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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公民的權利是什麼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

不屬於公民的權利是什麼

經常聽到判決書中的剝奪權利一詞,剝奪權利具體是指剝奪哪些權利呢?應該如何執行?

《》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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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公民和人民的區別: 1、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識與臣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 公民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

一、剝奪權利的內容。

公民的基本權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指年滿18週歲的公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行使選舉公職人員或代表的權利,也可以被選舉成為公職人員或代表。

住宅不受侵犯屬於我國公民的人身自由權。 住宅不受侵犯是指公民居注生活的場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公民的居注私生活及個人家庭財產的儲存,一般要在住宅中進行,有的公民還要在住宅中進行社會性的工作和勞動。 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有獨立為行為而

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自由的權利。被剝奪權利的人,不可以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旅遊、示威等自由和權利,這些屬於表達言論、表達主張的主要權利。

訴願權也叫權(rights of petition)。在我國,公民的訴願權是對一類權利的統稱,即批評權、建議權、申訴權、控告權、檢舉權,以及取得賠償權。這些權利都是公民作為國家管理活動的相對方,對抗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由於它們在行使中多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被判處剝奪權利的人,不能擔任國家機關裡的任何公職人員,不能從事管理活動。

①、公民在生活中的權利——批評權,建議權 ②、公民最基本的權利——選舉與被選舉權 ③、公民最基本的權利——生命健康權 ④、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權 ⑤、公民的自由權利——集會、、示威

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被剝奪權利的人,也不能在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中擔任各種領導職務,不能成為這些機構和部門的主要領導人。

二、如何執行剝奪權利?

由監獄執行。因為犯罪後,被判處各種刑罰的人員,又附加被剝奪權利的,一般在判決生效後,就會去相應的監獄服刑,其被剝奪權利期間,就由監獄代為執行剝奪權利。

由公安機關執行。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又被並處剝奪權利的,應由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代為執行。刑滿釋放,剝奪權利年限還未結束的,也有公安機關代為執行。

三、剝奪權利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剝奪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剝奪權利的期限:一般根據罪行的輕重程度剝奪一至五年不等。也有終身剝奪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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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是什麼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zd,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內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容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公民三大基本權利是什麼?

》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百出版、集會、結社、*、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度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知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道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回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答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下列不屬於我國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是( )A.平等權B.依法納稅C.宗教信仰自由D.政

依法納稅不屬於我國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

1982年《》規定的中國公知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人身自由。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2、人格尊嚴。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3、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

4、宗教信仰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5、批評和建議、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以及取得賠償的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具道有廣泛性、真實性和權利與義務一致性、平等性的特點。中國公民,不論是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其他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平等地享有《》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

只是為了保衛*,維護社會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制度回和公民的基本權利,才依答法剝奪為數極少的反*分子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權利。

公民在社會主義制度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制的一條基本原則,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權,也不受歧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根據我國規定,下列不屬於我國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一項是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百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度、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權利的人除外。問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答或者內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容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

公民和人民的區別,權利和權力區別是什麼???

公民和人民的區別:百

1、公民指具有某一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公*識與臣*識等相對,指一個國家的民眾對社會和國家治理的參與意識。

公民*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參與國家度*生活的權利。它包括以下的內容:公民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參與國家管理的權利;*參與的基本條件是知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專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人民主要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根據毛澤東思想,現階段人民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屬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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