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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學佺簡介

曹學佺簡介

(1573—1646)明福建侯官人,字能始,號石倉。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累遷至廣西右參議。天啟間,梃擊獄興,學佺所著《野史紀略》直書本末,六年,以私撰野史,淆亂國章罪,被削職為民。崇禎初,起廣西副使,力辭不就。家居二十年,潛心著書。南明隆武帝立,乃破家起義,官至禮部尚書。清兵入閩,入山自縊死。有《石倉集》等。

初任閒職

曹學佺於萬曆二年(1574)出生在福州侯官縣洪塘鄉的一個小商販家庭。父曹極渠,賣餅為生,母親早逝,家庭貧寒。

曹學佺自幼好學,曾在長樂上學,十八歲入府學,萬曆十九年(1591)中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會試落第後,回鄉與龔用卿之女結婚。當時龔用卿已辭官在家,藉助龔用卿的關係,曹學佺得以結識鄉紳名流。萬曆二十二年(1594)冬,再赴北京備考次年的春闈考試,並有機會和諸多名士交流。

在萬曆二十三年(1595)乙未科會試中,曹學佺以二甲五十名考取進士。會試時,策問“車戰”,答曰:“臣南人也,不諳車戰,請以舟戰論。”因而詳陳舟戰之法。考官張位奇其才,初定第一,因不能破例,改為第十名,授戶部主事。後張位被罷官,其門生故吏不敢前往看望,獨有曹學佺帶許多幹糧趕往碼頭為之送行。事為執政所聞,遂摘取曹學佺會試卷中言論,斥為“險怪不經”,被調任南京大理寺左寺正的閒職,之後又任南京戶部郎中。在任閒職七年間,曹學佺精心研究學問。

被劾去職

萬曆三十七年(1609),曹學佺任四川右參政。當時,四川發生災荒,曹學佺設廠煮粥,賑濟饑民,又將饑荒情況繪圖上報,獲准發放300萬兩賑濟款,“蜀人詫為三百年未有之殊恩”。四川有行、坐二稅,行稅取自商賈,坐稅取自百姓。饑荒後百姓多逃亡,坐稅無所出,曹學佺以歷年行稅盈餘抵作本年坐稅,使百姓免受追比之苦,而貪官汙吏卻因少去搜刮機會而生怨。蜀王府毀於火災,蜀王要地方官籌資70萬兩修復,曹學佺援宗藩條例予以拒絕。四川道路險絕,曹學佺集資修復不少道路、橋樑,受到行旅的好評。

萬曆三十九年(1611),曹學佺升任四川按察使。萬曆四十一年(1613)考績,因得罪蜀王為其所謗,被罷職,蜀人遮道相送。是年,曹學佺回籍,在故鄉洪塘建石倉園,藏書萬卷。時常邀請文友,賦詩會文,談今論古,並創劇社“儒林班”,閩中文風因之昌盛。

天啟二年(1622),曹學佺被起用為廣西右參議。桂林宗室素來驕橫,常有不法行為,曹學佺執法不阿,遇宗室犯法者,即命主管官吏究治;又親自反覆開導,使宗室肅然奉法。有人倚仗宗室勢力,私鑄錢幣,曹學佺嚴逮問罪,不稍寬縱,私鑄之風遂斂;錢局舞弊營私,兩年中贏利僅千餘金,經曹學佺訂立制度,嚴加管束,一年獲利5000金。廣西少數民族眾多,官吏、差役敲詐勒索,駐軍責供給酒食,騷擾不已,經常激起民變。曹學佺對官吏、差役嚴加約束,改置營鎮於他處,嚴禁駐軍騷擾,局勢很快恢復安定。

天啟六年(1626)秋,曹學佺遷陝西副布政使,尚未赴任,突生變故。事因其在所著《野史紀略》中直書“梃擊案“本末,魏忠賢黨羽劉廷之挾嫌劾之,謂“私撰國史,淆亂是非”。曹學佺被囚禁70天后削職為民,《野史紀略》書版被毀。

崇禎(1628~1644)初年,曹學佺又被起用為廣西副使,但力辭不就。當時,福建沿海海盜猖獗,曹學佺建議當局在閩江口梅花、雙龜一帶屯兵並建碉堡、編居民,共同防守;又條陳機宜九事。當局採納其建議,海寇從此遠遁。曹學佺熱心故鄉公益事業,曾籌資疏浚城內外河道與西湖,並建造洪山、萬安、桐口3座橋樑。鄉人感其德,在洪山橋頭立祠塑像以祀。

國破身殉

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起義軍攻入北京,崇禎帝自縊。曹學佺聞訊,投池自殺,為家人所救。次年,唐王朱聿鍵在福州即帝位,改元隆武。曹學佺進見,被授為太常寺卿,不久遷禮部侍郎兼侍講學士。以纂修《崇禎實錄》,進禮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當時諸事草創,朝中大事由曹學佺和大學士黃道周參決。

隆武二年(1646),力贊隆武帝親征收復失地,因年邁不能從行,便捐銀萬兩助餉。同年八月,隆武帝親征失敗。清軍於當年進入福建,鄭芝龍降清,隆武帝在逃亡汀州的途中被俘,絕食而死。九月十七日,清軍攻陷福州,次日,曹學佺香湯沐浴,整頓衣冠,在西峰裡家中自縊殉國,死前留下絕命聯:“生前單管筆,死後一條繩。”另有說法稱他是在鼓山湧泉寺自縊的。曹學佺死後,其家被清兵所抄,家人也遭逮捕,藏書被清軍搶光。魯王監國追諡他為“文忠”。清乾隆十一年(1746),即曹學佺逝世一百年之後,清政府追諡他為“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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