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權優先順序 金融理財 關注:1.58W次 中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37條規定的破產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依清償順序逐一分配,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之前,後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債權的,按照比例分配。 標籤: 清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licai/qn2w8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