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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益生金a和b和c的區別

聚益生金理財計劃投資於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信用級別較高、流動性較好的金融資產和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於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金拆借、逆回購、銀行存款,並可投資信託計劃、資產管理計劃等其他金融資產。

聚益生金a和b和c的區別

聚益生金投資的比例區間如下:

1、銀行存款:0-50%;

2、債券逆回購、資金拆借:0-90%;

3:、債券資產、資產管理計劃和信託計劃等:10-100%。

聚益生金理財計劃的投資管理人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銀行”),招商銀行負責本理財計劃的投資運作和產品管理。投資者在此授權並同意招商銀行享有以下權利:

1.以理財計劃投資管理人的名義,依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以及為理財計劃的利益,對被投資的各類基金(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企業等行使出資人/投資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表決投票的權利)以及行使因理財計劃財產投資於證券類基礎資產(含債券)或其他基礎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債權類資產)所產生的相關權利。

2.以理財計劃投資管理人的名義,依照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以及代表理財計劃份額持有人的利益行使代為追索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仲裁、申請保全/執行的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標籤: 聚益 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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