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秦字用大篆怎麼是寫的 大秦始皇帝小篆怎麼寫

秦字用大篆怎麼是寫的 大秦始皇帝小篆怎麼寫

1.秦字用大篆怎麼是寫的

小篆

大秦始皇帝小篆怎麼寫 秦字用大篆怎麼是寫的

也叫“秦篆”。秦朝李斯受命統一文字,這種文字就是小篆。通行於秦代。形體偏長,勻圓齊整,由大篆衍變而成。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敘》稱:“秦始皇帝初兼天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今存《琅琊臺刻石》、《泰山刻石》殘石(如圖),即小篆代表作。

秦權上刻制的小篆,據說是李斯書寫的小篆是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推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的政策,由丞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取消其他六國的異體字,創制的統一文字漢字書寫形式。一直在中國流行到西漢末年,才逐漸被隸書所取代。但由於其字型優美,始終被書法家所青睞。又因為其筆畫複雜,形式奇古,而且可以隨意新增曲折,印章刻制上,尤其是需要防偽的官方印章,一直採用篆書,直到封建王朝覆滅,近代新防偽技術出現。康熙字典上對所有的字還注有小篆寫法。

[編輯本段]秦小篆

概論: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實行了一連串的改革;其中,統一文字就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政策。此種書體上承東周時秦國器銘與刻石文字,會融各地書風而成,為中國第一次統一之字型,居書史轉變之關鍵。

秦代刻石儲存小篆書跡稍多,但仍算少,以秦始皇所立諸石最為重要,琅邪臺、泰山原石及拓本殘存,石權始皇廿六年詔則最能見其真相。

發展:周朝自平王於公元前77O年東遷洛邑(今河南洛陽)後,五百餘年,經歷了諸侯兼併的春秋時期和七國爭霸的戰國時期;在語言文字方面,出現了“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的現象。據史料記載,當時“寶”的寫法,就有194種形態。 “眉”字的寫法有104種,“壽”字的寫法,也有百種以上。有的字型柔婉流動、疏密誇張,有的體勢縱長,有的結構狂怪。 這雖對書法藝術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內容,但對思想交流帶來了不便。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天下,為了有利於統治,在文字上進行了改革,實行“書同文字”的政策,“罷其不與秦文合者”。秦文是沿襲西周的文化傳統,在“金文”、“籀文”(大篆)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書體,故秦文又稱“秦篆”,後人又用“小篆”稱之,以與“大篆”區別。《嶧山刻石》,是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東巡峰山(山東嶧縣境)時刻立的第一塊石刻。《泰山刻石》,是在此年秦始皇東巡泰山時刻立。《琅琊刻石》(山東膠南)、《芝罘刻石》,是秦始皇二十九年(前218)於芝罘山(山東煙臺市西北)刻立。

《碣石頌》,是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東巡至碣石(今河北昌黎縣西北)所立。

《會稽刻石》,是始皇三十六年(前210年)第五次巡行登會稽山(今浙江紹興東南)所刻。這些刻石都是標準的小篆書體,相傳為丞相李斯所寫。

《嶧山刻石》,是秦篆(即小篆)的代表之作。字的點劃均為線條,粗細一致,圓起圓收。字型端莊嚴謹,有實有虛,疏密得當,從容平和且勁健有力。有人評之為“畫如鐵石,千鈞強弩”。字的結構上緊下鬆,垂腳拉長,有居高臨下的儼然之態,似乎讀者須仰視而觀。在章法上行列整齊,規矩和諧。這種整齊化一的風格與秦朝政治理想是一致的。秦刻石在總體上從容、儼然、強健有力的藝術風範與當時秦王朝的時代精神是相統一的。

殷商人的甲骨文刻辭,企圖用以溝通人與神的資訊,獲得神祕世界的心理感應。商周人在青銅器上鑄刻銘文在於祭祀神靈,記錄事件或顯示富有或權威。秦始皇刻石,將其立於名山之巔,則是用以炫耀他統一六國的功業,作為帝王的威嚴、自信與長治天下的意願。然而在秦刻石這一精神目的實現的過程中,同時也創立了一種可以使書法更長久留存的形式,開拓了一個新的藝術天地。中國書法藝術的兩大系統,一為碑系,一為帖系。秦刻石則是在此前石鼓文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碑系開山之作。

《嶧山刻石》原石已被後來曹操登山時毀掉,但留下了碑文。今天所見到的是根據五代南唐徐鉉的摹本由宋代人所刻,現藏在西安碑林裡。在李斯之後,五代徐鉉、唐代李陽冰、清代鄧石如,近人吳昌碩等都以篆書為長。秦代小篆文字資料流傳下來的有泰山刻石、琅邪刻石、嶧山刻石、會稽刻石等,以及無數秦量、秦權、詔版。東漢時許慎作《說文解字》,收集了小篆9353字。小篆產生年代雖然不早,數量卻很大,在中國文字發展史上有特殊地位,是古文字通向近代文字的橋樑。

小篆的風格

秦代時的小篆風貌,可由現存的《泰山刻石》、《琅琊臺刻石》及權量銘文等遺物中得見之。小篆的筆劃較細 ,所以也有“玉箸篆”之稱;在字形上呈長方形,結構往往有左右對稱的現象,給人挺拔秀麗的感覺

2.誰知道秦朝的文字怎麼寫

秦朝書法——秦小篆

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實行了一連串的改革;其中,統一文字就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政策。此種書體上承東周時秦國器銘與刻石文字,會融各地書風而成,為中國第一次統一之字型,居書史轉變之關鍵。

秦代刻石儲存小篆書跡稍多,但仍算少,以秦始皇所立諸石最為重要,琅邪臺、泰山原石及拓本殘存,石權始皇廿六年詔則最能見其真相。

小篆

也叫“秦篆”。是秦朝李斯受命統一文字,這種文字就是小篆。通行於秦代。形體偏長,勻圓齊整,由大篆衍變而成。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敘》稱:“秦始皇帝初兼天下,……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愛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今存(琅琊臺刻石)、《泰山刻石》殘石(如圖),即小篆代表作。

秦權上刻制的小篆,據說是李斯書寫的小篆是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推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取消其他六國的異體字,創制的統一文字漢字書寫形式。一直在中國流行到西漢末年,才逐漸被隸書所取代。但由於其字型優美,始終被書法家所青睞。又因為其筆畫複雜,形式奇古,而且可以隨意新增曲折,印章刻制上,尤其是需要防偽的官方印章,一直採用篆書,直到封建王朝覆滅,近代新防偽技術出現。康熙字典上對所有的字還注有小篆寫法。

3.古代文字小篆

小篆是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前221年),推行“書同文,車同軌”,統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負責,在秦國原來使用的大篆籀文的基礎上,進行簡化,取消其他六國的異體字,創制的統一文字漢字書寫形式。一直在中國流行到西漢末年(約公元8年),才逐漸被隸書所取代。但由於其字型優美,始終被書法家所青睞。又因為其筆畫複雜,形式奇古,而且可以隨意新增曲折,印章刻制上,尤其是需要防偽的官方印章,一直採用篆書,直到封建王朝覆滅,近代新防偽技術出現。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有感於全國文字的繁雜和書體的不一,於是提出“書同文”,文字統一,書體統一。秦始皇命令擅長書法的李斯去做這項工作。因此小篆又被稱為“秦篆”。 另有一個原因是為了改變原先那種彎彎曲曲的筆劃線條,整理出一種筆畫勻整,便於書寫的新字型。小篆的制定是中國第一次有系統的將文字的書體標準化。

4.秦始皇書同文

許慎在論及秦始皇書同文措施時提到的“小篆”,歷來有一個誤解,以為是秦始皇丞相李斯創造的一種新的字型。其實,“小篆”不是不同於“大篆”的書體,它完全是從書同文的意義上說的。

人們通常把秦始皇制定的文字稱為“小篆”,從而把那之前的篆文稱為“大篆”。“小篆”與“大篆”是相對而言的名稱,籠統地說則稱為“篆書”。這些名稱始見於前面引用的《說文解字敘》。重讀許慎的闡述,可以知道許慎所稱“大篆”指的是周宣王太史籀所書《史籀篇》的文字,所以又稱為“史籀大篆”,大致相當於周代正體文字;“古文”指的是西漢時發現的戰國齊魯一帶傳抄的儒家經籍,屬於六國系統的文字。從這段記述可知,小篆文字的產生與秦始皇的書同文字措施直接相關。秦始皇帝兼併天下以後,丞相李斯建議中央政府對種種文化制度都制定一套統一的標準加以規範,其中文字方面的規範工作就是廢除六國文字中跟秦文字不一樣的寫法。為了推行標準文字,秦中央政府頒佈了三份帶有範本性質的文獻,即李斯《倉頡篇》,趙高《爰歷篇》,胡毋敬《博學篇》。書寫這些檔案的標準字樣都以“史籀大篆”為基礎,其中有的略為作了一些“省改”。這種標準文字就是人們所說的“小篆”。[1]

這段敘述表明,小篆是在“史籀大篆”即戰國秦系文字的基礎上確定下來的,但其中有少數大篆作了一些省改。至於六國文字,只有其中“不與秦文合者”被廢除,凡與秦文字相同的,自然都納入了小篆的範圍。

許慎所謂“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的說法很容易使人誤解,以為小篆中有一些文字是李斯等將史籀大篆加以省改才製作出來的。根據對實物文字的考察,小篆跟統一前的秦文字之間並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線。[2] 事實上,李斯作《倉頡篇》,只是對現有文字的整理統一,而不是創造新的文字。任何一個時代的文字,都會出現繁簡併存、雅俗同用的現象。戰國秦文字同樣如此,這點很容易從實物文字獲得證實。例如“明”字,左邊或為“日”,或為“囧”;“叔”字右邊或為“又”,或為“寸”;“壽”字下方或為“口”,或為“吋”;“笑”字上方或為“竹”,或為“艹”;都是同時並存的不同寫法。李斯在整理文字時,不僅要將六國文字中與秦文字不同的寫法加以剔除,還要對秦文字中固有的異體字和俗體字加以規範。所謂“省改”,其實就是選取那些與傳統的正體文字相比有所簡省或改變的文字而已。這樣看來,小篆文字不僅大多數直接承襲了秦篆,即使經過省改的那部分文字,也同樣來源於業已存在的秦文字。

“大篆”一詞,從許慎的用語看,應指秦統一之前的周秦文字。那麼,小篆與大篆的關係,就字型而言是沒有區別的,兩者都屬於篆書。但小篆指經過秦王朝規範過的秦文字,而統一之前的周秦文字只能稱為大篆。這完全是就“書同文字”的形體規範意義而言的。明乎此,才算認識了小篆概念的本質。如果從書體的角度來討論秦國或秦代文字,只能籠統地稱為篆文,沒有理由也沒有任何線索能夠區分篆書的“大小”。

西漢建國之後,篆書仍然在比較莊重的場合下繼續使用。漢代的篆書是秦統一之後的正體文字,仍屬於小篆的體系。所以,小篆之稱除了指秦代規範的篆文之外,還可以指漢代乃至後世以小篆寫法為楷模的篆文。

5.有關小篆的文字

小篆

「篆」本是小篆、大篆的合稱,因為習慣上把籀文稱為大篆,故後人常把「篆文」專指小篆。小篆又稱秦篆,是由大篆省略改變而來的一種字型,產生於戰國後期的秦國,通行於秦代和西漢前期。戰國時代,列國割據,各國文字沒有統一,字型相當複雜,於是秦始皇便以秦國的文字篆體,施行「書同文」來統一天下的文字,廢除六國文字中各種和秦國文字不同的形體,並將秦國固有的篆文形體進行省略刪改,同時吸收民間文字中一些簡體、俗字型,加以規範,就成一種新的字型—小篆。

中國文字發展到小篆階段,逐漸開始定型〈輪廓、筆劃、結構定型〉,象形意味消弱,使文字更加符號化,減少了書寫和人讀方面的混淆和困難,這也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運用行政手段大規模地規範文字的產物。秦王朝使用經過整理的小篆統一全國文字,不但基本上消滅了各地文字異行的現象,也使古文字型異眾多的情況有了很大的改變,在中國文字發展史上有著重要的角色。 除了小篆,包含甲骨文、金文,被統稱為中國字的古文字;古文字學的發展,對於促進中國古代歷史、哲學、經濟、法律、文化、科學技術的研究,都具有相當重要的影響。 例如:

口 米 龜 雨 耳

小篆又名秦篆,指秦始皇帝統一文字所用的書體,漢代沿用。後世稱篆書,一般皆指小篆。秦代小篆文字資料流傳下來的有泰山刻石、琅邪刻石、嶧山刻石、會稽刻石等,以及無數秦量、秦權、詔版。文字已規範化,偏旁都有固定的形式和位置,形體豎長方,其空虛不足之處儘量用筆畫填滿

篆書分為大篆和小篆。

大篆又有籀文、籀篆、籀書、史書之稱。周宣王時,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因其為籀所作,故世稱“籀文”。“籀文”乃據古文而作,是在古文基礎上整理出來的,故其與古文或同或異。今其文散見於《說文解字》和後人收集的各種鐘鼎彝器之中。其中以周宣王時所作石鼓文最為著名。

小篆又名秦篆,為秦朝丞相李斯所創。秦始皇滅六國,統一華夏,其疆域廣而國事多,文書日繁,甚感原有文字繁雜,不便應用;加之,原有秦、楚、齊、燕、趙、魏、韓七國,書不同文,寫法各異,亦亟待統一。乃命臣工創新體文字。於是,丞相李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就大篆省改、簡化而成。小篆又名玉筋篆,取其具有筆致遒健之意而名之。

小篆較之大篆,形體筆畫均已省簡,而字數日增,這是應時代的要求所致。從古文到大篆,從大篆到小篆的文字變革,在中國文字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佔有重要地位。

6.秦始皇書同文

許慎在論及秦始皇書同文措施時提到的“小篆”,歷來有一個誤解,以為是秦始皇丞相李斯創造的一種新的字型。

其實,“小篆”不是不同於“大篆”的書體,它完全是從書同文的意義上說的。人們通常把秦始皇制定的文字稱為“小篆”,從而把那之前的篆文稱為“大篆”。

“小篆”與“大篆”是相對而言的名稱,籠統地說則稱為“篆書”。這些名稱始見於前面引用的《說文解字敘》。

重讀許慎的闡述,可以知道許慎所稱“大篆”指的是周宣王太史籀所書《史籀篇》的文字,所以又稱為“史籀大篆”,大致相當於周代正體文字;“古文”指的是西漢時發現的戰國齊魯一帶傳抄的儒家經籍,屬於六國系統的文字。從這段記述可知,小篆文字的產生與秦始皇的書同文字措施直接相關。

秦始皇帝兼併天下以後,丞相李斯建議中央政府對種種文化制度都制定一套統一的標準加以規範,其中文字方面的規範工作就是廢除六國文字中跟秦文字不一樣的寫法。為了推行標準文字,秦中央政府頒佈了三份帶有範本性質的文獻,即李斯《倉頡篇》,趙高《爰歷篇》,胡毋敬《博學篇》。

書寫這些檔案的標準字樣都以“史籀大篆”為基礎,其中有的略為作了一些“省改”。這種標準文字就是人們所說的“小篆”。

[1]這段敘述表明,小篆是在“史籀大篆”即戰國秦系文字的基礎上確定下來的,但其中有少數大篆作了一些省改。至於六國文字,只有其中“不與秦文合者”被廢除,凡與秦文字相同的,自然都納入了小篆的範圍。

許慎所謂“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的說法很容易使人誤解,以為小篆中有一些文字是李斯等將史籀大篆加以省改才製作出來的。根據對實物文字的考察,小篆跟統一前的秦文字之間並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線。

[2] 事實上,李斯作《倉頡篇》,只是對現有文字的整理統一,而不是創造新的文字。任何一個時代的文字,都會出現繁簡併存、雅俗同用的現象。

戰國秦文字同樣如此,這點很容易從實物文字獲得證實。例如“明”字,左邊或為“日”,或為“囧”;“叔”字右邊或為“又”,或為“寸”;“壽”字下方或為“口”,或為“吋”;“笑”字上方或為“竹”,或為“艹”;都是同時並存的不同寫法。

李斯在整理文字時,不僅要將六國文字中與秦文字不同的寫法加以剔除,還要對秦文字中固有的異體字和俗體字加以規範。所謂“省改”,其實就是選取那些與傳統的正體文字相比有所簡省或改變的文字而已。

這樣看來,小篆文字不僅大多數直接承襲了秦篆,即使經過省改的那部分文字,也同樣來源於業已存在的秦文字。“大篆”一詞,從許慎的用語看,應指秦統一之前的周秦文字。

那麼,小篆與大篆的關係,就字型而言是沒有區別的,兩者都屬於篆書。但小篆指經過秦王朝規範過的秦文字,而統一之前的周秦文字只能稱為大篆。

這完全是就“書同文字”的形體規範意義而言的。明乎此,才算認識了小篆概念的本質。

如果從書體的角度來討論秦國或秦代文字,只能籠統地稱為篆文,沒有理由也沒有任何線索能夠區分篆書的“大小”。西漢建國之後,篆書仍然在比較莊重的場合下繼續使用。

漢代的篆書是秦統一之後的正體文字,仍屬於小篆的體系。所以,小篆之稱除了指秦代規範的篆文之外,還可以指漢代乃至後世以小篆寫法為楷模的篆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90x8y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