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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年齡在我國是否有明確的標準?

勞動年齡在我國是否有明確的標準?

勞動年齡規定及加班工資標準:根據現行法律,勞動者最低年齡為16歲,退休年齡男性60歲,女性55歲。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加班工資標準:延長工作時間按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休息日工作按200%支付,法定休假節日工作按300%支付。計件工資按相應比例支付。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公民節日假期由10天增至11天。

法律分析

一、國家對人勞動年齡有明確規定嗎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最低的年齡是不得低於十六歲,對年齡的上限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國家的退休規定是;男性;幹部六十歲,工人五十五歲,女性.幹部五十五歲,工人五十歲。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68條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二、勞動時間及加班工資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其官方網站釋出《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對職工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以及工資折算辦法進行了調整。通知指出,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

結語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者的最低工作年齡為16歲,對年齡的上限沒有具體規定。然而,國家對退休年齡有明確規定,男性幹部為60歲,工人為55歲,女性幹部為55歲,工人為50歲。禁止用人單位僱傭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特殊行業需按國家規定辦理審批手續,並確保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勞動部門將責令改正並處罰款,情節嚴重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吊銷營業執照。另外,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在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時,應按一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具體標準為150%、200%、300%。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工時計算和工資折算辦法也有相應規定。

法律依據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八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的決議???附:辦法第四條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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