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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受到侮辱是否侵权?

老师打学生属于违法行为,不仅违反法律,也违背社会道德和师德师风。老师应接受相应法律处罚,包括调离教师岗位和行政降级,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有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侮辱行为。违反者将受到行政处分。

法律分析

老师扇学生耳光属于违法行为。

1.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2.老师打学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3.老师打学生,不但属于违法或犯罪,亦违反社会道德与师德师风。除了接受相应的法律处罚外,还会被学校或教育部门,处以调离教师岗位,行政降级等处罚。

4.教师在收到相应的处罚后,还应当承担受害学生合理范围内的民事赔偿责任。

老师打学生,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造成受害学生轻伤二级以上,则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则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处罚。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结语

老师扇学生耳光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的原则。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老师打学生都是不合法的行为,同时也违背了社会道德与师德师风。除了接受法律处罚外,教师还可能面临调离教师岗位、行政降级等处罚。教师在受到处罚后,还应承担对受害学生的合理范围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应关心、爱护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侮辱行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被侵害人或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将接受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学生的年龄为14周岁以下,则按照该法律条款从重处罚的情形,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义务教育法》第29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教师法》三十七条规定“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教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受到侮辱是否侵权?

标签: 侵权 侮辱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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