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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契怎麼寫 過房契怎麼寫

1.房契怎麼寫

房 契

過房契怎麼寫 房契怎麼寫

買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房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格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及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______,為_________結構。 3·甲方所售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帀)___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帀)____________元整。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____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房價款計_______元整。支付時期:甲乙雙方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天支付;支付方式:甲乙雙方確認採取__________方式收取房款。

第四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若分期付款,逾期違約按房屋總價款______0/。收取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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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未能交房而違約按房屋總價款____0/。收取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保證房屋沒有權屬糾紛,債權糾紛或優先購買權糾紛,如因甲方保證失實致使本契約生效之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他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_____0/。的違約金。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另行依法承擔責任。 第七條 關於權屬轉移登記的規定及違約責任。 自本契約生效之日起45天內,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本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對方其他損失的,責任方另行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契約一式三份,由甲、乙和丙三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證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2.買賣房屋的房契怎麼寫

房屋買賣契約並不難寫,只要寫清楚買賣雙方的個人資訊,要交易的房子所在地地址、面積大小等房屋資訊,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交代清楚即可。

房屋買賣契約合同(格式)

賣方:姓名**

現住**縣**鎮(鄉)**街(村)**號(組)以下稱甲方

聯絡電話:

買方:姓名**

現住**縣**鎮(鄉)**街(村)**號(組)以下稱乙方

聯絡電話:

經甲、乙雙方共同平等協商,於**年**月**日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自願將位於**縣**鎮(鄉)**街(村)**號(組)結構**層房屋建設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所有。原房屋產權證號:**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一、房屋售價為**元/m2,計成交額**元(人民幣)。

二、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付購房款**元,雙方共同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產權證過戶登記完成後乙方付清餘款**元。

三、在辦理產權過戶登記中,甲方有義務及時、準確提供辦理相關手續所需各項證件,且需保證出售房屋的完整無損。如因甲方責任造成房屋過戶登記不能及時辦理,經雙方協商按成交價**%,計***元付乙方違約金。

四、乙方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中應積極配合甲方,並按房產交易時限及時如實向管理部門申請。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產權不能及時過戶,由乙方按成交額**%,計**元付甲方違約金。

五、本出售房屋四界:

前:***後:**左:**右:**

六、對以上協議內容若有未盡事宜,雙方補充如下: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房、地產管理機構各一份。

甲方戶主:乙方戶主:

證明人:

年月日

3.房屋地契怎麼寫

買賣土地的雙方所立的契約

典押、買賣土地時雙方訂立的法律文據。其中載明土地數量、坐落地點、四至邊界、價錢以及典、買條件等,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是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證明檔案。地契由賣方書立,內容包括土地面積、坐落、四至,地價,出讓條件,當事人雙方、親屬、四鄰、中人及官牙等簽字蓋章。未向官府納稅前的地契稱為“白契”,經官府驗契並納稅後稱為“紅契”。只有“紅契”具有法律效力。地契由買方儲存,作為土地所有權憑證,可以憑它作抵押貸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國家土地徵用條例公佈前(1953年11月前)土地允許買賣,在買賣土地時仍需書寫地契。

地契作為見證我國土地權屬變更的重要歷史資料,真實地反映了我國不同的歷史時期的土地所有權制度、土地權屬變更及對土地的管理制度,甚至反映某一歷史時期的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狀況,從這個意義上說,正是最為輕盈單薄的紙,承載了中國最為深刻厚重的歷史。

地契分為白契和紅契兩種。買賣雙方未經官府驗證而訂立的契據叫做草契或白契。立契後,經官府驗證並納稅,由官府為其辦理過戶過稅的手續之後在白契上貼上由官方排版統一印刷的契尾,鈴蓋縣州府衙的官方大印,規正三寸許,方制,篆體,紅色赫然,便成了官契,或者也叫做紅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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