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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媒大學原副校長蔡翔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訊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北京市紀委監委對中國傳媒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蔡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聯合審查調查。

中國傳媒大學原副校長蔡翔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蔡翔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相關人員串供,訂立攻守同盟,阻止相關人員提供證據,教唆他人干擾核查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公款出國旅遊,用公款購買購物卡、高檔菸酒,私車公養,收受大額慰問金,設立、使用“小金庫”,違規校內取酬,用公款承擔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用公款送禮,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違反組織紀律,在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中,不如實報告個人收入和家庭房產,在上級組織開展的高校領導幹部違規取酬自查自糾工作中,未如實報告個人收入;違反群眾紀律,對待群眾態度惡劣、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轉讓國有資產;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蔡翔身為高校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淡漠,個人私慾膨脹,“六項紀律”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項項違反,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教育部紀檢監察組研究並經教育部黨組決定,給予蔡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經北京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暨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決定,將其涉嫌貪汙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蔡翔簡歷

蔡翔,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湖北黃梅人,1990年3月參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文學博士。

1990.03-1995.01 歷任中國卓越出版公司編輯、國際文化出版公司編輯

1995.01-2001.08歷任華夏出版社編輯、社科編輯室副主任、社科部主任

2001.08-2011.04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社長

2011.04-2011.10中國傳媒大學校長助理兼出版社社長、高井園區管委會主任

2011.10-2014.07中國傳媒大學校長助理兼出版社社長

2014.07-2018.01中國傳媒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

2018.01- 中國傳媒大學傳播研究院出版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和碩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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