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賣淫罪無罪辯護詞怎麼寫 綜合知識 關注:2.18W次 容留賣淫罪無罪辯護詞應對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容留賣淫罪進行闡述和辯護。《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標籤: 辯護詞 容留 賣淫罪 無罪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w9qr6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