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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合約怎麼寫

1.買房協議書怎麼寫

1、標題。

買房合約怎麼寫

可以寫“協議書”三字,也可以寫明協議書的具體名稱“XXXX協議書”。2、訂協議雙方的基本信息。

在標題下,正文之前,寫明訂協議雙方的信息,並在雙方單位名稱之後註明一方是甲方,一方是乙方,便於在正文中稱呼。3、正文。

正文包括開頭、主體兩部分。開頭是交待簽訂協議的目的、原因、依據,緊接着可用程式化語言轉入主體,如“現對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主體要求就協議有關事宜作出明確的、全面的説明,尤其要着力寫好協議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文條款內容:(1)協商目的(2) 協商目的責任(3)協議的時間和期限(4)協商目的條款和酬金{價格明確總額大寫必須明確貨幣種類}(5) 履行條款期限(6) 違反條款的責任處理4、落款應寫明訂協議雙方單位的名稱,並加蓋公章。

必要時還得寫上鑑證單位和公證單位的名稱,並加蓋公章。最後寫上籤訂協議的日期。

2.買房協議怎麼寫

房屋買賣合同樣本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款方式結算: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

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提請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鑑證機關經辦人:雙方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買房合同怎麼寫

買賣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等相關規定,房屋的買賣雙方自願同意簽訂如下合同,以資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賣出方 身份證碼 (以下簡稱甲方1)

(共有人) 身份證碼 (以下簡稱甲方2)

買受方 身份證碼 (以下簡稱乙方)

1、甲方自願將座落於 房屋出售於乙方,計款人民幣 萬 千 佰元。

2、乙方自願買受甲方房產,籤協議交付定金 萬元,期間甲方配合乙方開始辦理相關房屋交接、房權轉移手續;

甲方付清餘款。

3、本協議所指賣出房屋,房權證號 ,包括房屋面積 平方米,及建築物所佔用土地使用權、附屬 等.

4、本協議期間,甲方須使該房保持現狀.

5、有關部門規定的有關手續由 方辦理,税費由 方承擔.

6、本協議期間,因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除賠償對方損失外仍需支付違約金,雙方議定違約金 萬元。

7、因甲方原因與該房有關的民事糾紛若給乙方造成損失(水電費、抵押借款等其他債權債務)應予賠償並支付違約金。

8、甲方須保證該協議順利履行完成法定程序,未盡事宜按法律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4.購房合同怎麼寫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號的房屋____棟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元;其餘_____ 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它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共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

代表:____(簽名)代表:____(簽名)

地址: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__年__月__日

5.買房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一、房屋買賣協議怎麼寫才有效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複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蔘與,所籤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為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

6.買房協議書怎麼寫

關於買房的協議書建議請專業律師出具,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轉讓標的,包括房屋的地址、不動產權證號、房屋用途、面積、房屋交付情況的約定。2、產權現狀,包括房屋是否處於抵押的狀態,以及其處理方式。3、租約現狀,包括房屋是否有租約,租客是否已放棄優先購買權等。4、轉讓價款。5、交易定金。該定金是否交予居間方或第三方進行監管。6、房屋保證金。7、付款方式。買方購買該房屋是否一次性付款還是需要按揭付款。8、遞件過户。購買的房屋約定具體什麼時候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9、税費承擔。約定清楚交易的相關税及費,具體由哪一方進行承擔,若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化產生的新税費,由哪一方承擔。10、房產交付。具體約定交易房產在滿足什麼條件下進行交付。11、違約責任。12、糾紛解決。

7.買房合同怎麼寫

如果是與開發商交易,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合同,買方一般只需審查一下簽名即可,對格式合同中的個別條款,買方若不滿意,可以與賣方進一步的磋商予以變更。

如果買賣雙方沒有格式合同,應該草擬一份。把房屋的位置,門牌號寫清楚俯廠碘斷鄢登碉券冬猾,價格多少,錢與房子分別什麼時候交付,什麼方式(比如現金或者分期付款),税負如何分擔,違約責任的問題,爭議解決的處理等等。總之,凡是你可以想得到的,都可以寫進合同,不用怕麻煩,合同越詳細,將來產生爭議的空間就越小。

8.買房子,寫合同怎麼寫

如果是買新樓盤: 1、開發商,名牌度一定要有,在市場上要有一定的份額,不應看到樓盤介紹、廣告做得好就買,那不理智。

2、看合同,合同的交房時間、做產權證的時間及配套設施一定要看清楚。好的開發商在交房及做證的時間一定很快,至少合同上寫的會短些。

3、選地段好的。抗風險能力大些。

現在房地產市場日漸蕭條。所以保值及增值很重要,按李嘉誠的話,就是地段、地段、再地段。

4、樓盤策劃大師在廣告方面最是利害不過了。所以看廣告買房的,絕對是初級的。

自己看户型、格局、朝向。還要了解這解這樓盤的地以前是幹什麼的,和化學物質有沒有關係(這點很容易被忽略)。

5、心態一定要好。才能買到好房子,不要跟從別人去哄搶,那往往是開發商安排的騙局。

9.買房號合同怎麼簽寫

這是新的購房合同,你可以參照一下,看看哪一樣少了。

●計價方式由按建築面積計價調整為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交房時按套內面積確認實測面積 ●按套內建築面積處理面積誤差 ●明確交房的三個條件 ●增加物業服務內容 ●增加業主臨時公約 ●物業服務內容作為購房合同附件 前天從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瞭解到,配合去年12月1日實施的商品住宅預售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新規定,本市購房合同作了7個方面的調整,買房人購買去年12月1日以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要注意開發商使用的是不是新購房合同。 根據去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12月1日以後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宅都必須採用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而且必須在購房合同中體現物業管理服務的內容以及交房條件。

為此,市國土房管局近日對原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重新加以補充修訂,調整和增加的內容有7項: 首先,計價方式與價款都改過去的按建築面積計價為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其次,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也相應地由過去的按建築面積確認變為按套內建築面積確認;第三,面積誤差的處理也是如此,套內建築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開發商對買房人多退少補;套內建築面積誤差超過3%的,買房人可以退房,或按合同約定的處理辦法處理;第四,明確了交付期限和入住條件,過去的購房合同在這一項條款上內容比較簡單、模糊,造成很多糾紛,不少開發商鑽“合同空子”不具備入住條件的,也在約定的入住日期裏讓買房人“強行”入住,而修改後的購房新合同明確規定,只有達到三個條件,開發商才能通知買房人收房,即必須拿到建設工程質量驗收備案表、實測面積,必須符合買房人和開發商約定的其他條件;第五,新合同增加了前期物業服務、物業服務的內容;第六,新合同還增加了物業業主臨時公約條款;第七,增加物業服務內容作為合同附件。 同時,新合同也明確,去年12月1日以後的預售商品住宅,雖然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但物業服務收費暫按建築面積計算。

看看你的合同裏面有沒有如下陷阱,看好了在做決定: 陷阱一:在認購書裏沒有註明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後果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後,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後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買家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對策:律師建議買家最好與發展商在協議中約定,若買家得不到貸款時,定金該如何返還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為手續費等,這樣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煩。 同時,開發商是沒有權利沒收定金的,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陷阱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 購房者由於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並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並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另外,也有可能該項目是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後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對策:在簽約前您最好查明代表發展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託書”。

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發展商推卸責任。 陷阱三:不要輕易在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上簽字 籤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

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一定要看清楚。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户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户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於表明由於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

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 善良的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策:看清楚補充協議的條款,最好的辦法是找一個律師來幫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時間”與“最好” 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

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最好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麼樣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

合同裏出現這種模糊的概念時,法律也沒有辦法,因此產生的糾紛購房者根本打不贏官司。 對策:購房者一定要把每一個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材料以及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裏。

陷阱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 開發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產開發又是一件對資金要求很高的行業。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並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

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戲亞榭齙那疤嵯攏鴕ه舐蚣以讜な燮踉賈諧信到郵芪鏌倒芾矸瘢⒔郵芟喙卦際餼褪嵌韻顏叩那趾Α?nbsp; 對策——購房者應該將物業管理條款與預售契約分開簽署。

標籤: 合約 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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