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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紅字(負數)開具方法: 方法一:1、先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具體介紹如下:

方法

紅字申請單的填開:在“管理”介面增加了“紅字申請單”選單項,可通過此選單實現申請單的填開、修改查詢及匯出功能

紅字(負數)開具方法: 方法一:1、先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紅字申請單在“管理→紅字申請單→申請單填開”中開具,點選選單後顯示如下圖的選擇介面:

究竟是由銷售方還是購買方申請,關鍵看在何處及理由。有關申請開具紅字的問題,《國家稅務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2張

點選“紅字申請單/申請單匯出”選單項,彈出紅字申請單匯出月份選擇介面,選擇匯出月份後點擊“確認”按鈕。

專用紅字開票流程一、購方申請流程進入開票軟體後,點選左上方“管理---紅字資訊表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3張

系統顯示該月已開具的所有紅字申請單的列表,選中需要匯出的申請單,點選“匯出”按鈕,系統提示是否確認匯出。

紅字申請單 申請單填開 主要功能:在開票系統中填開紅字申請單。 操作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4張

點選“確認”按鈕,選擇儲存路徑,之後點選“確定”按鈕,匯出電子申請

專用紅字開票流程一、購方申請流程1、進入開票軟體後,點選左上方“管理---紅字信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5張

進入專用或廢舊物資的填開介面後,點選票面的“負數” 按鈕,即可通過下拉選單所列的兩種方式填開紅字,如圖:

首先確定你的是專用還是普通(一)專用衝紅一 紅字申請1、開具紅字增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6張

在下拉選單中點選“直接開具”按鈕

一、開具紅字的具體流程:1、《資訊表》的填開:(1)購買方取得專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7張

系統彈出通知單編號輸入視窗,輸入兩遍通知單編號後,點選“下一步”按鈕

專用紅字開票流程一、購方申請流程進入開票軟體後,點選左上方“管理---紅字資訊表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8張

系統彈出正數程式碼號碼填寫視窗,根據需要決定是否輸入程式碼號碼後,點選“下一步”按鈕

紅字(負數)開具方法: 方法一:1、先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9張

系統確認可以對此張開具負數,點選“確定”按鈕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需要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10張

系統顯示票面資訊,確認資訊完整無誤後點擊“列印”按鈕儲存

紅字(負數)開具方法: 方法一:1、先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

銷方申請開具紅字流程是什麼 第1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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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字*申請單具體開具流程

紅字*(負數*)開具方法:zhidao

方法一:

1、先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點第一個申請銷售方的,

然後下一步,填寫要紅衝的*資料,打印出《申請單》(一式兩聯)加蓋財務專用章。

2、匯出電子資訊,國稅網站—網上申請—*管理類—紅字*申請單,上報。

方法二:

1、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點第一個申請銷售方的,

然後下一步,填寫要紅衝的*資料專,打印出《申請單》(一式兩聯)加蓋財務專用章。

2、拿《申請單》(一式兩聯)到辦稅大廳辦理審批,取回開票通知知單。

方法三:

1、銷貨方讓購貨方提供購貨方所在地(區)稅務局的“開具紅字*專用*通知單”

通知單上標明所開紅字*的詳細資訊及開具紅字*的的理由。

2、銷貨方憑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專用*通知單”開具紅字*。

3、開具方法:開啟“防偽開票軟體”——點選“屬*管理”——點選“專用*填開”

——點選“開啟的*上的負數”——輸入所要開具紅字*的程式碼和*號碼——點選

“下一步”——跳出所開具的*的資訊——列印此張“負數*”即可。

紅字*銷售方申請和購買方申請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的情況可以歸納為三種:

(1)購買方認證相符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365633864要開具紅字*的;

(2)購買方取得專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

(3)銷售方開具專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聯及抵扣聯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種情況由購買方申請紅字資訊表,第三種情況由銷售方申請紅字資訊表。

根據《**開具指南》,具體流程為:

1. 購買方取得*專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專用*資訊表》(以下簡稱《資訊表》),在填開《資訊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資訊,應暫依《資訊表》所列*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後,與《資訊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購買方取得*專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資訊。

銷售方開具*專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資訊表》。銷售方填開《資訊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資訊。

2. 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路接收納稅人上傳的《資訊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生成帶有“紅字*資訊表編號”的《資訊表》,並將資訊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3.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係統校驗通過的《資訊表》開具紅字*專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應與《資訊表》一一對應。

4. 納稅人也可憑《資訊表》電子資訊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資訊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目前納稅人使用的**系統升級版中,可以實現上面的全部操作,納稅人一般不用到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理。

紅字*申請單具體開具流程是什麼?

紅字*度(負數*)開具方法:

方法一:

1、先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點第一個申請銷售方的,

然後下一步,填寫要紅衝的*資料,打印出《申請單》(一式兩聯)加蓋財務專用章。

2、匯出電子資訊,國稅網站—網上申請—*管理類—紅字*申請單,知上報。

方法二:

1、進入*開票系統,在選單欄找到紅字*申請,點第一個申請銷售方的,

然後下一步,填寫要紅衝的*資料,打印出《申請單》(道一式兩聯)加蓋財務專用章。

2、拿《申請單》(一式兩聯)到辦稅大廳辦理審批,取回開票通知知單。

方法三:

1、銷貨方讓購貨方提供購貨方所在地(區)稅務局的“開具紅字*版專用*通知單”

通知單上標明所開紅字*的詳細資訊及開具紅字*的的理由。

2、銷貨方憑購貨方提供的“開具紅字*專用*通知單”開具紅字*。

3、開具方法:開啟“防偽開票軟體”——點選“*管理”——點選“專用*填開”

——點選“開啟的*上的負數”——輸入所權要開具紅字*的程式碼和*號碼——點選

“下一步”——跳出所開具的*的資訊——列印此張“負數*”即可。

紅字*到底由哪方申請開具

究竟是由銷售方還是購買方申請,關鍵看*在何處及理由。

有關申請開具*紅字*的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專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中規定應由購7a64e58685e5aeb931333431356635買方申請。

但是實務中出現購買方因各種原因拒收*的情況,這時仍要求購買方來申請顯然不可能,也會給銷售方帶來損失。

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專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針對購買方因各種原因拒收*時,可由銷售方申請開具。

因此,究竟是由銷售方還是購買方申請,關鍵看*在何處及理由。

擴充套件資料:

一、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註明作廢,開票軟體註明作廢。

(一) 收到退回的*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

二、不符合作廢條件:

1. 購貨方已認證由購貨方填寫申請單

(1) 認證通過:

① 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申請,稅務機關返回通知單(一式三聯,一聯購貨方留方,一聯由購貨方給銷貨方,一聯稅務留存)

② 將通知單交給銷貨方,根據銷貨方的紅字*和通知單作進項稅額轉出。

(2) 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

①《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資訊。其他同上。

②將通知單交給銷貨方,進項稅不得抵扣,也不做進項稅額轉出。

2、購買方未認證且所購貨物不屬於*扣稅專案範圍,由購貨方填寫申請單

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的資訊,主管稅務機關稽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購貨方未認證,由銷售方填寫申請單

(1)銷售方須在專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的資訊,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專案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稽核確認後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紅字*

新版開票系統購買方申請填寫紅字*資訊表怎麼操作

專用*紅字*開票流程

一、購方申請流程

進入開票軟體後,點選左上方“*管理---紅字*資訊表---紅字*專用*資訊表填開”,如下圖

2.點選“百購買方申請---已抵扣---確定”,如下圖

3.進入資訊表填開介面,將銷方企業資訊、商品資訊(數量、金額為負數,單價為正數;右上角“價格”按鈕用度來切換含稅與不含稅)錄入完整,點選右上角“列印”。如下圖

4.選擇“不列印”,如下圖

5.彈開介面點選“取消”(如果還有多張*需要填開,可以點選‘確定’),如下圖

6.再次內點選左上方“*管理---紅字*資訊表---紅字*專用*資訊表查詢匯出”,如下圖

7.進入介面後,選中已開具資訊表,點選“上傳”(可多選),點“確認”,如下圖

8.待資訊表描述變為“稽核通過”,資訊表編號有資料即可。容將資訊表編號交給銷方開具負數*。

標籤: 開具 流程 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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