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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調研報告怎麼寫

法學調研報告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調研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調研的主要內容有哪些,第三個可以描寫調研的結果。

法學調研報告範文篇一:

引言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消除社會不穩定的因素、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發展創造良好環境的重要課題之一。近年來,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趨勢,而且出現了手段成人化、年齡低齡化、團伙化、高智商化等新特點,已成為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和諧平安”建設,必須預防青少年犯罪。實習期間我對本區青少年犯罪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形成以下調查報告。

為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裡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我於__年9月5日到__年10月5日期間在獅河區人民法院實習,通過和多名法院工作者的交流中瞭解到很多關於青少年犯罪的情況,通過整理,統計,分析得到以下內容:

一、關於調查專案的研究背景、目的、調查方法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精神,為全面、準確掌握全市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況,為領導部門決策提供事實依據,更好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預防、教育和轉化工作做指導。另外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國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點鐘的太陽”,在十幾二十幾歲這個令人羨慕的黃金年齡段,本應是刻苦學習,努力工作,展現自身才華,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階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卻由於種.種原因,卻陷入了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歷表上寫下了揮之不去的汙點,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人們在對犯罪行為感到深惡痛絕的同時,又不能不對“花兒”的過早凋零扼腕嘆惜。

(二)調查方法

為了多角度、儘可能翔實地對青少年犯罪情況和相關性事實進行調查,實行問答式方法進行,問題為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身份、年齡、押前職業、住所地、婚姻狀況、學歷、家庭出身;罪名、初犯、累犯、多次犯罪、共同犯罪、集團犯罪、犯罪地點、對後果認識、悔改表現、犯罪動機、心理)、犯罪人員的犯罪事項調查(農村青年在城裡有無住住所、父母感情及上網情況、有無煙酒嗜好、是否有過犯罪史、是否受過處罰,是否在校生犯罪,是否輟學及輟學原因)等。為更真實掌握犯罪的原因及便於分析,我們最後借鑑犯罪學研究成果,這次問題內容分別徵求了律師、公安、檢察、法院及部分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的意見,查閱了部分相關資料,從各方面反映來看,普遍認為這次調查是可行的。

二、問題探究

(一)青少年犯罪特徵

1、犯罪型別:青少年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青少年男女比例為7:1,男青少年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青少年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2、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青少年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行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3、侵害客體:青少年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物件。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4、強制措施:青少年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5、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式。

6、犯罪主觀故意:這些青少年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首先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國小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其次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青少年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誌。一些港臺不良影視作品和雜誌從視覺和心靈上衝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青少年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社會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青少年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三) 犯罪青少年心理原因分析

第一、僥倖心理、衝動心理作祟。青少年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衝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青少年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青少年多是頭腦發熱、一時衝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第二、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多為青少年,心理處於未成年人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四)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青少年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青少年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青少年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青少年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他們的素質關係21世紀中國的命運,關係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成敗,關係中華民族的興衰。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也是困擾法學理論界與司法實踐部門的一個難題。但必須承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是相對於一般成年犯罪來說,二者之間並沒有什麼質的區別,只是在某些方面的表現程序和形式不同而已。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的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它隨著時間、地域、形勢的不同而不同,不能用靜止、僵化的眼光進行考察與分析。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必須將之放於犯罪的整體中形態中進行分析和論證,要把握好各種不同層次的關係。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已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決定了他們的可塑性和可造性。從某種意義上看,對未成年人犯罪,社會的責任大於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責任。打擊僅是低層次的防範,預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項綜合性的社會工程,它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只有社會各方面力量協調一致,相互支援,密切配合,才能保證這一工程的順利進行。

三、針對青少年犯罪採取的措施

(一)家庭方面 家長對子女必須真正承擔起法定義務和社會道德義務。應恩威有節,循循善誘,使子女懂世事,有禮節,且堅強務實,會處理自己遇到的各種問題,會理智地對待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係。同時,家長要特別注意子女的不良傾向,及時加以誘導和釋疑,使其明白髮展下去的後果,教會子女正確思考和麵對人生。

(二)社會方面 從社會入手,給青少年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社會應該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對於當前文化市場存在的“黃”、“賭”、“毒”氾濫之狀況,應堅持不懈地進行整頓,加強監督檢查。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應加大打擊力度,不斷淨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另外,社會各部門應加強聯絡,建立起預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體系。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與預防,單憑某一個部門的努力是難以奏效的。這個社會性的問題需要全社會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形成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工作網路,使“花兒”不再過早凋零。

(三)教育機構方面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和控制教育和青少年的人生觀、世界觀的教育,使他們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時刻把握住他們的思想脈搏,經常性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他們辨別“是”、“非”的能力。還要有意識地磨鍊他們的心理素質,讓他們進行健康有益的活動來充實自己。

(四)犯罪執行機構方面

要加強對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作。青少年犯罪後,無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不能棄之不理,應結合他們具有的可塑性強、易改造的特點,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把著眼點放在對他們的感化、挽救上,使他們早日迴歸家庭,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一員。

法學調研報告怎麼寫

法學調研報告範文篇二: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情況

通過社群座談、問卷調查、上門約訪等方式就家庭暴力問題進行了調查。一是有歧視傾向的惡性辱罵,經常批評或詆譭使其在眾人面前難堪的有68人;二是受到伴侶經濟控制的有12人;三是利用發怒或“發脾氣”要挾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73人;四是不允許跟親人或朋友交往,或惡意攻擊你的家人或朋友的44人;五是遭遇肉體暴力現象較為嚴重,其中衝突中遭毆打的有36人;六是毀壞個人財產或亂仍東西的有83人;七是威脅傷害你,你的孩子,寵物,家庭成員,朋友或他自己的有22人;八是逼迫你在不情願的情況下與他發生性行為的有19人。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特點

通過調查,我們發現由於家庭暴力多發生在家庭的內部,受害者往往無力或不願公開,加之公眾的漠視和司法機關的介入不夠,從而使家庭暴力與發生在社會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隱蔽性,複雜性和永續性。主要表現為以下五大特點: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違法性

家庭性是指暴力行為發生在具有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的家庭成員之間,正是家庭成員之間的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使得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具有隱蔽的特點,也使得人們對於家庭暴力的態度同對於其他暴力行為的態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認為,如果是出於合理的目的和動機,對家庭成員實施的暴力不屬於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為妻子的婚外戀而對妻子的毒打,父母出於教育的目的而對子女的肉體懲罰等。筆者認為這是一種誤解,我們反對家庭暴力,是因為暴力行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員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嚴。家庭的各種矛盾和衝突,可以通過不同的手段來進行解決和救濟,但是決不能訴諸暴力的手段,否則就具有違法性。

2、是施暴者多為丈夫

根據我們調查統計,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對妻子實施暴力的佔絕大多數,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是家庭暴力具有隱蔽性

從調調查情況看,大多數受害人認為,家庭暴力系個人隱私,“家醜不可外揚”,如果反映到司法機關,會使家庭矛盾激化,影響婚姻和家庭的穩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態度。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家庭暴力行為除殺人和重傷外,司法機關大多作為自訴案件處理,採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機關介入處理的較少。

4、家庭暴力具有複雜性

由於家庭內部關係的複雜性導致了家庭暴力發生的原因、實施的手段、產生的後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複雜性。

5、家庭暴力具有永續性

通過對已暴露的家庭暴力進行分析,我們能夠發現這類案件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家庭暴力實施的時間上具有永續性。由於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無力反抗或不願公開,導致實施暴力行為者更加為所欲為,長時間地對受害者施暴。

三、導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1、沒有經濟地位是產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女人沒有了經濟地位,就成為男人的附屬,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絕對的權威,這種沒有制約的權利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膨脹,男人為金錢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發洩給女人。因為女人沒有為其直接創造價值,而女人在社會生活中為孩子,為丈夫,為家庭同樣也盡到了撫養,贍養的義務,女人也感覺不公平,於是處理不好兩者的矛盾就會發生家庭暴力。

2、大男子主義加上女人的軟弱是產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在傳統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從四德”等封建思想觀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動搖的地位滋長了男人的霸氣。女人的軟弱,體現在幾個方面:在家庭中缺少決策意識;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識;整天忙於家務不願參與社會的意識;對男人的錯誤經常採取遷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識加上女人的軟弱給家庭暴力提供了一個滋生的土壤。

3、社會環境的汙染是產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

一些人由於受社會不良風氣的負面影響而失去道德倫理,貪圖享樂,追求金錢和美色,在外包“二奶”,養情婦,對婚姻和家庭毫無責任感,最終導致夫妻關係惡化,反目成仇。

4、基層社會防範控制乏力

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庭內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預也難以解決,即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從而助長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長。

5、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質差

一些人存在著“打是親,罵是愛”錯誤認識和生活陋習,形成不把施暴“當回事兒”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四、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侵犯婦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因男性體力上的優勢,家庭暴力一旦發生,輕則表皮紅腫發青,重則致殘、重傷,甚至是鬧出人命,嚴重損傷婦女的身體健康。身體上的損傷是外在的,家庭暴力還伴隨著對婦女的精神摧殘,精神的創傷往往比身體上的創傷更難以癒合,遭受暴力的婦女長期生活在恐怖、緊張的氣氛中,心裡充滿了恐懼與悲哀,在一定程度上喪失自信和自尊,導致心情抑鬱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當的解脫途徑的情況下,她們只好採取回孃家、出走,甚至自殺等消極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壞婚姻家庭

美滿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是建立在溝通協調基礎上。家庭矛盾一旦演變成家庭暴力,這種和諧也就失去了平衡,雙方關係轉變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關係,夫妻感情必然會出現裂痕,即使受害婦女可能還愛著丈夫,但是她們最容易想到和選擇的方式就是通過離婚來擺脫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導致離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嚴重危害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家庭暴力時常被人們認為是“兩口子”的事而坐視不管,但事實上因家庭暴力導致妻子傷殘或死亡的事件屢見不鮮,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犯罪的行為。對受害者來說,當虐待超過了她們肉體、精神的承受能力時, 她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採取“以牙還牙、以暴制暴”報復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從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變成了害人者。有資料表明:我國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婦女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也是物質生活的創造者。而那些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在其人身權利、生命、人格、尊嚴等這些做人最基本的權利都被暴力所侵害、所剝奪的情況下,在身心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又如何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社會生產、發展中去呢?家庭暴力不僅嚴重侵害了受害婦女的人身權利,而且影響了她們參與社會生產的積極性,從這個意義上講,也直接間接地阻礙了社會的發展。

4、家庭暴力不利於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在一個充滿暴力、充斥吵罵、怨恨和悲憤的家庭中成長的子女,其生理、心靈上必然會受到較大的傷害, 大多數患有恐懼、焦慮、孤獨、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礙,對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對父母失去尊敬,影響其學習生活。長大後有暴力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會有厭世心理,結果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斷上升,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五、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主要對策

家庭暴力是一個社會問題,要從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須全社會共同努力,提高認識,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機制和網路,才可達到標本兼治。

1、加大《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

教育廣大婦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法律保護意識,並能用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社會中有弘揚“自尊、自信、自強、自愛”的精神,在社會的大舞臺中不斷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2、加強家庭美德建設,規範社會秩序,淨化社會空氣,掃除各類色情服務 加強公民基本道德規範的教育,廣泛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建立活動和“好媳婦、好丈夫”等優秀家庭角色的評選活動,引導家庭成員科學調適家庭關係,增強科學文化和道德修養,提升家庭的文明程度。

3、加強對家庭暴力的懲治力度

我國現行法律對於家庭暴力的處置。只是在《婚姻法》中有所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顯然,對於實施家庭暴力只按照治安管理規定處罰是十分不夠的,特別是受害者在遭遇家庭暴力後,由於證據不足或取證困難而不得不妥協時,使人感到法律的無力。雖然刑法中有對虐待家庭成員行為的處罰規定,但還不能完全適應家庭暴力問題。因此,儘快對家庭暴力行為進行立法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

總之,家庭暴力問題的解決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需要全社會的關心和支援,各級政府組織和社會團體均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消除家庭暴力,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當作一項長期,艱鉅的工作來抓,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制止家庭暴力的發生,促進社會和家庭的文明進步和婦女權益的保障,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

法學調研報告範文篇三:

(1).前言:近幾年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高,生活質量越來越好,有些不法商家看中了其中的“商機”,使用一些不正當手段矇騙消費者,獲取利益。為了提高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針對目前的情況進行了一次社會調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調查物件:學生,社會工作人員,老年人等

★調查目的:揭露商家存在的一些價格欺詐行為,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

★調查方法:口頭問卷

★調查地點:安徽省--市某小區

★調查時間:__/6/7

(2).事例:調查物件普遍抱怨真棒超市門店或多或少存在虛構原價、低價招徠顧客高價結算、誤導性價格標示等欺詐行為。消費者投之以桃,卻沒有換來超市的報之以李。對於消費者的抱怨,超市表現出的更多是對消費者的冷漠。

調查物件列舉的幾種價格欺詐情形:

(一)標價籤、價目表等所標示的商品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並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

(二)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多種標價籤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結算的;

(三)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四)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標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五)虛構原價、降價原因,虛構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六)銷售處理商品時,不標示處理品及其處理原因、處理價格的;

(七)採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或者饋贈物為假冒偽劣商品的;

(八)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帶有價格附加條件時,不標示或者含糊標示附加條件的;

(九)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的價格承諾,或者將免費服務轉為有償服務的;

(十)謊稱銷售價格高於或者低於其他經營者的銷售價格,誘騙消費者或者經營者與其交易的;

(十一)採取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數量等手段,使商品和服務的數量、質量與價格不符的;

(十二)其他價格欺詐行為。

(3).商家出現價格欺詐行為的原因:1.商家習慣了沒有同等級競爭對手,習慣了享受傾斜的政策照顧,並降低對消費者利益應有的尊重;

2.消費者維權意識較弱,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利益。

(4).相關法律條例: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這種價格違法行為通常稱作價格欺詐行為,又稱欺騙性價格表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5).個人看法:

消費者:作為消費者我們應做到明白消費,有效維權。比如購物時要理性對待經營者的各類促銷、優惠活動,在商場、超市消費時,要詳細閱讀促銷活動的具體規則、時限等明示內容,在購買商品時要留意售價是否與標示的優惠幅度相符,謹防降價、打折、贈送等促銷活動中的價格欺詐行為。

價格監管部門:價格監管部門應該加強市場價格檢查,嚴肅查處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淨化市場消費環境。對有屢查屢犯等情形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對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除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外,還要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責令停業整頓,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給部分黑心商家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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