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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1、民政部門確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萬元以下的家庭(該收入標準線為2010年至2011年度中心城區廉租住房保障物件的收入標準線,收入標準線由市、區(市)縣每二年調整一次,並向社會公佈);2、原有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口兩人以上(含兩人),主申請人。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

產生背景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產權。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組屋”,既有出租,也有銷售。

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安排原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發展最為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下大力氣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

產業帶動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權威測算顯示,2010年新增的75億元廉租房建設投資及其所帶動的地方和社會投資,可以拉動鋼材消費量65萬噸,水泥消費量50萬噸。同時,此次國家還安排了17億元中央投資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這可以拉動鑄鐵消費量兩萬噸,鋼材消費量10萬噸,水泥消費量30萬噸。

標籤: 住房 成都 保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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