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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物資採購合同範本4篇

簡單物資採購合同主要內容包括:

1、收購方(簡稱甲方)和被收購方(簡稱乙方)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絡電話等等。

2、約定合同目的。

3、採購物品說明。

4、採購價格和支付方式。

5、交貨方式。

6、違約與賠償。

簡單物資採購合同範本4篇

簡單物資採購合同一

買 方:x有限公司 賣 方:x 合同編號:x 簽訂地點:x

簽訂日期:x年x月x日

一.總則

1.x(以下簡稱買方)和x(以下簡稱賣方)就買方新建的x專案 x 供貨範圍、施工圖紙設計、製造、檢驗和試驗、資料圖紙交付、裝置交付、運輸和服務等方面進行了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共識,並簽訂本合同,本合同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2.本合同附件經過雙方簽字後作為採購合同的附件,與之同時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的組成

本訂貨合同由以下部分組成:

3.1合同正文;

3.2x等技術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3.3裝置製造、安裝節點控制圖。

5.本合同的詳細供貨範圍、主要技術引數、規格、技術要求、驗收等詳見附件《技術協議》。

6.本合同裝置的缺項、漏項均由賣方承擔。本合同裝置需符合x的技術引數,並符合現場施工要求。

二.合同價格

1.本合同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為: 萬元整 。 按期交貨保證金¥x萬元(大寫:x萬元整);

2.本合同為固定總價,總價含設計費、裝置費、裝置安指導裝費、除錯費、全額增值稅費、裝置安裝監檢費、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等一切費用,包含開車備品備件、兩年備品備件。

3.本合同價格為最終交貨價。

三、支付和支付條件

1.本合同計價貨幣為人民幣,以銀行承兌方式支付。 2.合同價款按下列比例和條件支付: 2.1預付款

合同生效後 15個工作日內賣方開具合同總價 30 %的銀行履約保函(保函期限為所有裝置交付驗收完畢後,若賣方延遲交貨的保函履約期順延),買方接到保函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合同總價的30 %,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

2.2進度付款: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20 %,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在賣方將合同供貨範圍裝置主要材料採購至賣方製作現場後,書面通知買方實地檢視,經買方初步查驗無誤(本次驗收並不代表買方對賣方產品最終認可,賣方也不能免除產品本身的質量責任)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前賣方向買方提供合同總價的50%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3裝置交付款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20 %,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在本合同內所有裝置到達買方施工現場後,經買方初步驗收(本次驗收並不代表買方對賣方產品最終認可,賣方也不能免除產品本身的質量責任)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由買方向賣方支付。

2.4裝置效能考核款

金額為合同總價的 2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以及按期交貨獎勵金人民幣x萬元(大寫:x萬元整)在買方裝置投產後6個月內向賣方支付。支付前賣方向買方提供合同總價的50%的增值稅發票,同時退還賣方的履約保函。 2.5裝置質保金

合同總價的 10 %,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元整)為質保金,質保期滿15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賣方。

四、交貨與完工條件

1.合同裝置的交貨時間:

本合同內所有裝置分兩次交貨:第一批應於合同簽訂後x個日曆天內到達買方

3.合同簽訂之日起x個日曆天內將基礎條件圖等資料返給設計院。技術資料交付按合同附件規定執行,交付日期以買方簽收日期為準。

4.收貨、收件人:x

收貨地點:x

五、標準、檢驗和試驗

1.裝置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協議進行。

2.買方在賣方加工製造過程中進行不定期中間檢驗。裝置發運前賣方應提前10個日曆天通知買方進行出廠前檢驗,買方將視具體情況到賣方製造廠進行監造。賣方應在裝置運輸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買方該批物資的名稱、數量、重量、外型尺寸等基本情況,以便買方作好準備工作。

3.買方在參加出廠前檢驗和試車時不負責簽署任何檔案,但可對上述過程中發現不符合質量標準及規範等問題提出意見,賣方應充分考慮做出修改或解釋,以保證裝置的質量。

六、效能考核、最終驗收及服務

1.其效能達到本合同附件技術協議相關條款要求,並應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定。 2.效能考核應達到本合同附件技術協議規定的裝置技術指標。

3.按合同的有關規定或一旦買方有要求時,賣方應派遣服務人員到現場進行安裝、除錯、培訓和維修的服務工作。如果買方認為服務人員不能勝任所做的相關工作和服務,買方有權要求賣方重新派遣服務人員。

4.賣方應購買本款項下賣方服務人員一切保險。買方對賣方服務人員在現場發生的任何事故或傷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質量保證

1.賣方保證產品是使用優質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全新的,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裝置質保期為裝置投用後18個月。在質保期內,由於賣方原因造成損壞,賣方免費維修或更換,更換部件質保期自維修之日起順延。 2.在裝置質保期內,如因買方的責任造成裝置損壞,賣方仍有責任負責修復、更換,並只收成本費。

3.如果發現裝置質量和規格與合同、技術協議規定不符,或裝置在合同保證期內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組織x省技術監督局指定的檢驗單位和專家進行檢驗,並有權根據檢驗結論向賣方進行索賠。

八、違約責任

1.賣方交付的裝置,如買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買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2.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賣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如賣方不按合同附件製造的,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除應向買方返還不符合合同要求裝置的已付款項外,還應承擔給買方帶來的相關損失。

3.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它權利不受影響。

4.買方如對工期有變更要求,應提前1個月通知賣方,以便雙方協商解決。除買方原因造成延遲完工外,由於賣方原因造成延遲完工,扣除按期交貨獎勵金x萬元(大寫:x萬元整),並從延遲交付開始,每延遲1個日曆天,賣方支付合同總額的0.5%給買方作為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額的20%。

5.除買方原因造成延遲完工外,由於賣方原因造成的延遲完工超過2個月,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所有已付款項全部退回給買方,並造成的相關損失由賣方賠償。 6.合同附表中賣方提供詳細的裝置製作節點,買方可隨時派員現場督查、監造,如與裝置的製造節點不符,買方有權拒絕付款,帶來的相關損失由賣方承擔。

九、分包與外購

1.賣方未經買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技術附件規定的裝置/部件外的廠家進行分包。賣方需分包的內容和比例應徵得買方書面同意,否則不得分包。接受分包的單位(分包商)不得再次分包。

2.分包(外購)裝置/部件的技術服務、技術配合按本合同技術服務條款的約定執行。

3.賣方對所有分包裝置、部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責任。

十、變更和中斷

1.由於國家政策或其他重大原因,買、賣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銷合同,必

2.本合同所有條款,買賣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3.不可抗力參照國家相關要求執行。

十一、智慧財產權及保密

1.買方保留其提供給賣方的所有資料、圖紙和設計中的智慧財產權的所有權,在買方提出要求時這些專案均應由賣方全部歸還給買方。

2.當裝置是根據買方提供的規格、模式、計劃進行製造的時候,所製造出來的裝置裡所包含的與規格、模式、計劃相關的智慧財產權都為買方的智慧財產權。 3.如果賣方提供的裝置或服務中對第三方構成了侵權,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4.雙方應該保證其僱員和其分包商都對於在合同下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商業性質和技術性質的資訊保守祕密,有責任在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使用這些資訊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也不將這些資訊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未經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將現有合同或者任何與合同有關的資訊進行復制、公開。 5.雙方的保密期限為合同生效後20x年。

十二、索 賠

1.如因賣方產品質量問題,買方有權根據買方當地質檢局或有關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進行賠償:

1.1.同意買方退貨,所退貨物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賣方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檢驗費、倉儲、及監管保護所退裝置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1.2.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1.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質保期從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2周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買方有權從後續付款中扣除相關費用或另行向賣方主張權利。

3.因賣方設計、製造質量原因造成合同裝置不能正常連續使用的,賣方應承擔相應責任,責任界定和損失賠償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訴 訟

1.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買方公司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訴訟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條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買方三份,賣方二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簡單物資採購合同二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以下簡稱甲乙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從乙方購買如下裝置:

二、產品的交貨地點為溫州黎明工業區49號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專案的安裝除錯並通過自驗和試執行測試後,由甲方組織專案的驗收後,支付總貨款的80%給乙方,餘款約在9月20日前付清

四、產品質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滿足合同配置的全新產品。國產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進口產品必須符合產品的原廠標準及有關的國際標準。

五、產品驗收:

1、乙方完成全部專案的安裝除錯並通過自驗和試執行測試後,由甲方組織專案的驗收。

2、乙方完成產品交付,在自驗、試執行正常後,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書面通知後,經一個月試執行無異常,應在乙方出具的驗收或安裝除錯報告上簽字確認。

3、驗收時甲乙雙方應於現場依據本合同規定的驗收依據共同對商品的數量、型號規格、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證。

六、保修和服務保障(詳見附件2:售後服務及培訓承諾)

1、乙方應保證所供產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廠商產品,並對其提供的產品的質量問題負責包修,質保期為 個月,從甲方對驗收或安裝除錯報告簽字確認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質保期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供方負擔。

2、乙方對其所供產品應能提供質保期外的原廠商技術服務支援,負責維護維修。 3、乙方對其所供產品負責安裝除錯並保證能正常執行使用,應對需方的使用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4、乙方所供產品必須具有合法手續及相關的檔案。如涉及智慧財產權,則必須是自己擁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須隨產品向需方提供產品的使用說明書和相關的資料。如所供說明書和資料是外文的,供方應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譯成中文檔案。

6、乙方對所購提供終身免費升級服務

七、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未作明確約定,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浙江高邦服飾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 溫州北英科技有限公司

(蓋章) (蓋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簡單物資採購合同三

購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為了保證甲乙雙方交易公平、合理,確保雙方實現各自合法的經濟利益,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下稱“本合同”)。

二、交貨時間:簽訂合同之日起 5 日內交貨。

三、交貨地點: 。

四、裝置驗收標準和方式:

1.驗收標準: (根據標的物及其相關要求填寫)

A.產品數量需與實際數量相符。

B.燈光效果需達到甲方標準。

2.甲方應與乙方共同對產品進行驗收,對於不符合驗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必須在 7 天內更換. 3.乙方未按規定期限 7 天內更換的,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100 元違約金.

五、付款方式:

1. 乙方隨貨向甲方提供正式收據。

2.付款方式:

裝置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100%,即 6819 元。

六、售後服務:

1.自甲乙雙方驗收之日起,對產品本身質量實行 壹年保修。甲方以電話、郵件形式通知乙方維修時乙方需在7天內給予維修完畢,並提供備用硬體設施保證甲方正常使用。

2.保修期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未在 7 天內給予維修完畢,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違約金. 3.乙方需在產品驗收安裝完成後對甲方進行技術培訓諮詢服務。

4.保修期外甲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通過與乙方簽定維護合同方式得到支援,維修後質量應與產品驗收標準相同。實際發生費用按每次維護實際費用結算。

七、違約責任:

1. 從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算起,乙方未按合同期限完工,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違約金。

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 100 元的違約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2、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

3、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外,若甲乙雙方中一方廢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幣 1000 違約金。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如需修改,應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簽定修改協議,所籤協議書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簡單物資採購合同四

買受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一、採購意向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擬採用SAP訂單方式向乙方採購產品;乙方根據甲方SAP訂單為甲方供貨。

單價及其合同總金額已包括產品包裝費、運抵至甲方指定交貨點的費用;包括關稅、增值稅等稅費;包括安裝、測試、除錯直至滿足甲方質量標準、技術標準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內容及其費用支出;包括售後服務、市場價格漲幅、因甲方變更圖紙、技術要求或產品數量、規格帶來的損失等各類風險費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 年3 月1 日至20x 年12 月31 日。

三、質量要求: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標準要求進行生產,產品質量應完全符合甲方圖紙和技術要求。

四、圖紙及技術資料的提供

1、合同簽訂生效後5日內,甲方將蓋章確認後的圖紙和技術資料提供乙方;

2、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圖紙和技術資料後7日內進行稽核,如有疑問,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回覆;如乙方未提出任何疑問,則視為接受甲方圖紙和技術要求並予以充分理解;如對圖紙和技術要求理解有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變更產品圖紙和技術要求,乙方應充分考慮由此可能造成的損失;

4、甲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要求為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影印留存並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額30%的違約金。

五、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對產品質保期為用不當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 乙方應負責免費修復或更換。

2、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維修、更換通知後日內趕到現場進行維修或產品的更換。

六、貨物的交付

1、乙方應根據規定的時間準時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卓輪(天津)機械有限公司所在地,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需提前48小時告知甲方發貨情況(訂單號、品名、數量),給甲方必要的接貨準備時間。

2、貨到現場驗收,乙方應提供出廠合格證、3C或安全認證、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書,在乙方提供上述材料前,甲方有權拒付貨款,且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七、產品包裝

產品包裝應符合運輸標準,以避免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造成產品損傷;包裝物由乙方提供並承擔費用,包裝物不回收

八、產品驗收

1、甲方應於收到貨物之日起7日內對貨物的數量和外觀進行檢驗,驗收合格入庫後向乙方發出產品驗收合格通知書;若發現不符合約定的,應及時通知乙方;

2、需在產品安裝使用之後才能進行檢驗的產品質量(包括產品尺寸、技術引數等),如不符合甲方質量技術要求,甲方應在產品安裝使用後7日內通知乙方,但此期限最長不超過乙方的質保期。

九、付款

1、乙方收到甲方產品驗收合格通知書後5日內,向甲方提供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確認發票無誤後5周內,付清全款。

2、如乙方不能按時提供發票,甲方有權拒付貨款,且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十、裝置的安裝和除錯

乙方負責裝置的安裝、除錯,並在甲方使用過程中應甲方之需要,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

十一、合同的解除

1、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4、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經催告後在

5、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甲方如無故拒絕接收貨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甲方如變更交貨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產品,應在接到甲方檢驗不合格通知之日起5日內將不合格產品運走,並在運走後5日內負責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乙方逾期不將不合格產品運走,從第六日起,甲方按產品重量1元/公斤收取保管費;超過10日,視為乙方放棄對該產品的所有權,甲方可以對該產品進行任何處理。

(2)、乙方交付產品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乙方逾期交付產品,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0.1 %償付違約金;逾期超過7日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0.5 %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外賠償甲方損失 。

(4)、乙方不能交付產品的,應按合同總額的 5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另外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應充分考慮本合同項下的產品系甲方為其定作人定作產品之需要而採購的商品,因乙方之違約導致甲方的損失包含甲方對其定作人承擔的違約賠償。

十三、合同變更

1、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可根據生產之需要,變更本合同項下產品的圖紙、技術要求或變更產品的數量、規格要求。

2、發生變更要求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應充分考慮由於甲方可能的變更要求所帶來的損失風險,並保證自身具有承受該項風險的能力。

十四、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E-MAIL等方式傳遞。

2、雙方通訊地址(包括電話、傳真、E-MAIL)以本合同中明示的為準;

3、雙方按上述方式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和要求,視為已送達對方,作為變更和履行本合同的依據。

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五、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3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2、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十六、合同履行地

本合同履行地為卓輪(天津)機械有限公司所在地

十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變更、補充等事宜,以雙方書面檔案為準。

十八、SAP訂單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如SAP訂單內容與本合同內容衝突,以本合同內容為準。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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