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抓了多久會通知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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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拘留後,警察應當在24小時內進行訊問。問話時間不超過24小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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