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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顥生平簡介

程顥生平簡介

程顥(1032-1085), 北宋哲學家、教育家、北宋理學的奠基者。字伯淳,學者稱明道先生。洛陽(今屬河南)人。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裡行。反對王安石新政。提出“天者理也”和“只心便是天,盡之便知性”的命題,認為“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便須“以誠敬存之”(同上)。倡導“傳心”說。承認“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程顥學說在理學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後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展,世稱程朱學派。其親撰及後人集其言論所編的著述書籍,收入《二程全書》。

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程顥出生,其祖先歷代仕宦,世代居住在中山府,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遷居開封府,祖父程遹(《宋史》作程羽)遷居河南府(今洛陽),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宋仁宗錄舊臣後代,程顥的父親程珦因此被授為黃陂縣尉,歷知龔、鳳、磁、漢諸州,後官至太中大夫。二程自幼深受家學薰陶,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影響,以反對王安石新法著稱。

程顥資性過人,修養有道,和粹之氣,盎然於面,門人、友人與之相交數十年都未嘗看見他有急厲之色。

嘉祐二年(1057年),程顥舉進士後,歷任官鄠縣主簿、上元縣主簿、澤州晉城令、太子中允、監察御史、監汝州酒稅、鎮寧軍節度判官、宗寧寺丞等職。神宗在位期間(1068年~1085年),程顥任御史。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不受重用,遂潛心於學術。《宋史》本傳稱:“慨然有求道之志。氾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諸‘六經’而後得之”。與弟程頤開創“洛學”,奠定了理學基礎。他先後在嵩陽、扶溝等地設學庠,並潛心教育研究,論著頗巨,形成了一套教育思想體系。程顥提出,教育之目的乃在於培養聖人,“君子之學,必至聖人而後已。不至聖人而自已者,皆棄也”。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仁民而愛物,謹守封建倫常。且強調教育必須以儒家經典為教材,以儒家倫理為教育的基本內容。程顥還提出,讀書以期“講明義理”,注重讀書方法,“讀書將以窮理,將以致用也”,不可“滯心於章句之末”,為此者乃“學者之大患”。同其理學思想一樣,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後世也影響深遠。後人為求學統淵源,於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程顥於京師講《易》處(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立二程祠。

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召其為宗正丞,未行而卒,享年54歲。

宋寧宗嘉定十三年(1220年),賜諡程顥為“純公”,程頤為“正公”。

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年),又追封程顥為“河南伯”,程頤為“伊川伯”,並“從祀孔子廟庭”。

元明宗至順元年(1330年),詔加封程顥為“豫國公”,程頤為“洛國公”。

明代宗景泰六年(1455年),詔令兩程祠以顏子(即顏淵)例修建,規制比於闕里,前後殿廡齋室等房共六十餘間,祭文稱頌兩程“闡明正學,興起斯文,本諸先哲,淑我後人”。

明憲宗成化二十年(1489年),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祀二程於講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嵩陽書院志·序》稱:“嵩陽書院,宋藏經處,兩程夫子置散投閒與群弟子講學地也”。

清聖祖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二程進儒為賢,位列孔子及門下、漢唐諸儒之上,次年康熙皇帝又賜給二程祠“學達性天”匾額。

程顥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學主張。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為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世稱“二程”。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皆以“理”或“道”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認為“理”是先於萬物的“天理”,“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萬事皆出於理”,“有理則有氣”。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則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對”的樸素辯證法思想。強調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於氣稟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惡。所以濁氣和惡性,其實都是人慾。人慾矇蔽了本心,便會損害天理。“無人慾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滅人慾”。要“存天理”,必須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窮理,逐日認識事物之理,積累多了,就能豁然貫通。主張“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的修養方法。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宣稱“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流毒頗深。究其內涵:一,“理”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萬物皆只有一個天理”。二,“天理”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制度的總稱。“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當也,禮之本也”。“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乎天地之間”。三,“天理”也具有自然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天下物皆可以照理,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

因二程兄弟長期講學於洛陽,故世稱其學為“洛學”,二程在哲學上發揮了孟子至周敦頤的心性命理之學,建立了以“天理”為核心的唯心主義理學體系。二程在學術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題是“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他們認為陽陰二氣和五行只是“理”或“天理”創生萬物的材料,從二程開始,“理”或“天理”被作為哲學的最高範疇使用,亦即被作為世界的本體,而且人類社會的等級制度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範,也都是“天理”在人間社會的具體表現形態,“君臣父子,天下之定理,無所逃於天地之間。”(《河南程氏遺書》五)

二程的人性論祖述思孟學派的性善論,但二程的人性論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深化了,回答了性為什麼至善,為什麼會產生惡的因素等一系列問題。二程認為人性有“天命之性”和“氣質之性”的區別,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因而是至善無疵的;後者則氣化而生的,不可避免地受到“氣”的侵蝕,產生弊端,因而具有惡的因素。二程認為,性的本然狀態,由於是“天理”在人身上的折射,因而是至善的,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天理”的本質特徵,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慾望、情感,二程稱之為“人慾”或“私慾”.,“人慾”是“天理”的對立面,二者具有不相容性,“天理”盛則“人慾”滅,“人慾”盛則“天理”衰。由此可見宋代理學家所提出的“存天理,滅人慾”這一命題,實際上是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不容全盤否定。

1068—1078(宋神宗熙寧)年間,擔任監察御史的洛陽人程顥,在當山西晉城縣令時,曾以寥寥數語破了一件訛詐案。

當時,有一個姓張的財主得急病死了,棺木埋葬後的第二天一早,有個老頭來到他家門口,對著財主唯一的兒子說:“我是你父親,現在我年紀大了,無依無靠,來和你一起生活。”接著,老頭一五一十向財主的兒子說明了來由。財主的兒子非常驚訝,於是拉著老頭一起到了縣府,請求縣令判斷。

老頭先說,“我是個郎中,因家中貧困,四處流浪,為人治病,一年中很少回家。妻子生下兒子,無力撫養只得狠狠心腸把兒子送給張財主。某年某月某日,由村上的李某抱去,鄰居阿毛親眼看見。”“事隔那麼多年,你怎能把事情說得這麼詳細呢?”老頭說:“我是從遠地方行醫回村後才聽說的,當時記在處方冊的背後。”說著從懷裡掏出處方冊遞給程顥,上面用毛筆寫道: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把小兒抱走,給了張三翁。程顥問財主的兒子:“你今年多大歲數?”財主的兒子答道:“36歲。”程顥又問:“你父親今年多大年紀?”“76歲!”

程顥對老頭說:“聽見了吧,這人出生的時候,他父親才40歲,這樣的年紀,別人怎麼會稱作張三翁呢?”

老頭聽罷,驚恐異常,承認了自己妄想訛詐財主家的錢物,奪人田地,才來冒認兒子。

程顥、程頤一定程度上繼承張載的思想學說,後者對他們思想體系的構造和發展影響很大。但二程的思想更多的是自己的新創見,但及其洛學學派程顥、程頤兄弟(一般簡稱二程)開創的洛學學派,是北宋時期影響最大,也是最為典型的理學學派。二程的理學思想體系,是北宋時期理學初創階段比較典型的形態,它勾勒出了程朱理學的基本輪廓,為朱熹思想的產生提供了理論基礎。

在後人學術承接上,由於二程各人思想盡管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學術傾向上是存在一定差異的。因此,他們的學說也形成不同的接班者、學派。程顥認為萬物本屬一體,人生的最高境界就是發明本心,自覺達到與萬物一體,因此較多地強調內心靜養的修養方法,不大重視外知。後來的陸王,大致沿著程顥的理路,發展為心學。而程頤則主張探求事物所以然之理,人生的根本在於居敬窮理,格物致知,較多地強調由外知以體驗內知。

後來的朱熹,大致沿著程頤的理路,發展為純粹的理學。所謂的“程朱理學”,實際上主要指的是程頤和朱熹的理學。當時有許多人追隨二程學習,尤其是程頤弟子很多,主要有謝良佐、遊酢、呂大忠、呂大臨、呂大均、侯仲良、劉立之、朱光庭、邵伯溫、蘇昺等(其中三呂與蘇昺原為關學學者),形成了著名的洛學學派,為南宋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建立其龐大的思想體系奠定了基礎。

此外,二程將易學的發展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伊川易傳》為義理易學詮釋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程氏易傳》是伊川易學的精華,它繼承了王弼義理派易學傳統,將儒家解《易》推闡發揮到極致,可以說是集義理派著作之大成,並對朱熹易學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如果說王弼易學是魏晉玄學、易學興起的重要標誌,那麼,程氏易學則實現了由王弼易學道家化、玄學化的義理向儒家義理的轉變。

程顥、程頤所建立的“天理”學說在中國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對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都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並受到了後世歷代封建王朝的尊崇,以致逐步演變成為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後期近千年的佔有統治地位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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