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生活全書館 >

綜合知識

> 2023年新的婚姻法對房產怎麼分配

2023年新的婚姻法對房產怎麼分配

法律主觀:

2011年新婚姻法解釋第十一條關於離婚時的房產歸屬,也有婚後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的補充規定。   將個人財產在婚後的孳息或增值收益認定為個人所有,並未違反婚姻法,儘管孳息或增值收益產生於婚後,但產權屬於個人,如果配偶對孳息或增值收益沒有貢獻,自然難以認定為共同財產。由於社會習俗通常由男方及其家庭承擔婚房或首付,這對於男方也是個沉重的負擔和壓力,在離婚時男方的經濟付出得到應有的確認也順理成章。我倒覺得這樣的規定或許可以促進傳統習俗的改變,也就是不要把置房的壓力理所當然地歸於男方。隨著女性人力資本和職業層次的提升,完全依賴男性的日漸減少,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意識增強,雙方共同承擔首付,甚至女性承擔更多,或者採取先租房或住在父母家,婚後有能力時再購房等多元方式解決婚房的日增。其實,隨著獨生子女的普及,婚後從夫居的習俗已有所改變,據我們對上海1200位18-64歲男女的最新調查資料顯示,城鄉被訪認同“父母應為兒子準備結婚用房/付買房首付”的分別只佔45%和33%,為女兒購房的分別為41%和24%,大多數被訪不贊成男方父母必須承擔為子女置房的義務,現實生活中雙方及父母在購房時共同出資以及產權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並不少見。婚房投資中的男女均衡或許可為我們開闢一條家庭財產地位性別平等的通道。(竹官之行) 瞭解更多離婚訴訟問題,可以諮詢專業婚姻律師為您免費解答。

2023年新的婚姻法對房產怎麼分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標籤: 分配 婚姻法 房產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shqsg.com/zonghezhishi/z1gkw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