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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包合同大全

耕地承包合同大全,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1、耕地承包合同首先需要寫訂立合同雙方的基本資訊。2、其次需要寫為雙方的利益,達成的協議內容,包括:合作時間、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承包期限等。3、最後還需要雙方簽名。

耕地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合股種植水稻,為雙方的利益,現就合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合作時間:從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如再有合作,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二、合作種植地段為澄江,甲方承包的種植田 畝,(以量得具體面積為準)。

三、合作方式:雙方以每畝300元價格承包甲方種植田種水稻,承包田時間與合作時間相同,雙方各佔合作種植面積一半的股份(各佔50%),投資、風險、利益分配按各佔50%承擔和享有。

四、投資方法:甲方預付田租款,以後的生產投資由甲方負責解決墊付。乙方負責生產勞務,收益期應先行清償墊付款。

五、權益:乙方無償負責種植技術及安排生產工作和銷售業務。無償負責勞力與田間勞動管理工人工資支付工作,生產所需物資雙方共同購買解決。收益的款項在清償甲方墊付部分後,結清所有收入款項,不得拖欠。如遇人為不可抗拒的風險,乙方應承擔甲方墊資部分的50%。以上合同經雙方訂可簽字生效,違反合同應負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2

甲方:__村委會尼村村民小組村民: 。

乙方:__ 。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願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2)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村委會,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於新甸村委會尼村村民小組大路戛______ ,土地面積畝為________。其中部分含荒地、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座標圖紙界定,並於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甲方使用期限為30年以上的,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於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後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定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範圍內。

二、 土地用途

(1) 乙方於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養殖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2) 乙方根據以上專案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3)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三、 交付

(1)、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座標檔案,並應於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2)、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檔案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3)、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4)、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為不定期辦理)

四、承包費及支付方法

(1)、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雙方議定標準時,以雙方議定的為準。荒坡、荒地、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於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檔案時確定。

(2)、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規定及有關附件為準

(3)、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為土地共計 畝,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

五、承包權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範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座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並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衝突。

(6)、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到期後地上附著物應歸原承包人,由其處分(附著物為原承包人種植的林木、經濟作物及附屬設施等)

六、成果權

(1)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2)、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於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3)、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穫承包成果,

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採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4)、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穫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5)、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6)、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穫之時

(7)、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穫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並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8)、乙方有權在其建築物、設施、裝置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9)、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祕密等智慧財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植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穫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配合參照本協議有關條例辦理。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

7、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8、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予配合處理的應先行給予部分數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9、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0、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1、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採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於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6、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開發專案的權利:

7、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並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8、必要時甲方應當在承包土地範圍內給予乙方通行、流水、等設施建設方面的便利:

9、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八、本承包協議簽署後,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責任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若雙方當事人發生變故;其協議有成繼承權。

九、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併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十、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十一、不可抗力

1、由於地震、大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的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並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徵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由乙方所得。

4、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協議達成後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後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十一、附則

一、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二、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三、本協議簽署後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檔案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衝突或牴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檔案之間發生衝突的,以後出具的檔案優先於前出具的檔案。

四、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衝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五、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七、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後成立生效,協議由當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後發生法律效力。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大全

耕地承包合同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發展經濟,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地段責任田租賃給乙方種植水稻、蔬菜、黃煙桿等農作物,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此訂立耕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承包耕地範圍:

承包地段: ,面積: 按照種植後實量面積計算 畝。

二、承包期限:即從公曆20_年四月一日始至公曆20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承包及繳款方式:承包租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350元計算,承包租金合計人民幣元,承包租金必須在種完青苗後種植的產益收成前繳清,超過期限未繳清,甲方收回承包地和種植的產益。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經營種植水稻、蔬菜、黃煙桿等農作物,不得從事非農業專案,不得破壞原有田塊及水利設施等行為,若政府徵地,青苗賠償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享有生產經營權、管理權和收益權,一切成本費用及稅收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享自由轉保權。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違約金每畝人民幣壹佰元整(¥10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耕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__(甲方)

承包方:__(乙方)

為了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甲方將本村__組__塊__畝(其中旱地__畝、水地__畝)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並訂立協約如下:

一、承包期限:自__年__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二、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定購任務和政策規定的各種稅費任務,並督促其承擔和履行對集體的各種義務。

2、指導和監督乙方及時耕種,保護地力,保持水土,防止荒蕪。

3、按有關政策規定,及時將國家用於扶植農業生產發展的資金、物資等供給乙方使用。

4、積極為乙方提供技術、資訊、經營管理等生產技術和管理銷售服務。

5、承包期內,除國家和集體建設徵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三、乙方權利義務:

1、按有關政策規定,享有使用國家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資金和各種農用物資的權利。

2、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對農業經濟的巨集觀指導、積極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任務。

3、全面完成按土地分配的定購指標和上繳的農業稅費任務,以及按承包土地分配的義務工、勞動積累工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的鄉村籌款。

4、承包期內,經甲方同意,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有權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的流轉並獲得合法收益。

5、承包期內,遇到國家或集體建設徵用土地等,確需動用耕地時,由甲方另行調整。

6、珍惜土地,保護地力,保持水土,不得荒蕪。

四、因不可抗禦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嚴重減產或絕收,經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五、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須向另一方賠付違約金__元。情節嚴重的,除賠付違約金和經濟損失外,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和公證機關公證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農業合同管理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別由雙方和公證機關執存,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耕地和家庭人口狀況登記表

發包方:____(簽章)

承包方:____(簽章)

公證機關:____(簽章)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附:耕地狀況登記表(略)

家庭人口狀況登記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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