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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補貼計入工資總額嗎

導語:高溫補貼的發放條件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在室外、工作環境溫度是多少,所以不是每個勞動者都有的補貼。那麼,銀行高溫補貼一個月多少錢?高溫補貼計入工資總額嗎?一起來看看

高溫補貼計入工資總額嗎

銀行高溫補貼一個月多少錢

一個月100-300元不等,每個地區的高溫補貼是不一樣的。

根據人力社保部、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全國總工會下發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浙江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見下表)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高溫津貼發放雙方存在勞動爭議的,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

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可申請認定工傷。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職業病種叫“熱射病”),可申請認定工傷。認定工傷需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中暑(熱射病)診斷證明。經認定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高溫補貼計入工資總額嗎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高溫費屬個人因任職受僱取得的補貼性質的收入,應當併入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關於高溫補貼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2、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3、不發高溫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溫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溫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電話投訴。

4、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5、勞動者因高溫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綜上所述,職工在夏天工作的時候,如果所從事戶外工作,則可以享受高溫補貼待遇,這個屬於職工的工資性收入,一樣算入工資總額,並扣個人所得稅。但是,企業不能將高溫補貼列入最低工資,這樣是侵犯職工權益。高溫補貼基本是按月發放,和工資一起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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