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流程如下:

交通事故後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1、被鑑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鑑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受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被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併發症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被鑑定人需要親自接受檢查並繳納規定的鑑定費用。

【法律依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鑑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5wxpr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