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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期貨居間人什麼意思

開戶期貨居間人什麼意思

投稿:yangang

根據合同法可以瞭解到,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更是明確指出,期貨居間人是接受客戶或者期貨公司的委託,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明確規定期貨居間人的法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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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期貨居間人是指在期貨交易市場中,作為中介機構或個人,幫助投資者開立期貨交易賬戶並提供相關服務的角色。他們充當交易所與投資者之間的橋樑,負責處理開戶手續、資金劃轉、交易結算等事務。

開戶期貨居間人的主要職責包括:

1. 協助投資者填寫開戶申請表,收集必要的身份和財務資訊;

2. 提供開戶所需的檔案和資料,如身份證明、銀行賬戶資訊等;

3. 幫助投資者選擇適合的期貨公司和交易賬戶型別;

4. 協助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聯絡,辦理開戶手續;

5. 協助投資者將資金劃入期貨交易賬戶;

6. 提供期貨交易平臺的操作指導和技術支援;

7. 監督交易過程中的風險管理,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8. 協助投資者進行交易結算和資金提取。

開戶期貨居間人在期貨市場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幫助投資者與期貨交易市場建立聯絡,並提供必要的支援和服務,以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他們需要熟悉期貨市場規則和法規,具備一定的金融知識和專業素養,以便為投資者提供準確的資訊和建議。

根據合同法可以瞭解到,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更是明確指出,期貨居間人是接受客戶或者期貨公司的委託,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明確規定期貨居間人的法律內涵。

期貨居間人是什麼

期貨居間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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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間介紹,促成期貨經紀公司和期貨投資者訂立經紀合同;

2、從事包括投資諮詢、代理交易等期貨活動,提供交易諮詢與指導。

從法律上講,期貨居間人是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託,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個人或法人。他們是遊離於現行期貨監管之外的,非期貨經紀公司或其從業人員,通過與經紀公司或期貨投資人合作,從事招攬、開發客戶,提供交易諮詢、指導,甚至代客理財等期貨交易中介服務的群體,其勞務報酬主要包括分成、佣金。

期貨居間人的地位

公司介紹客戶的個人或者機構,類似橋樑作用,將二者關聯起來。其為客戶推薦合適滿意的投資平臺、期貨公司,或者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然後本人從中獲取用技能返還收入。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居間人管理新規出臺後期貨公司只可以籤個人居間)。簡單來說居間人是向投資者介紹期貨公司進行開戶獲取返傭的中間介紹人。

做期貨居間人可以兼職工作,不限工作時間和地點,自由度高。簽訂正式合同,具備法律效力,保障居間人合法權益。期貨公司會按時發放居間反傭費用,收入穩定。

期貨居間人,什麼是什麼?

期貨居間人非期貨公司正式員工,不需在期貨公司坐崗,為期貨公司介紹客戶拿佣金。

期貨居間人是什麼意思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理解,就是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其主要作用是在投資者與期貨公司訂立經紀合同時起媒介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42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2003年7月份施行的《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指出:“公民、法人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託,作為居間人為其提供訂約的機會或者訂立期貨經紀合同中介服務的,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居間人應當承擔基於居間經紀關係所產生的民事責任。”這是法律上期貨居間人的基本內涵。

其居間行為是指報告訂立合同的資訊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但在實際的期貨市場上期貨居間人不僅居間介紹,促成期貨經紀公司和期貨投資者訂立經紀合同,而且還從事包括投資諮詢、代理交易等期貨交易活動。

其法律責任主要表現為,期貨居間人應將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情況、訂立經紀合同的有關事項等情況向雙方當事人如實報告,不得隱瞞。否則,如果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但無權向委託人請求支付報酬,而且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期貨居間人是啥意思

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資訊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絡的中間人。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中既非當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根據現代各國法律,居間雖為商活動,但任何人均可自由地從事該營業,僅交易所法上的居間不在此例。居間人的主要義務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介紹;其主要權利是在居間成功時取得約定報酬。代理人與居間人的區別在於:代理人以代理權為基礎代理委託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要進行的意思表示,而居間人並不代委託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另外,居間通常為有償性的行為,而代理則還包括為無償代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居間人如實報告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什麼叫“居間人”?具體是做什麼的?

居間人,也稱為經紀人。是指中介合同為委託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或充當合同的中介當事人。居間人既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的當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根據當代各國法律,雖然中介是商業活動,但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從事這一業務,只有交換法上的中介不是這種情況。居間人的主要義務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介紹;其主要權利是在調解成功後獲得約定的報酬。

拓展資料

期貨市場居間人是指受期貨公司或者客戶委託,為其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同的合同機會或者中介服務的公民、法人。期貨公司或者客戶應當按照約定向居間人支付報酬。代理的存在意義是期貨交易的結果需要更強的專業貿易商,和大多數交易員缺乏期貨交易期貨公司和相關業務和專業知識,所以他們需要有人介紹期貨和期貨公司向投資者通過他的行動,有專業的知識幫助客戶分析,預測市場的發展,使投資者的資金能夠儘可能安全地增長。

期貨經紀人的工作大致分為兩類: 1 .是通過拜訪和講解,尋找新客戶,向合適的投資者推薦期貨投資; 2.是分析市場情況,預測趨勢,幫助客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這兩項工作是相互依賴、密不可分的,因為期貨經紀人如果沒有合適的客戶,再好的分析預測水平也無法在市場中體現出來。同樣的,如果有合適的客戶,沒有好的分析和預測水平,客戶的資金就無法增加,甚至客戶的流失也會迅速流失,成為一盤散沙。雖然兩家公司之間有部分分工,但大多數公司合併為一家。所以中介的工作是細緻而瑣碎的。

居間人什麼意思

居間人,又稱“經紀人”。是指居間合同中為委託人提供訂約機會或充當訂約媒介的當事人。

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資訊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絡的中間人。

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中既非當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根據現代各國法律,居間雖為商業活動,但任何人均可自由地從事該營業,僅交易所法上的居間不在此例。居間人的主要義務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提供介紹;其主要權利是在居間成功時取得約定報酬。

期貨居間人的工作一般分兩類

一類是尋找新的客戶,通過拜訪、說明將期貨投資推薦給合適的投資者。另一類工作就是分析行情,預測走勢,幫助客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

這兩項工作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因為期貨居間人如果沒有合適的客戶再好的分析預測水平也無法在市場上體現,成為水中花,鏡中月;同樣有合適的客戶而無好的分析預測水平客戶的資金無法增值甚至虧損客戶也會很快流失,成為竹籃打水一場空。雖然有部分公司居間人兩者的工作會部分分工,但大多數居間人是合二為一的。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居間人

期貨居間人是幹什麼的?

居間行為是根據雙方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成交機會即提供商業資訊,他方當事人在居間人介紹的交易成立後,向其給付一定報酬的行為。居間人在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過程中,起的是穿針引線的媒介作用,不需要以委託人名義向第三人進行的意思表示。

簡單的說,就是為你介紹期貨公司,併為您做相關期貨服務的人.

期貨的居間人是什麼來的,經常聽人說,他們的收入是來自於哪裡的!

居間人是介紹他人簽訂合同的人,也就是中介。居間人把客戶介紹給期貨公司,客戶在期貨公司開戶的話,期貨公司會把客戶的部分手續費作為佣金反給居間人。追問那跟業務員有什麼區別

追答工作內容無區別,業務員是依附於期貨公司的,是公司員工,你每個月拉多少客戶公司是有業績要求的,因為公司要給你發底薪,你的業績要對得起底薪才行。居間人則比較自由,拉多少就給多少,想不想幹完全你自己決定。從長遠來看居間人比較好。

期貨居間人是什麼,需要考期貨從業資格證嗎?

我之前有個朋友也是居間人,目前是沒有規則要考期貨從業資格證的,但將來不一定。既然做期貨相關的職業,建議如今還是考一下。 期貨居間人是統一與期貨公司和客戶之外,承受客戶委託進行居間引見,承擔基於居間法律關係發生的民事責任的自然人或組織。他不屬於期貨公司的員工,主要職責是引見客戶,將手中的客戶資源和資訊渠道優勢為期貨公司和投資者牽線搭橋。居間人因從事居間活動付出的勞務,有按合同商定向公司獲取酬金的權益。期貨公司的在職人員不能成為本公司或期貨期貨公司的居間人。961

期貨居間人管理辦法

期貨居間人的地位

公司介紹客戶的個人或者機構,類似橋樑作用,將二者關聯起來。其為客戶推薦合適滿意的投資平臺、期貨公司,或者為期貨公司開發客戶,然後本人從中獲取用技能返還收入。

期貨居間人在法律上可以理解為投資者或期貨公司介紹訂約或提供訂約機會的個人或法人(居間人管理新規出臺後期貨公司只可以籤個人居間)。簡單來說居間人是向投資者介紹期貨公司進行開戶獲取返傭的中間介紹人。

做期貨居間人可以兼職工作,不限工作時間和地點,自由度高。簽訂正式合同,具備法律效力,保障居間人合法權益。期貨公司會按時發放居間反傭費用,收入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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