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借貸便利和逆回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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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放形式不同:
MLF發放形式:為質押方式,並需提供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信用債等優質債券作為合格質押品。
2、主要作用不同:
央行逆回購:向市場釋放流動性
MLF作用:發揮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通過調節向金融機構中期融資的成本來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和市場預期產生影響,引導其向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實體經濟部門提供低成本資金,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3、時間週期不同:
央行逆回購:為短期行為,一般為一天、三天或者七天;
MLF期限:一般比較長,三個月或六個月不等。
4、操作方式不同:
央行逆回購:央行把錢借給商業銀行,商業銀行把債券質押給央行;
MLF:通過招標方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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