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生活全书馆 >

综合知识

> 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标准

一、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1988)规定:

1、酸价: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小于等于4;棉籽油小于等于1。

2、过氧化值(meq/kg):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小于等于20;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小于等于12。

3、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小于等于50。

二、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15197-1994)规定:

1、酸价小于等于0.5。

2、过氧化值(meq/kg)小于等于10。

食用油食用油也称为食油,是指在制作食品过程中使用的,动物或者植物油脂。常温下为液态。由于原料来源、加工工艺以及品质等原因,常见的食用油多为植物油脂,包括菜籽油、花生油、火麻油、玉米油、橄榄油、山茶油、棕榈油、葵花子油、大豆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胡麻油)、葡萄籽油、核桃油、牡丹籽油等等。

标签: 食用油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shqsg.com/zh-sg/zonghezhishi/o4mrx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