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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險標識啟用後的風險

存款保險標識啟用後的風險
從2020年11月28日起,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全面啟用存款保險標識。存款保險又名存款保障,是為了應對特殊狀況之下能夠保障公眾存款應運而生的產物。這相當於銀行買的商業保險,銀行為投保人,儲戶為受益人。根據《存款保險條例》,投保機構每6個月交納一次保費,一旦銀行發生影響償付的重大風險,比如破產,存款保險基金管理將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根據條例,我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的本金和利息加起來在50萬元以內的,全額賠付。50萬元以上的存款並不是沒有安全保障,而是它不是由存款保險直接來進行償付的。所以說存款保險標識啟用後並沒有什麼風險,而是為了保障儲戶的存款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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