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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可以組什麼詞

告可以組什麼詞

1、告訴,指訴說,申訴;向別人陳述。語出《管子·任法》:“賤人以服約卑敬悲色,告愬其主,主因離法而聽之。”

2、公告,是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佈或者公開宣告,宣佈。國務院2012年4月16日釋出、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對公告的使用表述為:“適用於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其中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公佈依據政策、法令採取的重大行動等;二是向國內外宣佈法定事項,公佈依據法律規定告知國內外的有關重要規定和重大行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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