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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範本,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1、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首先可以寫甲方與乙方的姓名、聯絡電話等。2、其次可以寫合同的主要內容,比如:移動腳手架用途、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賃期限、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3、最後這一部分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寫上日期即可。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李 亞 聯絡電話: 承租方(乙方): 聯絡電話:

一、乙方因 施工需要租用甲方腳手架 套,每套每天3元,輪子另計每隻每天1元,租用時間自 年 月 日 天。

二、運費及力資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可代為聯絡車輛,費用按實由承租方支付。甲方有權拉回租賃腳手架。

三、時間

四、租賃方式

五、乙方不得轉租或轉移工地,如需轉租或轉移工地必須與甲方結清租賃款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六、一切施工安全責任由乙方責任自負,甲方概不承擔。

七、安全注意事項:

1、三層以上必須先固定後施工,或多搭組合,確保安全。

2、移動腳手架時人員必須從作業平臺上下到地面後方可移動,且移動速度應小於1米/分;移動後作業時,必須將輪子剎車踩下;不可在作業平臺上架設梯子。

3、應儘量避免使腳手架受到突如其來的水平衝擊及撞擊。嚴禁在腳手架外懸掛重物,防止腳手就愛偏載而翻倒。萬向輪的承載能力為100kg/個,切勿超載,應避免兩人同時由一邊上下,以防側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 租 方: 承租方:

運輸車號: 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押 金: 固定住址:

年 月 日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2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使用地點: 身份證號: 押 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共同約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

一、在乙方自願的情況下,甲方將腳手架租給乙方使用,所出租的腳手架、滑輪及配件均需要得到客戶的質量認可、方能租賃。

二、乙方租賃時,須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並交押金,方可租用。發貨時按租賃合同當面點清。

三、施工人員在使用過程中,請嚴格檢查,規範操作,注意安全。禁止拋砸腳手腳,嚴謹踩踏斜撐上下。腳手架上有人及物品時禁止移動。搭建三層以上,施工人員必須使用安全帶,腳手架底部必須用鋼管斜撐(木斜撐)或加固用雙排。腳手架的踏板上不能附加任何物體來作為增高或攀爬。

四、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如有遺失、損壞,照價賠償。租金實算,何時賠償何時租金終止。賠償價格為:門架壹片60元,十字斜撐壹件20元,踏板壹塊80元,連線棒壹只5元,剎車輪壹只50元。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後生效,腳手架送還甲方結清租賃費用時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租賃物品數量及費用:(說明:一組腳手架包括門架兩片,十字斜撐兩件,踏板一塊,連線棒四個)。1.7米高腳手架48套(每套每天1.5元)十字扣件250個,6米鋼管90根(日租金為30元)(實際租賃數量以甲方提貨單為準)。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

移動腳手架租賃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物資的品名、數量、單價及相關約定事項

1、租賃物資所有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租(借)給第三方,不得用於變賣、抵押、還債及其它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用途。

2、乙方在承租時應當面檢查租賃物資及其附屬配件的數量是否齊全、外形是否整體完好等甲乙雙方有可能產生異議的內容;如有問題需在本合同第四條備註一欄書面註明,否則即表示租賃物資及其附屬配件的數量齊全、外形整體完好、沒有其他任何問題。

3、乙方在租賃期間物資由乙方自行負責運送、上卸車、搭設、保管。乙方在將租賃物資返還給甲方時,應將租賃物質上附著的水泥等汙物清理乾淨,並將物資運送、解除安裝至甲方指定的存放處。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任何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甲方無關。

第二條 租賃時間

物資租賃期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 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______天。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相關約定事項

1、總租金為(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 ,租金應在乙方歸還甲方物資時全額付清。

2、承租人必須交納身份證明(原件)或押金,押金為物資總價值的百分之_____,押金為(小寫):¥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有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押金,並可視具體違約情況,向乙方要求其他賠償。

3、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保證物品不被損壞,不被丟失;乙方在將租賃物資返還給甲方時,甲方應對租賃物資進行檢查驗收;如發現乙方有損壞、丟失甲方物資及其附屬配件的情況,乙方應按照門架框150元/片、踏板150元/塊、拉桿90元/支、輪子90元/個、連線頭30元/個、拉桿銷15元/個、支撐銷15元/個對甲方進行賠償。

4、乙方在歸還物資時,應按協議規定付清相關費用,租期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租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押金、賠償金,甲方可每日按照其(租金、押金、賠償金的)1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5、如乙方因工程進展情況,需要延期租賃甲方物資,應在本協議期滿前5日內,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逾期未重新簽訂合同,從超期的第五天開始乙方除需要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的租金外,另需每天向甲方支付總租金2%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隨時收回所有物資並要求乙方付清相關費用,由此造成的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備註:

第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區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不得塗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期日期為租賃截止日期,乙方合同如有丟失,按甲方一份為主。

出租方(甲方)代表(簽字): 承租方(乙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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