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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轉社保方法

跳槽轉社保方法

1、職工在本省統籌範圍內流動時,社會養老保險只轉關係,不轉基金;跨省流動時,須同時辦理職工養老保險關係及基金轉移手續。職工須從流動之日起30日內,到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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