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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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主要是指向初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並取得該公司股份的一種融資方式,是私人股權投資的一種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八十九條 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發起人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三十日內主持召開公司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發起人、認股人組成。發行的股份超過招股説明書規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發起人在三十日內未召開創立大會的,認股人可以按照所繳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發起人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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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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