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金融理財

> 順流交易的抵消原理

順流交易的抵消原理

實體理論屬於會計合併理論的一種,雖然我國企業合併報表的編制理論中並未明確其概念,但在企業合併報表編制準則中有相應的理論內容,最早是由美國會計學者莫里斯·穆尼茨(MauriceMoonitz)提出,其相應理論認為合併報表的編制目的和使用者不僅包含控股股東還包括少數股東,少數股東權益和控股股東的權益並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的所有者權益中,少數股東損益列示於合併利潤表中,合併範圍不僅包含母公司及控制子公司,還包含與母公司、子公司相關的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我國準則未納入合併範圍)。

順流交易的抵消原理

所謂單行合併是指:在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以單獨專案列示在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上,而不是以被投資企業的淨資產列示;投資收益也被單列一行列示在投資企業的損益表中,而不以被投資企業的收入和費用專案列示。

相對於單行合併而言完全合併是指,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上,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不是列示的一個專案,而是被子公司的全部各資產和負債專案所取代;在合併利潤表中,母公司的投資收益賬戶也不是列示為一個專案,而是子公司的全部各項收入和費用所取代。

標籤: 交易 抵消 順流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442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