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共几个省和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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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山西省。
辽宁省。
吉林省。
黑龙江省。
江苏省。
浙江省。
安徽省。
福建省。
江西省。
山东省。
河南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广东省。
海南省。
四川省。
贵州省。
云南省。
陕西省。
甘肃省。
青海省。
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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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有多少省和直辖市
中国共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省份: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台湾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全国一级地方行政单位曾一度是大行政区,后历经多次变动,1965年基本稳定下来。1967年设立天津市,1988年设立海南省,1997年设立重庆市,同年收回香港,1999年收回澳门。
截至2004年底,中国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
全国乡镇总数37334个,其中:镇19883个;乡17451个。全国共有事处5904个。
全国设有居委会(社区居委会)7.8万个;居民小组129.6万个。村委会64.4万个;村民小组507.9万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有多少个省和多少个直辖市?
中国共有23个省,4个直辖市。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黑龙江省、甘肃省、吉林省、青海省、河南省、江
苏省、湖北省、湖南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云南省、福建省、台湾省、海南省、山西
省、四川省、陕西省、贵州省、安徽省。4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重庆市、上海市、天津市。
除此之外还有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5个自治区为新疆自治区、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和广西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中国的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为促进城乡结合、工农结合,打破条块分割,充分发挥城乡两个方面积极性,实行市管县。
实行市管县的地方,就是在省、县之间增加一级政区,实行四级制(上尚未认可)。另外,有些自治区下辖自治州、自治州以下有县,也是四级制。这就使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建制层次形成了和四级并存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
中国有多少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有二十三个省、五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市。
除此之外,还包括两个特别行政区,分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十二个省份为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五个自治区主要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个直辖市分别为重庆市、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驻地称省会(首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们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可根据需要对行政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
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中国有几个省几个直辖市
中 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 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分别是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 湾省。
4个直辖市是北 京市、天津市、上 海市、重庆市;
5个自 治区是内蒙古自 治区、广西壮族自 治区、西 藏自 治区、宁夏回 族自 治区、新 疆维 吾 尔自 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是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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