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做失控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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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發票”僅指遊離於防偽税控系統控制之外的增值税專用發票,與發票是否已開具、納税人是否無法聯繫無必然聯繫。
產生“失控發票”的主要原因包括:
2、納税人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導致抄報信息不包含丟失發票的號段;
3、納税人丟失防偽税控抄報税介質,如税控卡、税控盤,導致無法抄報;
4、納税人走逃而不抄報開票信息。
在認定“失控發票”時,税務機關可以建立兩項機制:
1、將納税人最後一次領購發票的號段與已按期抄報發票的號段進行比對,前者多於後者的部分即為失控。
2、如果納税人日後補充抄報了“失控發票”信息,則税務機關應立即對這部分發票恢復為正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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