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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刑種類的執行是什麼

罰金

附加刑種類的執行是什麼

刑法在總則中規定了裁量罰金數額的一般原則,即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而在分則中,則對罰金數額的裁量作了多樣化的規定。

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59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由公安機關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的概念與內容,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蔘加管理國家和政治活動的權利的刑罰方法。根據刑法第54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是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二是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是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是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沒收財產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刑法第60條規定,沒收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根據這一規定,只有同時具備了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

標籤: 執行 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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