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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寫個人一生經歷過的回憶錄示範文 普通人的回憶錄怎麼寫

1.怎樣寫個人一生經歷過的回憶錄示範文

首先,要明確你寫的回憶錄是對人生的總體回顧,還是對一段生活一個生命節點的記錄和回敘。

普通人的回憶錄怎麼寫 怎樣寫個人一生經歷過的回憶錄示範文

其次,把你認為重要的、最有價值的事件按照時間順序,或是相關性順序,整理出一個提綱。 再次,分清楚提綱中所列出的事件是否要件件都說明?有沒有一個詳略的安排? 最後,才開始按提綱去進行寫作。

可以使用第一人稱,當然也可以嘗試用第三人稱“他”來敘述。在必要的章節和人生階段插入你對這一段生活的感觸和理解,會使得你的回憶錄更有閱讀性和社會價值。

你可以參考一下回憶久久的回憶錄,很專業,他們是專門為普通人撰寫回憶錄的機構。或是直接撥打400-688-9999諮詢一下。

2.寫回憶錄需要什麼格式

近代人寫回憶錄一般以自述為主,力求真實。可以參考:

不能虛飾,不能挾私

撰寫回憶錄,是一項恢復歷史記憶的工作,需要對歷史負責,不能虛飾,不能挾私。不僅需要有實事求是地審視自己和審視他人的客觀態度,還需要藉助當時的日記、筆記和檔案等原始資料恢復歷史的記憶,特別是需要有其他歷史當事人的交流、印證和相互補充。例如周海嬰回憶說,1957年**在上海,曾回答知識界朋友提出的魯迅活著會怎樣的問題。學界立刻有人對此事提出質疑。隨後又有黃宗英等人證實確有其事。這種“質疑——詢證”的往復過程,其實並不帶來難堪,而恰好是還原歷史本然的要求,體現了探求真實的科學精神。當然,許多史實或許經過這樣的過程仍難求證,但是經過這樣的過程人們一定會向真實又靠近一步。可以這樣說,人們的個體回憶都是不可避免地有著記憶上的誤差,但如果在啟發大家共同回憶的群言環境中,可以最大限度地修正這個誤差。

旁徵博引以求真實

在歷史研究中,一向有“孤證不立”的老話,需要旁徵博引以求真實。從存史的意義上說,不但需要大人物的回憶錄,也需要小人物的回憶錄;不但需要正面人物的回憶錄,也需要反面人物的回憶錄。從存史的價值上說,既不能因人廢言,也不能因事廢人。無論是出於自我標榜的需要,還是出於自我辯解的需要,其主觀動機如何,並無大礙。有公心固然好,存私心也可以,都可以將自己經歷的歷史寫出來。只要能夠公之於眾,公眾自會有鑑別能力。史學一途,本是公器。各種型別的回憶錄越多,對校正歷史記憶所起的作用越大,越能接近歷史的真實。

客觀、公正和準確

在存史的問題上,我們不能期望每個人的回憶都是客觀、公正和準確的。實際上人們記憶上有意無意的疏漏、訛誤,是回憶錄中非常普遍的事情。但是,只要大家都能參與到存史過程中去,個體記憶上的錯訛就會最大可能地得到矯正。

積極的存史態度

對復原歷史的活動而言,不怕眾說紛紜的嘈雜,只怕“輿論一律”的孤鳴;不怕百家爭鳴的質疑,就怕鴉雀無聲的寂靜;不怕百花齊放的繁蕪,就怕一花獨放的單調;不怕當事人的回憶出錯,就怕連出錯的回憶錄都沒有了。歷史的經歷者,特別是經歷過一些重大歷史現場中碩果僅存的當事者和知情人,無論是為了對自己有所交代,還是為了對世人、對後人有所交代,都不應帶走一段歷史,而應有更為積極的存史態度。

但是,我們也看到在對回憶錄的撰寫態度上,有些歷史當事人並不太積極,甚至多有顧忌。主要有兩種態度:一種是怕揭傷疤。已經癒合的傷疤不願再觸動,痛苦的往事不堪再回首,承擔不了回憶過去的沉重,只想靜靜地安度晚年;一種是怕影響不好。事情已經過去了,再翻出“舊賬”會刺激一些當事人,擔心會產生不好影響,不如安於現狀。

3.一般的個人傳記怎麼寫

亦單稱傳。是一種常見的文學形式。主要記述人物的生平事蹟,根據各種書面的、口述的回憶、調查等相關材料,加以選擇性的編排、描寫與說明而成。傳記和歷史關係密切,某些寫作年代久遠的傳記常被人們當史料看待。一般由他人記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稱"自傳"。傳記大體分兩大類:一類是以記述翔實史事為主的史傳或一般紀傳文字;另一類屬文學範圍,傳記作者在記述傳主事蹟過程中,可能會滲透自己的某些情感、想象或者推斷,但和小說不同,傳記一般不虛構,紀實性是傳記的基本要求。

包括一般的傳記、自傳、評傳、人物小傳、人物特寫、回憶錄、年譜、小說化的傳記,等等。 一、自傳體傳記。這是某一個人物自己寫的記載自己的生活經歷的文章。記載自己前半生或大半生的生活經歷的一般稱為自傳,如《馬克·吐溫自傳》,愛新覺羅·溥儀的《我的前半生》等。有些是以記載自己生活中的某些片斷或某一方面的經歷為主,這一般稱為自述,如《彭德懷自述》。 二、回憶體傳記。這類傳記的作者往往是被立傳者的親屬、朋友、同事或部屬,他們主要是通過自己的回憶記載被立傳者的生平與事蹟。 三、採訪體傳記。這類傳記的撰寫人,一般與被立傳者原來並無交往,或者是與被立傳者相隔幾代的後人,他們主要靠採訪被立傳者的親友,蒐集被立傳者的各類資料,然後經過作者取捨、創造,形成傳記。如羅曼·羅蘭的《名人傳》、魏巍的《鄧中夏傳》等。 四、自傳體傳記和採訪體傳記融匯在一起的傳記。如聞名於世的瑞典電影明星英格麗·褒曼和美國作家阿倫·吉伯斯合作寫成的《英格麗·褒曼傳》。 五、在傳統的散文體傳記外,還有一些特殊體例的傳記。比如80後詩人、學者風來滿袖所著的《被隱喻的四月——徐志摩詩傳》就是我國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體傳記。

“實用類文字”中的人物傳記,是遵循真實性原則,用形象化的方法記述人物的生活經歷、精神風貌及其歷史背景的一種敘事性文體。其文體特點是真實性和文學性。其中,真實性是傳記的第一特徵,因為傳記敘寫的是歷史或現實中存在的活生生的人,有真名實姓、居住地點、活動範圍等,寫作時不允許任意虛構。但傳記不同於一般的枯燥的歷史記錄,它又具有文學性。它是寫人的,有人的生命、情感在內;它通過作者的選擇、剪輯、組接,傾注了愛憎的情感;它需要用藝術的手法加以表現,以達到傳神的目的。從敘述人稱看,傳記可分“自傳”和“他傳”:前者是作者自己撰寫的,後者是他人撰寫的。從表達方式看,一般的傳記以記敘為主,還有的傳記,一面記述人物的經歷,一面加以評論,記敘與評論各半,這種傳記則被稱為“評傳”。從創作方法看,有的傳記以記敘翔實的史實為主,用語比較平實,稱為“歷史性傳記”;有的傳記多用形象化手法,描述人物的生活經歷、精神風貌及其活動的歷史背景等,以史實為依據,但又不排斥某些聯想性的文學描寫,稱為“傳記文學

閱讀古今中外的人物傳記、回憶錄等作品,能把握基本事實,瞭解傳主的人生軌跡,從中獲得有益的人生啟示,並形成有一定深度的思考和判斷;認識傳記作品的基本特性,嘗試人物傳記的寫作。”要做到能“把握作品中具有典型意義的事件情節,理解作者對傳主及有關事實所作的評價,並形成自己的思考和判斷”。《新課程標準語文科考試大綱》要求:“準確解讀文字,篩選、整合資訊、分析思想內容、構成要素和語言特色,評價文字產生的社會功用,探討文字反映的人生價值和時代精神

4.怎樣寫回憶錄、

首先,我認為寫回憶錄必須注意兩點:[1]要抓住典型事例,[2]必須是真人真事。有些重大事件不能面面俱到地平鋪直敘,要集中各種典型事例,突出表現人物的精神面貌。有時可以概括地寫以總攬全域性,有時可以細緻地寫以窺豹一斑。只有概括的介紹,不能看到各個細節,只的細緻的描述,不能看到全域性,兩者要很好地結合起來,才能既看到全域性,又看到細節。做到有血有肉,真實感人。

其次,寫回憶錄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歷,詳細地寫出一個歷史階段的生活,也可以根據自己或他人的經歷寫生活的某一個側面。

回憶錄既然是寫親身經歷過的事件,或是寫自己所熟悉的人物的經歷,那就應該帶有“親切感”可以說“親切感”是回憶錄的重要特徵。回憶錄有了這種“親切感”,就能吸引人,如果沒有這種“親切感”就會成為乾巴巴的陳年老賬,味同嚼臘,不忍卒讀。要做到“親切感”,最重要的是要把自己的真實感情表述出來。只有把當時的情景如實地,生動地寫出來,再結合自己的思想真實地表述出來,才能產生有血有肉的回憶錄。

5.自己的回憶錄怎麼寫序言

我的回憶錄離得序言

今年我才20多歲啊!一般說來寫回憶錄的都是上了60歲老頭子們乾的事情吧。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卻很想寫回憶錄了。 那天,突然接到一個電話,是中學時的一個朋友。曾經關係不錯,不過已經幾年沒聯絡了,那天是他恰巧因別的事情來到北京,順便問候一聲,又或者是想見個面。可惜我當時不在北京,於是隨便聊了幾句。 他在電話中笑著說自己前幾天翻東西,找到了大一時我寫給他的信,信中的內容何其幼稚,何其搞笑…… 其實,我這也有他大一時寄給我的信,十月搬家的時候翻出來看過一次,又何嘗不是忍俊不禁呢。只不過,他應該記不住當年寫過什麼了吧。正如倘若他不說,我也完全不會想起當年的自己居然會在信中如此坦誠。 後來,我給他發了簡訊:“有什麼可笑呢?那些都是我們的青春啊……” 太多時候,記憶就好象不遵守交通規則汽車,時不時的就在我的大腦裡停留一下。當無意識的翻閱一下里邊的記憶的時候,總有心靈撫摩的感覺。 於是趁著那些自己想一直記住的事情還沒有完全被遺忘,我決定把它們寫下來。雖然並不有趣,可生活本來的樣子就是如此吧。 所謂的【回憶錄】,我會想到一點寫一點,自成一個板塊,時間上不會連貫,中間也會穿插著寫些別的,甚至有可能虎頭蛇尾無疾而終。 我只是不想忘掉時間軸上的某些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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