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變更說明 醫院變更證明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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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變更申請材料
注:申請資料應用A4紙列印(圖紙除外),逐頁加蓋公章,按次序裝訂;提交的材料為影印件的,均應在影印件上寫明“系原件影印”,並加蓋單位公章。申報資料的各項內容應真實、完整、清楚,不得塗改。非申請人本人前來辦理的,辦事人員應提供申請人委託書。
1.醫療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註冊書;
2.醫院申請(紅標頭檔案);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4.其他需要提交的資料;
(1)變更名稱:
①名稱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本機構股東會議記錄決議等);
②醫療機構名稱變更的公告(原件)。
(2)變更地址:
①仍在原址執業僅變更門牌地址的,出具公安機關證明材料;
②遷新址執業的應按照新設定醫療機構審批流程辦理。
(3)變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①醫院變更申明;
②新法定代表人簽字表(包括身份證影印件,詳見附表2);
③新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
④新法定代表人履歷表;
⑤新法定代表人如果是醫師的還需提供《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影印件。
(4)變更診療科目:
①新增科室建築佈局平面圖;
②新增科室工作制度目錄(須出示原件稽核);
③新增科室裝置清單;
④新增科室執業醫師、護士花名冊;
⑤《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醫師職稱證書》及身份證影印件;《護士執業證書》、《護士職稱證書》及身份證影印件;
⑥行政審批技術專家組評審意見;
⑦若變更診療科目涉及放射診療或母嬰保健的,醫療機構應提供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證》或《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正、副本影印件等其他需要稽核的資料。
(5)增加床位
①床位佈局平面示意圖(反映醫療機構能夠設定的總床位數);
②醫、護、技人員花名冊;
③重要儀器、裝置清單;
④醫療質量相關管理制度目錄;
⑤汙水、汙物處置情況說明;
⑥供應室處置能力的情況說明;
⑦行政審批技術專家組評審意見。
(6)變更註冊資金
醫療機構近期的資信證明,即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者上級主管部門財務證明材料。
(7)變更醫療機構經營性質
需提交設定人同意變更材料,《醫療機構分類登記審批表》,原登記註冊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意見。
(8)變更醫療機構所有制形式
所有制形式變更的相關證明材料(上級主管部門檔案、會議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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