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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員業績獎金制度

業績獎金制度範文,下面就來給大家詳細介紹:

業績獎金制度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描寫,首先可以描寫建立制度的目的,第二個可以描寫制度適用的範圍,第三個可以描寫具體有哪些制度。

業績獎金制度範文1

一、適用範圍:銷售中心銷售服務組、銷售事務組全體銷售人員

二、績效獎勵原則:

1、銷售人員是公司的正式員工,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及福利政策,但銷售人員不參與公司中期獎金及年度獎金分配,銷售獎金與銷售績效直接掛鉤,按照本制度執行。

2、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與獎勵:根據各銷售專案及回款計劃核定銷售量(回款量),具體量化每位銷售人員的個人計劃量,根據量化指標對銷售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個人銷售獎金與個人銷售業績直接掛鉤。

3、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與獎勵:著重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量化所管理銷售(回款)小組的整體銷售(回款)業績,根據量化的專案目標進行考核,個人銷售獎金與所管理的銷售小組整體業績直接掛鉤。

4、事務性工作人員績效考核與獎勵:著重配合能力或新業務的創新能力,考核業績由銷售部經理直接按計劃完成效果考核,個人銷售獎金根據本制度銷售人員的平均獎金按考核結果分配。

5、設立銷售中心公共獎勵基金,由銷售中心總經理對從事銷售準備工作或事務性工作作出傑出貢獻的各銷售人員進行獎勵。

6、銷售人員的業績考核以客戶簽署認購書、退房處理單、折盤處理單為計算依據;回款業績考核以財務到帳、轉帳、退款實際發生日為依據;個人銷售獎金以客戶簽署正式銷售合同為發放依據。若發生退房(退款)時,在退房當月扣減當月銷售(回款)金額。

7、根據各專案銷售(回款)要求,可臨時設立特殊獎勵獎金。

8、根據各專案銷售(回款)要求,設立各專案銷售(回款)冠軍獎。同時,根據全體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和團體協作能力,設立銷售高手獎和愛心大使獎。

9、設立優秀管理人員獎,以獎勵在季度實際工作中管理能力最強、團體合作精神最好的管理人員。

10、 試用期銷售人員按實際銷售金額計算,不安排個人銷售計劃。試用期的銷售人員必須實現銷售達到正式銷售人員平均銷售金額的60%,才能轉正。銷售獎勵計算基準為個人銷售提成比例為正式銷售人員的50%,完成係數為1。

11、 對於個盤銷售推廣期間,非該銷售組的銷售人員參加銷售,均計算銷售業績,以個人銷售提成比例的60%計算,該組接手銷售人員以提成比例的40%計算。

12、 對當月沒有實現銷售的銷售人員,實行扣發當月80%工資。 13、 每月在公司公開銷售排行榜及特殊獎勵名單。

三、銷售獎勵計算辦法

1、銷售獎金種類

2、各種獎金計算辦法

(1)各專案銷售前臺人員銷售獎金(月度獎)

銷售人員獎金=實際銷售金額個人銷售提成比例個人完成係數銷售經理獎金=專案實際銷售金額管理銷售提成比例專案完成係數若各專案銷售的個人業績第一名在完成個人計劃的80%的前提下,可得到銷售冠軍獎金2000元。

註明:個人(專案)完成係數即按計劃實際完成的係數,其分配: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50%,係數為0.3計劃的5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60%,係數為0.4 計劃的6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70%,係數為0.6 計劃的7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80%,係數為0.7 計劃的8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90%,係數為0.9 計劃的90%&le;實際銷售金額&le;計劃的100%,係數為1 實際銷售金額&ge;計劃的100%,係數為1.2

(2)後臺銷售人員銷售獎金(月度獎)銷售人員獎金=實際回款金額個人回款提成比例個人完成係數銷售經理獎金=整體實際回款金額整體回款提成比例整體完成係數若個人回款業績第一名在完成個人計劃的80%的前提下,可得到回款冠軍獎金2000元。

註明:個人(整體)完成係數即按計劃實際完成係數,其分配: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50%,係數為0.3計劃的5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60%,係數為0.5 計劃的6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80%,係數為0.7 計劃的80%&le;實際銷售金額<計劃的90%,係數為0.9 計劃的90%&le;實際銷售金額&le;計劃的100%,係數為1

實際銷售金額&ge;計劃的100%,係數為1.2

(3)特殊促銷獎金(臨時獎)

各銷售小組為促銷單位或回款難點而設立臨時性的特殊獎勵獎金,在實際制定辦法中規定,須提前報分管總經理審批。

(4)試用期銷售人員(臨時獎)

銷售人員獎金=實際銷售金額正式銷售人員個人銷售提成比例50%

(5)優秀管理獎(季度獎)

優秀管理人員獎金2000元/人,由所有銷售經理綜合評分得出最高分的獲取.

(6)銷售大戶獎金(臨時獎)銷售大戶(500萬元以上)

若銷售大戶為散客時:前臺銷售人員的銷售獎金以個人提成比例按標準的20%提取, 後臺銷售人員的銷售獎金以個人提成比例按標準的5%提取, 經手負責主要聯絡的銷售人員獎金按專案標準銷售提成比例的10%提取,該專案銷售經理獎金以專案標準銷售提成比例的5%提取。若銷售大戶為集團統一購買時:經手負責主要聯絡的銷售人員獎金按專案標準銷售提成比例的10%提取。

(7)事務性工作人員(月度獎)

銷售人員獎金=以上六項總獎金/以上六項人員總數業績評價係數註明:業績評價係數範圍(0.5-1.1)由銷售部經理評價。

(8)特殊榮譽獎金(季度獎)

按季度考核銷售部全體人員核定綜合評分。

根據季度綜合評分排名獎勵銷售高手:

季度銷售高手第1名,獎金3000元;

季度銷售高手第2名,獎金1500元;

季度銷售高手第3名,獎金1000元。

根據季度綜合評比總得分獎勵愛心大使:

季度愛心大使第1名,獎金2000元;

季度愛心大使第2名,獎金1000元;

季度愛心大使第3名,獎金600元。

以上獎金獲得者必須在完成個人季度計劃總任務的80%的前提

下獲取。

(9)公共獎勵基金的提取及使用辦法

公共獎勵基金=以上個人總獎金5%

具體使用辦法,每月由銷售部經理根據各銷售人員參與事務性工

作的完成程度,安排分配辦法和提出依據,報人力資源部及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後發放。公共獎勵基金為臨時性質的發放,當月餘額可累計下月分配,原則上不允許超過年度結算。

(10) 在銷售部全年計劃完成80%以上時,設立年度銷售冠軍、年度

回款冠軍、年度管理冠軍、年度銷售高手、年度愛心大使,獎金從公共獎勵基金中提取,總額不少於公共獎勵基金的50%,具體獎勵分配辦法年終由銷售部經理與人力資源部提議,總經理審批。

(11) 個人實際獎金的支付辦法

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本方案核算剔除公共獎勵基金後銷售人員

實際獎金,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每月15日,銷售人員領取

上月實際獎金的85%,15%的獎金在公司發年終獎時發放,若職員

中途辭職、被解除勞動合同或客戶對其投訴5次以上,公司不再支付其15%獎金。

四、銷售計劃、回款計劃及完成情況的確定

1、銷售中心依據公司全年銷售計劃,提出季度分月銷售及回款計劃,報分管副總、財務部審批後共同確定。如因特殊原因(銀行問題不能按時放款、開盤時間改變等)可調整當月計劃任務。

2、各專案銷售經理,根據上述月度計劃分配各銷售人員月度計劃,並報銷售中心總經理稽核同意後執行。

3、每月5日前銷售中心提供上月完成情況,報財務部稽核確定實際銷售金額和回款金額,財務複核以實際發生為準,不允許提前或推後計算。每月8日報人力資源部制單,並在15日發放。

五、其他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從2001年3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在銷售中心及人力資源部。公司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和實際操作情況調整本制度。

銷售中心、人力資源部

2001年4月1日

業務員業績獎金制度

業績獎金制度範文2

一.考核部門:中餐

二.考核時間: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內容:

水療館營業指標:為52萬/月以上(包括52萬/月)(包括酒水)

營業成本應控制在50%以內,經營淨利潤達15%以上

四.獎罰辦法:

營業指標達到52萬/月員工每人獎勵100元,達到55萬/月員工每人獎勵200元,達到58萬/月員工每人獎勵300元。

責任營業指標超過(52萬/月)的部份經理按5%提成作為獎勵,主管、領班按2%提成作為獎勵,未完成責任營業指標按實際差額的經理2%扣罰,主管、領班人員1%扣罰。

經營淨利潤指標每超過1%獎勵100元,經營利潤指標每欠1%罰100元

點菜員制度另外。

獎勵與扣罰當月兌現,酒店與中餐經理依據經營環境和經營變化,目標責任制可適當調整。

考核部門:KTV

考核時間:20年5月-----20年12月

考核內容:

KTV營業指標:為52萬/月以上(包括52萬/月)。

營業成本應控制在48%以內,經營淨利潤達25%以上。

獎罰辦法:

KTV服務員的獎勵為所服務包廂的瓶蓋自拾自賣,營業指標達到52萬/月員工每人獎勵200元,達到55萬/月員工每人獎勵300元,達到60萬/月員工每人獎勵400元。

責任營業指標超過(52萬/月)的部份經理按5%提成作為獎勵,主管、領班按3%提成作為獎勵,未完成責任營業指標按實際差額的經理2%扣罰,主管、領班人員1%扣罰。

經營淨利潤指標每超過1%獎勵100元,經營利潤指標每欠1%罰100元

原來的業績全部取消。

獎勵與扣罰當月兌現,酒店與KTV經理依據經營環境和經營變化,目標責任制可適當調整。

KTV經理總經理

目的:調動員工積極參與經營理念,開源節流,使其目標利潤最大化

一、考核部門:客房部(含前廳、樓層)

二、考核期限: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指標:

客房營業指標:為82萬元/月(含酒水)

經營淨利潤達30%

四、獎罰辦法:

1.客房營業額達到責任營業指標獎勵為;客房部經理200元、主管、領班100元。

2.客房營業額超出責任營業指標部分,按實際金額5%獎勵。經理、主管、領班按3:2:1的比例分配。

3.客房營業額未達到責任指標,按實際差額的2%扣罰當月工資。經理、主管、領班扣罰比例為3:2:1。

4.經營淨利潤指標每超出1%獎勵經理、主管、領班各100元、50元,

經營淨利潤指標每欠1%扣罰經理、主管、領班各50元、30元。

5.酒店與客房部依據經營環境的變化可作適當調整。

6.普通員工獎罰與清潔房間質量和數量掛勾:保底為12間/天,超出按3元/間計算(質量過關),質量不過關一間重做並扣兩間獎金。

7.客房營業額達到責任營業指標前廳員工獎勵為每人100元,豪華套房推銷獎勵:按888元/天推銷出去獎勵推銷員工為15元/次、按688元/天推銷出去獎勵推銷員工為10元/次、按588元/天推銷出去獎勵推銷員工為5元/次(熟客預定除外)

業績獎金制度範文3

一、 績效考核規定:

1) 主管級以上(含主管級、不含分店店長)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和考評表並用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2) 主管級以下(不含主管級)績效獎金主要是在月績效考核浮動工資中體現,以處罰單形式執行;第一檔(優秀檔)分數為90分;第二檔(良好檔)分數為75分;第三檔(及格檔)分數為60分。

3) 累計12月績效考核為一個年度週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為一個整月的考核週期,各分店月內每週一和第二月1日前將處罰單按崗位分類彙總,上報行政人事部進行統計。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對各部門和各分店考核成績彙總後報財務部。

5) 領班級以上(含領班級)績效考核分數為百分制,扣分執行,月底彙總;績效獎金具體發放金額是根據月績效考核成績剩餘分數彙總,達到相對應檔位分數,領取相應的績效獎金;未達標月績效獎金取消;若月績效考核分數出現負數,負分部分將按照5元1分的標準在固定工資中扣罰。

6)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以績效獎金一檔位基礎分數,採取倒扣形式;月底剩餘分數為績效獎金;若月底績效分數出現負分,負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標準進行扣罰。

7) 分店店長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團隊建設與管理合格率、營業指標完成率幾方面。

8) 主管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9) 領班級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10) 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標準化工作流程的執行、顧客投訴、綜合表現幾方面。

二、 獎罰程式與許可權:

1、 公司部門、分店獎罰流程:直屬上級下獎罰單受獎罰人簽字確認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2、 行政檢查獎罰流程:檢查部門對店長下獎罰總單店長對獎罰總單簽字確認店長根據總單下獎罰單執行周彙總分類報行政人事部稽核備檔。

3、 獎罰許可權:

1) 公司、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2) 公司、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總經理、行政人事部經理;

3) 公司各部門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財務經理、採購部長、營銷經理;

4) 分店有權取消員工績效獎金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5) 分店獎懲許可權最高為10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店長

6) 分店獎懲許可權為3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廚師長(見習廚師長)、前廳經理(見習前廳經理)

7) 分店獎懲許可權為20分/人的管理人員:各分店組長(見習組長)

注:

1) 各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此規定,行使許可權;如超出許可權,可向自己直屬上級申請執行;

2) 如公司各部門經理空崗,由總經理指定該部門下一級管理人員暫為執行此許可權;見習崗位的各級管理人員,直接可以行使此許可權。

3) 同級別管理人員之間行使獎懲許可權,必須由直屬上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行政人事部經理除外。

4) 管理人員不得以累計獎懲的形式,規避許可權行使。

三、 獎勵制度細則:

(一) 在執行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1-50分獎勵: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經濟效益特別突出者;

2) 分店經濟效益長期保持穩定並有一定增長幅度者;

3) 戰勝嚴重或特殊困難,使分店保持較好經濟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廣價值,經濟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營銷策劃方案對公司系統內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顯的實際效果並被採納者;

6) 針對公司的管理、營運、發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

7) 積極致力於新產品的開發,其創造、發明對公司的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者;

8) 所領導的分店受到當地政府或職能部門授予榮譽稱號者;

9) 其它具體情況;

(二) 各分店員工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當月予以2-20分獎勵:

1) 行政檢查多次受到表揚者;

2) 顧客給予口頭、書面、電話表揚;

3) 在店長帶領下分店全員月績效考核合格率達到98%以上;

4) 努力鑽研業務,對提高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發明、創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議被採納、成效突出者;

5) 愛店如家、積極工作、熱情服務,為本店贏得榮譽者;

6) 妥善幫助客人處理困難,受到客人高度讚揚者;

7) 努力拓展業務,對本店經營有特殊貢獻者;

8) 控制開支、節約有顯著成績者;

9) 同壞人、壞事和不良傾向作鬥爭,捨己為人,保護賓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資財方面有突出成績者;

10) 在特殊情況下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11) 拾到客人遺失的貴重物品或現金上交或歸還失主者;

12) 檢舉損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為,經查屬實:向公司舉報本店管理人員違犯規章制度經查屬實者;

(三) 其它獎勵:

1) 月績效考核員彙總員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內,節省部分按照店長3分/人,前廳經理、廚師長按照2分/人獎勵。

2)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8次,年度績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彙總績效考核優秀率達10次,無須考評可直接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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