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是怎樣規定的 綜合知識 關注:8.87K次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標籤: 合同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h-hk/zonghezhishi/z43g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