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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低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最低多長時間

刑拘最少1天,相關規定如下:按照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最短期限是24小時內;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1)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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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最少多少天

法律主觀:

刑事拘留的,最少一天,最長時限為 37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准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到30日。必須在7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八十九條規定,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應當自接到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一條 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最短多少天?

刑事拘留最短3日以內。

一、刑事拘留的條件:

1、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如下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期限

1、對於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機關提請人民批准逮捕的時間和人民審查批准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2、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3、人民應當自接到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4、人民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4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3日。對於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5、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

擴充套件資料:

拘留的保釋

1、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保釋不會對社會造成危害,則可以保釋。

第八十三條 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2、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第八十四條 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九十七條 人民、人民或者機關對被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對於人民、人民或者機關採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最短時間是幾天

法律主觀:

刑事拘留 最短時間是一天,拘留或 逮捕 人犯使人犯的人身自由受到剝奪,但這種 羈押 畢竟不是 刑罰 ,判決宣告人犯有罪之前畢竟不等於犯人,因此,法律對拘留和逮捕後人犯關押期作了嚴格,不允許對人犯 超期羈押 。判決前對人犯的羈押要求越短越好。 我國《 刑法 訴訟 法》作了下列規定: 對於人犯拘留期間的羈押期限最長為11天。拘留後的24小時內對人犯進行第一次訊問。認為需要對人犯加以逮捕的,機關在拘留後的3日內提請人民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 批准逮捕 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人民在接到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3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批准逮捕的,拘留轉為逮捕;不批准逮捕的,機關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人犯。 從拘留或逮捕人犯的時候起到案件偵查終結,其間對人犯的羈押期限最長為5個月。具體規定,對被告人的羈押期限通常不超過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偵查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的案件在上述期限內仍不能辦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批准或決定,可再延長2個月。但是,在偵查期間發現被告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可以經同級人民批准或決定補充偵查,偵查中羈押期限從批准或決定補充偵查之日起重新計算。 機關將案件移送起訴或免予起訴以後,人民通常在1個月內作出起訴或免於起訴的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提起 公訴 後,人民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的期限為1個月。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其準備起訴和補充偵查的期限與上述期限相同。這就是說被告人在審查起訴階段的羈押期限最長為兩個半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視情況而定: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14天,一般從進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內機關要報檢察機關批准,其中核準的時間為7天,包含在14天內,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

2、延長期限的刑事拘留期為37天,其中核準的時間為7天,在該期限內,偵查機關報批准逮捕,如核准則逮捕,否則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拘留的程式】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哪搏敗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八十六條

【拘留的期限】機關對被銀廳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拘留的條件是什麼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李顫;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最多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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