育及家長的普遍文化水平有很大關係。對各門法律的知曉度調查中,未成年人保護法佔的比重最大為73.1%,說明在國小生心中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思想根深蒂固,學生普遍具有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比重第二大的《刑法》為46.2%,而在社會生活中起著重要調整作用的《民法通則》,學生們僅有11.1%人表示知道該法律,這是受我國固有的重刑輕民的法律歷史傳統的影響。因為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一提起法律首先聯想到的就是“抓人”跟“判刑”,對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全面調整和對公民權利的全面保障作用沒有充分認識。再者是與我們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制宣傳的重點有關。近年來,由於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日益嚴重,出於社會穩定的考慮,對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最多的是《刑法》知識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注重的是義務與責任教育,強調的是守法觀念,忽視了幫助孩子們學會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和了解法律的基本程式的教育,這種法制教育的偏差,不利於健全的法律意識的培養。其中令人可喜的是,在其他知曉率較高的法律當中,除了平時日常生活中可能被接觸到應當知曉的《婚姻法》為37.2%,《環境保護法》也有四成的學生知道,說明近些年來,市民的環境保護意識大大提升,無論是政府的行政措施還是學校老師相關教育都把保護生態環境放到第一位,努力改善城市環境,尤其是瀋陽市,從以前的白色垃圾漫天飛到現在馬路街道各個角落整潔一塵不染,市民的素質顯著提高,國小生如今有這樣的環保意識實在讓人可喜可賀。

4.“未成年人”是指多少歲以下的公民?

0%10歲以下 0.04%14歲以下 0.04%16歲以下 91.0%18歲以下

5.我國實行的是幾年義務教育?

0.05%三年 16.7%六年 60.2%九年 17.9%十二年

6.您覺得自己年滿多少歲可以去打工掙錢?

0%12歲 0%14歲 0.09%16歲 91.0%18歲

7.請依次說出急救電話、報警電話和消防電話號碼:

正確率75.6%(男生76.2%,女生75%)

上述這些問題考察的是國小生對公民基本權利的瞭解程度。九成以上的國小生能夠準確的說出“未成年人”的概念是指滿18歲的公民以及18歲以上才可以被用人單位僱傭建立勞動關係獲得勞動報酬,說明學生的公民權利意識和勞動權利意識的具體法律知識瞭解程度比較深。六成的學生知道我國實行九年義務教育,說明學生的教育權利意識比較強,但仍需提高。有75.6%的學生能準確說出三個緊急報警電話,且根據我調查的資料進一步分析,男生的情況要比女生好些。我認為實際的正確率應該再高一些,因為不排除學生沒有仔細審題答錯順序的情況,所以對三個報警電話的調查,學生們的答案還是比較理想的。

8.在學校,老師可以對學生進行體罰嗎?

39.7%不可以,這樣做侵犯了我的權利

0.09%不可以,但是如果老師這樣做了,我也覺得無所謂

51.3%可以,老師懲罰我們是為我們好

9.您覺得家長可以打小孩嗎?

42.3%不可以,這樣做侵犯了我的權利

14.1%不可以,但是如果家長這樣做了,我也覺得無所謂

44.9%可以,父母當然可以打自己的小孩

10.老師或者家長偷拆你的信件、偷聽你的電話,您覺得這樣做對嗎?

74.4%不對,這樣做侵犯了我的權利

14.1%不對,但是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11.5%對的,他們有權利這樣做

11.如果高年級的同學向你要錢,你會怎麼辦?

53.8%當場反抗,不給他們

44.9%先給他們,事後告訴家長或者老師

0.01%給他們,事後就當做沒發生過

12.如果你把別人打傷了,別人要求負責,這時你該怎麼辦?

20.5%不負責,因為我沒有能力負責

79.5%父母負責,因為他們是我的監護人

13.經營者可以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嗎?

7.7%可以 92.3%不可以

14.未成年人可以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嗎?

12.8%可以 87.2%不可以

15.你曾經違反過交通規則嗎?例如闖紅燈

39.7%從來沒有 (男:26.2%,女55.6%)

59.0%偶爾會,只要兩邊沒車就會 0.01%經常,就算有車也會

16.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嗎?

52.6%當然可以,我的錢都是家長的

29.5%不可以,這樣做侵犯了我的權利

17.9%不可以,但是我對此也沒有辦法

17.如果覺得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你會怎麼做?

10.3%向同學或朋友述說 39.7%告訴老師或者家長,

26.9%向司法機關求助 23.1%默默忍受

18.您去超市的時候,如果工作人員懷疑你偷東西,可以搜你身嗎?

34.6%拒絕 19.2%如果對方態度強硬,就只好接受

46.2%完全接受(男:59.5%,女:30.6%)

以上問題主要針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上的對未成年人人身權、財產權、通訊自由權、人格權等一些未成年人的基本權利提出的問題。調查結果基本接近我們預想的結果,但有些資料也令我們擔憂。例如第10題中,五成的學生贊同老師在教育過程中體罰學生,而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託管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在傳統的教育過程中我相信體罰的情況在各個學校都會有,也不排除有其顯著效果的可能,但是這種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權,傷害他們身心的教育方法必須得以整治。同理,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也不應該用體罰的方式,應該用更和善更文明的方式體現出成人的涵養以言傳身教,因為社會在進步法制在健全,傳統的教育模式中的糟粕必須拋棄,否則我們就稱不上一個現代化的社會主義法制社會。

《憲法》的第四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也作出類似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對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隱匿、譭棄;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查,或者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代為開拆、查閱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開拆、查閱。在這道問題的答案資料中,14.1%的同學面對自己的通訊自由權被侵害而無能為力,而有11.5%的同學則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權利被侵害,因此在這方面,公民權利及未成年人的權利應該及時向學生們傳達,以維護他們的權利。 在父母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問題上,也有過半數的同學認為“當然可以,我的錢都是家長的”,只有29.5%的同學明確表示這樣做侵犯了他們的權利。其實在現實中這種情況非常普遍,父母每日給孩子零花錢,使得孩子認為大人在金錢方面佔有絕對支配的地位。依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因其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所以,他們只能行使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否則,該行為無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可以為未成年人保管財產及制止未成年人不適當地處分財產。但是保管並不意味著可以任意支配,未成年人可以行使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因此父母不應該“剝奪”孩子的財產權,鑑於日常生活實際情況,我認為孩子通過贈與、繼承、特殊勞動酬勞等得到的合法收入,監護人可以代為保管,或者在與孩子商量下共同處分其財產。

53.8%的同學認為應該當場在第13題中未成年人人身權財產權受到侵害時,

反抗維護自己的權利,44.9%的同學則表示先給他們,事後告訴家長或者老師。第二種同學的反應我們可以理解為“緩和、智取”的方式,因為未成年人在體能狀況上屬於弱勢群體,硬拼的話可能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傷害和麻煩。選擇當場反抗的同學的法律意識和與惡勢力做鬥爭的勇氣和膽量都讓人欣慰,但是我認為遇到這種事情應該按照當時的實際情況智慧理性的去應對,至少應該保全自己的生命,其次才是財產,這樣做不代表我們向惡勢力妥協,我們可以事後求助家長老師或者司法機關,讓有能力和權力的人懲治罪惡,調查中只有一名同學表示“給他們錢事後當做沒有發生”我想這就需要學校家長盡到學生的教育責任,防患於未然。

關於經營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酒和未成年人不能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問題,學生們都明確的知道並且能夠遵守規範。關於闖紅燈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有59.0%的同學表示“偶爾會,只要兩邊沒車就會”,女生的情況大大好於男生。我認為這個問題源於大人生活中的陋習,導致孩子也照貓畫虎有這種僥倖心理,我們在生活中可能由於各種事情時間緊迫而違反交通規則,但是這種行為一代代的傳播使未成年人也養成了亂穿馬路亂闖紅燈的陋習就得不償失了,甚至一旦出現了交通事故人員傷亡就更悔之晚矣了,因此文明出行不只是一句口號,更是根治交通陋習,建立和諧交通的一劑良方。

關於超市搜身的問題,令我們驚訝的是,46.2%的同學選擇完全接受,而且是男生居多,只有34.6%的同學表示堅決拒絕,這讓我們不禁擔心這種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人格權的行為難道在孩子們心中成了合法行為?似乎小孩要用接受搜身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渾然不知自己已被侵權。這個問題希望學校的老師以及家長及時給孩子灌輸維權思想,例如可以通過調監控錄影等方法證明自己,絕不要讓違法之人有可乘之機,尤其是女孩,更應該警惕這種以懷疑盜竊為藉口的搜身,傷害兒童身心健康。

在自己權利受到侵害時,有23.1%的同學選擇默默忍受,這個資料也讓我們格外擔心,即使是在學校在家裡也會有孩子沒在大人眼下活動的情況,老師有保護義務卻也不能面面俱到,在孩子獨自面對侵權的時候,這種默默忍受的消極態度不僅使自己的權利遭到侵犯,更使不法分子逍遙法外甚至助長其氣焰使其屢次犯案,在平時的教育中,大人不能只教給孩子不做違法的事情,更要告訴他們面對罪惡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在保全自己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和惡勢力作鬥爭。總之,法律意識的灌輸不單單是讓孩子知法不犯法,更要懂法不受侵犯。

19.您從何種途徑瞭解法律知識的?(多選)

21.8%學校 50%書籍、報刊、雜誌 69.2%網路、電視 21.8%其他 上述結果表明學生通過網路電視這些現代的新聞媒介獲得法律知識較多,體現了城市國小生的接受法律教育的特點。有一半的學生通過書籍、報刊、雜誌獲取法律資訊,顯示了他們學習法律知識的主動性,已經較過去學校老師填鴨式的灌輸有很大的改善。通過電視新聞、報紙瞭解最新的法律動態是很好的學習方式。我認為現在有的學校開展參觀法院開庭、模擬法庭等一些新穎的形式吸引學生學習法律知識這是非常可取的,作為現代化法治國家,社會建設更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應該從國小生抓起,從小培養他們的法律意識,維權意識,相信我們走在人人懂法,人人守法,公民積極參與國家的法制建設的大道上,而且將越走越遠。

四、結語

這次調查的資料顯示本地區的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普遍較強,對簡單的法律常識能夠明確的知曉,調查結果比較滿意。但有些問題又讓我們看到法制教育上的不足,我們應該及時補救這些漏洞,例如對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的培養應該更有目的性和針對性。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體系,為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的提高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塑造良好的執法環境,扭轉未成年人不重視法律的錯誤態度,消除一些人的僥倖心理,減少違法、犯罪現象,這樣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才會逐步得以提高。另外,應建立適合未成年人特點的法制宣傳渠道,形成網路化特別要注重發揮大眾傳播媒介的作用來傳播法律資訊和法律知識,避免枯燥的教育方式,例如編寫一些漫畫性質的法制宣傳小冊子、開展寓教於樂的法制宣傳活動等。在內容上既要滿足未成年人預防犯罪的需求,又要讓他們學會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多方位、多層次提供法律服務。

五、後記

這次調查我走訪了我的母校白_國小,見到了闊別十年的老師和她現在教的學生們,學生們單純可愛的樣子使我也回憶起十年前的光景。由於時間精力有限,發放問卷數量上比較少,調查物件樣本也比較單一,使調查的準確性和普遍性受到影響具有侷限性,另外在寫調查報告的時候發現問卷問題的邏輯性以及針對性還不夠明顯,以後再設計調研問卷的時候要吸取教訓。本著科學嚴謹的態度以及在國小老師的幫助下,我順利完成了這項法學專業的社會調查,資料真實可靠,在這次調查中自己也學到了不少東西,鍛鍊了自己的能力,收穫與感觸頗多。 最後,感謝白塔國小的師生們的大力支援,以及校老師的細心批閱,對我報告的疏漏和不足加以指正,以求下次盡善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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