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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設立的構成要素

信託行為是設定和存續信託關係的法律行為,信託行為必須有明確的信託目的,但只有信託目的而無信託行為,信託不會實現。

信託設立的構成要素

同時信託行為不是一般的信任委託行為,而必須是按法律要求進行的,否則不能得到法律保護。

信託當事人是信託行為的主體,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三方,顯然沒有信託當事人就不會有信託行為。信託財產是信託行為的標的,它是設定信託關係的中心。

標籤: 設立 信託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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