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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配合與總包配合費一樣嗎

土建配合與總包配合費一樣嗎

土建配合與總包配合費不一樣。土建配合費是指建設單位(業主)為滿足土建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與其協調配合所需要的投入,而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的一種費用,一般由建設單位與總承包單位協商決定費用標準和支付方式。

總包配合費則是指建築總承包單位因為受到設計單位不完整、施工現場條件差、物資供貨不及時或質量不達標等各種影響而需要提供一定配合支持的情況下,向建設單位索要的一種費用。一般由建設單位與建築總承包單位簽訂建築施工總承包合同時確定。

土建配合與總包配合費不一樣。土建配合費是指建設單位(業主)為滿足土建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與其協調配合所需要的投入,而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的一種費用,一般由建設單位與總承包單位協商決定費用標準和支付方式。

總包配合費則是指建築總承包單位因為受到設計單位不完整、施工現場條件差、物資供貨不及時或質量不達標等各種影響而需要提供一定配合支持的情況下,向建設單位索要的一種費用。一般由建設單位與建築總承包單位簽訂建築施工總承包合同時確定。

土建配合與總包配合費不一樣。土建配合費是指建設單位(業主)為滿足土建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與其協調配合所需要的投入,而向總承包單位支付的一種費用,一般由建設單位與總承包單位協商決定費用標準和支付方式。

總包配合費則是指建築總承包單位因為受到設計單位不完整、施工現場條件差、物資供貨不及時或質量不達標等各種影響而需要提供一定配合支持的情況下,向建設單位索要的一種費用。一般由建設單位與建築總承包單位簽訂建築施工總承包合同時確定。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建築工程總包配合費的問題

總承包服務費是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工程分包自行採購的設備、材料等進行管理、服務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屬於措施費用項目。

計費方式:總承包服務費=專業分包工程費(不包括設備費)*費率費率:

1、招標人僅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協調時,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1.5%計算。

2、招標人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協調,並同時要求提供配合服務時,根據招標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務內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3%~5%計算。

總包管理費根據施工方的具體不同,分為“分包管理費”和“總包服務費”兩種形式。具體如下:

1、分包管理費: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發包給專業施工單位或勞務施工單位,以及專業施工單位自行將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勞務施工單位時應付給總包單位的工程管理費用。

2、總包服務費:凡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需使用總承包方提供的水電、道路、腳手架、垂直運輸機械等,按有償服務的原則,總包向分包收取服務費,其標準可按分包總造價的2%,由總分包雙方協商議定。

3、如果建設單位把裝飾工程、安裝工程自行分包給其它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也應向其它分包單位收取總包服務費。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交納總包服務費費用的來源取決於建設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合同。

建設工程總包配合費包含內容

總包的施工配合費,主要是提供給分包方腳手架、材料的起吊、現場供水供電管路與電源線(水電費用可以按計收)、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竣工資料的整理等等服務,根據不同的內容,雙方確定分包總價為計算基礎,業主方支付相應的費用,一般是按分包總價的1~4%之間。

包括的主要內容(但不限於):

提供工地內垂直運輸設備(如塔吊、施工電梯、井架等)。  

通道與場地,負責安排作業面及作業時間。

承包人須在現場設置工程會議室1間,應滿足承包人自己工程會議的需要,並配備配套會議桌椅及空調設備等,該費用含在相關報價內;為指定專業承包人提供現場臨時辦公室、倉儲地點、卸貨點等

承包人負責向招標人指定承包人及時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接口;從配電箱引出的分電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費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負責

承包人負責及時向指定承包人提供標高、定位點線等。

承包人設置於現場已有的起重機械或人貨電梯,指定承包人可以在承包人的協調下使用,地面或樓面的水平運輸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為工程設備的安裝就位,如承包人現有的起重機械或者機具設備無法滿足需要而需另外製訂方案,原則上由指定承包人自行承擔,或者由其再委託承包人。

承包人及時清運指定承包人在現場指定的垃圾堆放點的施工垃圾。

承包人負責提供現有的內外腳手架的使用,滿足指定承包人施工要求(比如大廳滿堂紅腳手架,保留到精裝修結束為止。

承包人負責編制總承包範圍內的六套竣工圖(須設計院簽字、蓋章確認)和竣工圖CAD電子文件,及總承包範圍和招標人指定專業承包範圍在內的所有橋架管線綜合佈線圖的繪製。

承包人須協調好所承包項目與各指定承包人承包工程的施工順序,如存在管線等安裝位置矛盾等問題,各單位不能擅自施工,須協調變更設計後方能施工,否則,已施工完管線等的拆除、報廢等費用由擅自施工方自行承擔。

施工配合費計取比例:一般按分包總造價2%計算。

資料拓展: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接口、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在建築工程裏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准予分包的項目工程。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施工配合費

建築工程總包配合費的問題

總承包服務費是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工程分包自行採購的設備、材料等進行管理、服務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屬於措施費用項目。

計費方式:總承包服務費=專業分包工程費(不包括設備費)*費率費率:

1、招標人僅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協調時,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1.5%計算。

2、招標人要求對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總承包管理和協調,並同時要求提供配合服務時,根據招標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務內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專業工程估算造價的3%~5%計算。

總包管理費根據施工方的具體不同,分為“分包管理費”和“總包服務費”兩種形式。具體如下:

1、分包管理費: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發包給專業施工單位或勞務施工單位,以及專業施工單位自行將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給勞務施工單位時應付給總包單位的工程管理費用。

2、總包服務費:凡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需使用總承包方提供的水電、道路、腳手架、垂直運輸機械等,按有償服務的原則,總包向分包收取服務費,其標準可按分包總造價的2%,由總分包雙方協商議定。

3、如果建設單位把裝飾工程、安裝工程自行分包給其它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也應向其它分包單位收取總包服務費。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交納總包服務費費用的來源取決於建設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合同。

建築行業總包服務費和總包配合費是什麼意思?

1、總承包服務費:

是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當招標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工程進行分包和自行採購供應部分設備、材料時,要求總承包人提供相關服務(如分包人使用總包人腳手架、水電接剝等)和施工現場管理等所需的費用,向發包人收取。 

2、總承包服務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發包人除具有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的法定義務外,還應承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條件的義務。

總包服務費和總包配合費區別:

總承包服務費是總包服務費的一部分。具體所含內容無確切規定。具體總包為分包搭建住宿房屋是否為總包服務範圍主要依據事先約定(就如同勞務分包是否包食宿一樣)。出現歧義只能協商解決。

因此,當發包人採取總包加平行發包模式時,也就是我們一般所説的由發包人指定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項目,其施工條件往往需要總承包人配合才能滿足,此時,發包人會與總承包人 簽訂就總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腳手架、垂直運等)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總承包人在切實提供了這些配合工作後,向發包人收取的一定費用,有時雙方在合同約定中往往也將其稱之為總包管理費,但是,其實質是收取的是總包配合費,向發包人收取。

關於土建配合費?

這個是要給的,

雖然招標文件上沒有相關內容,但你們也應該報價.你們在施工過程中必然會使用到土建總包的臨時道路、場地、水電等等,這些都是他們投資做的,所以必須給付配合費,這個可以協商,按你們總價(不含設備費)的1-2%

各地的建設主管部門都會發布相應文件的,北京2005年就發佈了。

總包配合費收取標準規定

標準規定:

1、關於配合費的規定:配合費是指建設單位直接與專業施工企業發生合同關係,專業施工單位在主體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內施工,現場配合、交叉施工、造工、機械降效、影響施工進度而增加的現場經費。

2、計取配合費的前提條件:

(1)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給專業施工單位,兩者發生合同關係;

(2)專業施工單位與主體施工單位施工同步;

(3)專業施工單位與主體承包施工單位兩者不是總包和分包關係;本費用定額是按單位工程綜合測算而定製的,建設單位必須將一個單位工程的建築安裝工程量全部發包給一個施工單位,如果建設單位將其中的一部分工程量(如鋁合金門窗、鋁合金吊頂、鋁合金隔斷、鋁合金牆面、鋁合金牆裙等)向建設單位收取應汲取的全部費用。

3、建設單位如確實屬於專業需要,主體承包施工單位又力施工,需指定專業施工單位將其安裝、裝飾等部分工程(如電梯安裝、集中空調安裝、消防報警等系統安裝、玻璃幕等)單獨分割發包給各專業施工單位施工。

4、承包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收取配合費用作為主體承包施工單位現場配合、交叉施工、造工機械降效、影響施工進度而增加的現場經費。

5、計取配合費的標準按分包工程總價(不包括設備費)的2%~5%,在此區間雙方根據配合深度協商確定計取配合費的計算基礎是定額基礎部分價值、不含動態管理或市場因素的價值差。

6、配合費單獨計列,不參與取費,只計取税金三、各專業施工單位在主體承包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內施工,雙方應互相協作、積極配合,以保證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

7、主體承包施工單要提供水、電、道路、垂直運輸機械、腳手架等配合各專業施工單位施工。

8、主體承包施工單位與各專業施工單位發生的水費、電費、垂直運輸機械台班費、週期性材料(架板架杆)推銷費據實結算,由各專業施工單位支付給主體承包施工單位。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接口、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在建築工程裏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准予分包的項目工程。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三十二條 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建築工程總包配合費的問題

總包的配合費是建設單位支付。這個沒有明文規定,一般是總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協商而定。沒有3%那麼多吧。我去年做的工程,我們是裝飾1標3300萬,2標2000萬,幕牆6000萬,給總包的配合費100萬。

總包服務費和配合費的區別

法律客觀:

《<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 承接單位工程的施工企業有電訊、變配電、煤氣、玻璃幕牆、高級裝修及室外給排水等專業工程承建資格的,業主不得對上述專業工程另行招標。單位工程的承包企業無上述專業工程承建資格,業主將專業工程另行招標的,專業工程的承包人應向單位工程的承包人支付工程造價3%配合費; 專業工程另行招標的,業主應按本條例規定組織施工招標投標並辦理報建手續。

工程配合費包括什麼費用?

施工配合費即總包配合費,通常指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接口、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彙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總包配合費收取標準規定

法律分析:總包配合費收取標準規定應當由承包商和分包商進行協商訂立決定。配合費是指建設單位直接與專業施工企業發生合同關係,專業施工單位在主體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內施工,現場配合、交叉施工、造工、機械降效、影響施工進度而增加的現場經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四條 提倡對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禁止將建築工程肢解發包。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一併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也可以將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的一項或者多項發包給一個工程總承包單位;但是,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單位完成的建築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幾個承包單位。

標籤: 總包 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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