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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定金

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

什麼叫做定金

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要採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無論是在購置新房或者二手房,都會涉及到一些房主與購房者之間的約定。包括定金在內一共要付四金,但是由於雙方的協調性不同,所以繳納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一般來說第一種金叫做定金,這是購房者對於這個房子的肯定,一般來說這種定金是可以退還

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你這樣的合同我也不懂,不過中核是個大企業,就算是下面的礦廠也應該是很正規的企業,和它籤合同按照正常的商務流程走就應該不會錯了,最多辦事的個人可能會要些回扣。但如果他的要求與正常流程差異較大,比如要求先交貨,再付款,那你就要考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當你把一千元定金交付該酒店時起,你和該酒店之間便形成法律上的合同(契約)關係!!!(這點很重要!) 基於此,你和酒店作為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必須各自履行各自法定義務。比如你要履行如期入住的義務,否則訂金沒收!酒店方面則應當履行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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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做解約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噹噹事人要解約時,可以喪失定金或雙倍返還為代價用以解除合同。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什麼是解約定金。

解約定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以承受定金罰則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的定金。如果當事人要解約,則將以喪失定金或者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即交付定金的當事人可以放棄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以解除合同。

解約定金的實質在於給予合同當事人於放棄或者加倍返還定金等條件下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而其作為擔保方式之一,功能是擔保當事人不至於輕易解除合同。當事人為了不至於損失定金或者承擔雙倍返還定金的損失,從利益考慮出發,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解除合同的機率,促使合同的順利履行。

合同中約定了解約定金的,當事人以承擔定金損失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對該合同不能強制實際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如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實際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駁回。正確的處理是,當事人以承擔定金損失為代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允許合同解除,並裁判當事人以承擔定金處罰代替履行合同。

合同解除後,雖然適用了定金處罰,主張解除合同的當事人承擔了定金損失,但是不排除有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損害賠償。定金處罰不排除損害賠償,在守約的當事人損失大於定金上收益情況下,承擔了定金處罰的當事人仍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回答釋出於*-06-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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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訂金 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訂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質,只是單方行為,不具有明顯的擔保性質。交付訂金的一方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一般情況下,交付訂金的視作交付預付款。交付和收受訂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預付款的後果,訂金僅可作損害賠償金。

(以上回答釋出於*-10-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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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客戶都要求出效果圖 作為設計師必須要求叫定金嗎 交定金後客戶嫌價格高 沒談成 定金可以作為效果圖錢

不交定金誰知道你是不是誠意要設計呢。換個角度考慮一下。

簽好預購購車合同交定金後,4S店叫工作人員掃描二維碼領優惠券是不是消費者的?

看你們簽訂的內容裡,違約責任是什麼。正常的訂車行情是,違約後,定金是不會完全退還的。也有商量的辦法,能要回來一些。

如果訂車合同列明,某月某日所訂車輛未到貨,你就可以直接提出解除訂購。全額退款。

在購買新房或二手房時一共要付“四金”,這“四金”指的是什麼?

無論是在購置新房或者二手房,都會涉及到一些房主與購房者之間的約定。包括定金在內一共要付四金,但是由於雙方的協調性不同,所以繳納的方式也各不相同。

一般來說第一種金叫做定金,這是購房者對於這個房子的肯定,一般來說這種定金是可以退還的,無論是開發商還是房東,這只是一種初步的購房意向。

而第二種金也叫做訂金,雖然叫法相同,但本質意義上有所差別,這種訂金繳納之後是無法償還的,這也是對於房子前期所繳納的一個費用,金額由兩方人協定完成,在規定的期限內,需要繳納全部房款,否則甲方就可以是乙方違約的條件下沒收訂金,然後把房子繼續出售。

還有一種只存在於購買新房時候的一種金額叫做認籌金,這種認籌金一般可以提前繳納,當然有的二手房東也會收取認籌金,認籌金也是作為定金的一種方式,只不過在很多人想要購買這處房產的時候,繳納認籌金之後,就有優先選擇房屋的權利,所以一般的購房者都更願意來繳納這個金額,但是認籌金也是不給予退的。

最後一種叫做誠意金,這是商家宣傳自己樓市的一種方式方法,很多的房地產在銷售的時候,都會告誡大家交納誠意金1萬頂2萬,或者1萬頂10萬,這只是一種宣傳的手法,其實有一點我們需要明白,那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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