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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領事館和大使館有什麼區別

總領事館和大使館有什麼區別

總領事館和大使館的區別是:1、機構的性質不同。2、職責不同。3、管理範圍不同。4、領導不同。當遇到兩個國家斷交時,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1、機構的性質不同。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

領事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

2、職責不同。

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係,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係,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領館分為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

3、管理範圍不同。

大使館的職責範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

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

4、領導不同。

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

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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