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通常計算置換比例有幾種方式 棚戶區改造房屋置換比例是多少

通常計算置換比例有幾種方式 棚戶區改造房屋置換比例是多少

很多棚戶區改造專案中,老百姓對於補償都不甚瞭解,特別是選擇房屋置換的補償方式,因為沒有統一標準,各地政策都所有不同,且置換比例都是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

“一刀切”的安置方式

通常只依照被徵收房屋的面積大小進行安置,而比例的常規描述,通常為“1:1”或者“1:1.x”,但需要明確的是,房屋產權置換要綜合房屋的市場價值和置換的房屋價值來綜合判斷,如果是異地搬遷,那麼,這種1:1.x的比例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補償。

“置換系數”

很多拆遷戶在計算置換房屋面積時,可能會碰到置換系數這個問題,置換系數可能存在一個,也可能存在多個,通常以房屋新舊程度、結構、面積等不同的因素設定置換系數。舉個例子:90平米的老房子,在進行棚戶區改造時,若是置換房屋,可能會發生這樣的情況,若是平房可能會有一個上調係數,通常為1.x,然後在根據房屋結構,譬如磚混、磚木、鋼混等不同結構在設定一個係數,最後,可能還存在一個關於房屋置換的總係數,通常這些係數都在1以下,所以,最後可獲得的面積一般都無法達到1:1。

房屋面積+人口的安置方式

很多情況下,棚戶區改造屬於老城區,人口較為密集,所以,被拆遷戶可能碰到以“購房指標”的形式計算房屋產權安置,譬如:家裡每個安置人可享多少平米的安置房購買指標,在

根據被拆遷房屋的貨幣補償,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一、棚戶區內集體土地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標準,此房屋(城郊、城鄉結合部的房屋)雖然屬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但因位於都市計畫區內,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標準予以安置補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第2款規定: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都市計畫區的,那麼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援,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由於法律對棚戶區改造的概念、補償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實踐中,經常會遇到徵收方將棚戶區改造的標準制定十分混亂,且還存在以其名義進行商業開發並且補償不合理的情況。

棚戶區改造房屋的置換比例法律上是沒有規定,具體的補償安排由當地制定的檔案來決定的,各地的補償方式都不是千篇一律的,要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地安排分配。

棚戶區改造房屋置換比例是多少?通常計算置換比例有幾種方式?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5vw8x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