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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商品到底是什麼

發出商品到底是什麼

發出商品是指託收承付結算方式下已發出尚未收到貨款的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包裝物等。企業委託其他企業代銷商品時,在發出商品時,如果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比如以收取手續費方式代銷或視同買斷方式但對方未銷售掉的可以退回的情況),那麼企業發出商品時,應該先將成本由“庫存商品”轉入“委託代銷商品”。

功能作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商品銷售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購貨單位及商品類別和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發出商品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對於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發出商品,應按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發出商品滿足收入確認條件時,應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結轉應分攤的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產品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發出商品如發生退回,應按退回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商品銷售中,不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已發出商品的實際成本(或進價)或計劃成本(或售價)。

標籤: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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