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電是否可以託運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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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照相機可以飛機託運,但建議隨身攜帶;備用電池必須隨身攜帶,不可託運。根據中國民航總局對旅客攜帶電池的明確規定:
2、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
3、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裝置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4、行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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